一、当前国际关系的缺陷及其发展完善的途径——兼论当前国际恐怖活动多发的原因(论文文献综述)
孙晓桐[1](2020)在《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复苏困难,发展失衡、治理困境、公平赤字等一系列国际发展问题,面对经济增速调整、转型升级压力加大、劳动力红利丧失、资源日益紧缺等一系列国内发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勇担重任,以高瞻远瞩的姿态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回答着新时代对外开放之间,对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逐渐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内涵丰富、外延广阔,涵盖经济、文化、外交、全球治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强调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在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基础上,努力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开放型体制,加快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以“一带一路”倡议、构建全球伙伴关系、主动参与全球治理等一系列举措引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新时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推进注入了强劲动力。本文共包含五章。第一章主要分析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形成的理论基础,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对外开放思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对外开理念的研究和分析,探寻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理论依据,为后续研究进行理论铺垫。第二章在第一章论证的基础上,将研究视角正式转入新时代,分析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形成的客观必然性,考察其提出的国际和国内背景,揭示其面临的国内外机遇与挑战,为后文的论述摹画出基本的时代背景。第三章通过对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经济、文化、外交、全球治理等方面的分析,论述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主要内容,实现对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多维度研究。第四章探讨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哲学意蕴和理论特质,对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具体内容背后的精神实质进行把握。第五章从马克思主义对外开放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角度总结习近平对外开放观的理论贡献,从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提升、“中国梦”的实现、世界发展机遇以及“中国方案”的贡献的角度总结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实践意义。
张伟军[2](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机理研究》文中提出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开始被动进入现代世界历史时刻。一方面传统秩序遇到总体性危机,君主专制体系开始出现瓦解现象,整个民族呈现危亡之势,另一方面中国迎来千年未有变局,国家和民族迎来新的希望和气象。为解决传统中国面临的总体性危机,中国从两条路径出发开始探索适应世界时刻新的秩序形态,开启了国家政治转型之路。考诸近代以来中国通过改良和革命实现现代国家政治转型的道路可知,它们两者之间在巨大差异的背后,蕴含着基本的组织形式相似性,即通过有组织的政治团体实现自身目标。这种有组织的政治团体发展成为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并成为中国政治转型的主体推动力量。政党通过革命重整国家政治秩序,将中国导向以政党政治为基础的现代共和国家形态方向。君主专制体系终结之后,中国真正进入现代共和国家建构时代,先后探索尝试了大致两种不同的政党制度形态。其一是多党制政党制度形态。对中国这样一个具有深厚的政治专制传统和大一统历史的国家而言,在国家政治权威阙如,基本政治秩序未建立的情况下,多党制的尝试导致党派林立,政局动荡,军阀分裂格局的混乱局面。其二是一党制政党制度形态。在学习模仿多党制未取得预期成效后,孙中山为代表的志士仁人将目光转向新出现的政党制度形态,在苏联的帮助下,建立强有力的革命党和革命党领导下的军事力量,试图实行党政军合一的政治体制。孙中山之后,蒋介石及其领导的国民党迅速变质,实行一党制的独裁制度。一党制的政党制度在价值上与现代政治的民主共和追求相违背,在功能上无法容纳整合中国的多元政治力量,本身内部也矛盾重重,不能实现有效整合,导致一党制政党制度政治能力低下,无法有效建构国家。近代中国的总体性危机催生的现代国家建构需求、多党制和一党制的失败,共同构成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历史中出场的历史背景,国际政治力量的对比、中国的实际国际地位和中国的现实国情又决定了中国不具备通过资本主义道路实现现代国家建构。因此,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治主张成为中国现代国家建构唯一可供选择的方向和路径。中国共产党以统一战线的方式,凝聚和吸纳中国的进步力量,建立了广泛稳固的革命政治联盟,实现了对中国各方面政治力量的有效整合,通过革命终结了国内封建势力、大资产阶级和国外侵略势力的统治,建立了社会主义性质的人民共和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立现代国家的过程,历史地客观上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的政治格局,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雏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和出场的逻辑是因应中国现代国家建构这一历史目标与任务,继续以探索不同的组织形态和路径方法以完成多党制和一党制所未能完成的国家建构任务,表现出现代国家建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相互促进的格局与特征。一是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建国实践,给中国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和借鉴模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理论来源和效仿对象,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基于实践的争夺制度思想理论创新,不断建构和塑造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政党制度形态。二是中国长期的和合文化传统、大一统政治格局、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和农工为主的阶级结构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提供了一系列文化社会经济和阶级基础。三是完成国家整合,实现现代主权国家建构,是近代中国的主要政治任务和历史目标,需要政党制度作出回应。在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群众和多党派参与良性互动,不断调适,在实践中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形态。在完成现代国家建构后,这一政党制度最终确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逐步成长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所以是新型政党制度,就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历史、结构和功能上与其他政党制度存在本质不同。通过类型辨析和结构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呈现多元一体的聚合结构,表现为共产党+民主党派的“1+8”模式,内部职能关系清晰,具有历史延续性、结构稳定性和实践效能性。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党派之间政治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民主党派参政都受到宪法一体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部结构特征,体现为各种价值关系之间的辩证平衡,具体为创造一体与包容多元的辩证统一,协商民主与权力集中的辩证统一,选举政治与贤能政治的辩证统一,控制权力与保证效能的辩证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后,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制度载体,发展成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中国国家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形成独具特色的政党政治形态,即政党作为国家治理的领导主体和参与主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国家治理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是以政党为中心建构起来的,政党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国家能力。政党制度有效运转和发挥作用的核心机制和主要路径,主要是政党嵌入国家,具体是政党的思想、组织、政策和运行原则全面植入国家政权和社会生活中,领导和规范着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运行,就是政党治理国家的机制运转和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历史性的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绩效,实现了国家站起来、富起来的历史任务,正在实现强起来的全面复兴目标,具有显着的功能优势。中国特色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国保持国家政治统一、实现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和实践协商民主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功能优势主要体现在通过聚合性的政党制度结构,保持了大国的政治统一,通过非竞争的政党监督模式,初步实现了政党之间的权力监督,主要是对执政党的权力监督,通过政党协商制度实现了包容互惠发展导向的协商民主治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内在优势转化成为治理效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仍有很大空间,需要继续挖掘和持续推进。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下,坚持和完善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规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导引,维护秩序、巩固共和、实现法治与促进发展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需要应对内外挑战、满足实践需求和补齐话语短板。在具体路径选择上,主要是优化中国特色政党政党制度内在结构、提升政治能力、强化制度执行、建构学术话语体系等四个方面。
董柞壮[3](2019)在《国际冲突研究的理性范式:争论及启示》文中指出理性范式是当前国际冲突研究领域的主流范式之一,在国家间冲突、内战和族群冲突等议题上应用广泛。这一范式聚焦国家间双边互动层次的因素,关注冲突发生前讨价还价过程中的信息问题、承诺问题和议题不可分割性,并以之解释讨价还价的失败与冲突的发生,从而塑造了冲突研究以信息和承诺为双核心的研究导向。理性范式通过研究冲突发生前的博弈过程,超越了争议议题性质的差异,强调国家利益的互动属性,因而在解释冲突问题上具有普遍的意义。理性范式是冲突研究范式演进的结果,具有较强的可扩展性与可操作性,为国际关系其他领域中层理论的创新提供了可行思路。就理论本身的建构而言,理性范式的理论化水平较高,概念指标与逻辑推演明确简约。这能够为中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创新提供借鉴,即在经验观察、创新概念的同时重视理论的逻辑性与方法性,使理论创新更具普遍现实意义与深刻学理价值。
徐浩[4](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曹旭[5](2019)在《国际刑警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以全球安全治理为视角》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的执法合作组织,国际刑警组织建立百年以来始终坚持“联结各国警察,让世界更安全”的价值理念,立足于全球性、中立性、专业性三大组织发展原则,构建了以I-24/7系统、通报系统、执法数据库等工具及行动支援、能力建设等服务项目为主要内容的国际合作机制,协调各国警察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合作,成为当之无愧的情报交流协调者、执法技术创新驱动者、非传统安全犯罪打击者和全球执法合作引领者,为凝聚世界各国警方共识、增进国家间战略互信、共同打击犯罪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全球安全治理是应对非传统安全犯罪的必由之路,引领全球执法合作发展的国际刑警组织作为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包括194个成员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对其主导非传统安全犯罪治理的期待日益高涨。然而,国际刑警组织近年来面临愈发严重的内外挑战,组织的效能发挥受到制约,这与全球安全治理对组织参与的期待及需要相矛盾。此种情势下,国际刑警组织应认识到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进而把握全球安全治理推进的历史机遇并深入参与其中,以实现自身发展。全球治理既是实践课题,又是系统性理论。本研究由此切入,以全球安全治理为视角,在总结国际刑警组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试图结合全球治理理论分析其在全球安全治理实践议题中面临的困难与阻碍,并在跨国主义的全球治理研究范式指导下,从强化能力、优化规制、提升成员国参与度、合作共赢等角度为国际刑警组织深入参与非传统安全犯罪治理进程提出对策建议,期待能为该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新的观察视角。
高明[6](2018)在《论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从清末开始了自上而下的制度改革,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国家初步建立起民主共和的政权体制。根据实行民主共和体制的要求,一方面,国家权力已由原来的少数人掌握转变为全体国民所共有,传统帝制下的臣民身份转变为民主共和体制下的公民身份,公民根据宪法的规定应该享有各项权利;另一方面,在这个历史转型时期,国家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起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的各项制度,以体现公民作为国家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当时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宪法确认全体社会成员的公民身份和通过构建民主制度以保障公民的参政权。这看似是两个问题,但两者密不可分。首先,公民身份的确认是公民行使参政权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其次,公民有效行使参政权参与国家管理是公民身份最重要价值和体现,否则,公民身份的确认就是一句空话,没有实际意义。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从历史到现代一直存在着众多的民族。而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汉族作为多数民族,发展较快,而其他民族不仅人口数量少,而且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发展相对滞后,中国国民因民族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使得国家在公民身份的确认和公民参政权的保障方面都不得不充分考虑因“民族因素”而存在的特殊性问题。例如,从民国初年的形势来看,既要考虑在推翻满族贵族统治的清朝以后如何对待满族群体问题,也要考虑如何吸收蒙、藏、回等民族共建民主的政权体制的问题。而在国家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中国境内的所有的国民理应都赋予公民身份,享有公民权,但在当时对建立民族国家还是建立多民族国家,是否赋予某些民族公民身份的问题却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出现了排斥甚至否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主张;又如,民国初年在构建代议民主制度时如何通过选举制度保障公民的参政权无疑是当务之急。为此民国建立伊始就着手制定并通过相关法律保障公民的参政权。但由于少数民族与汉族客观上存在差异性,在构建国家代议民主制度时如何根据各民族的具体情况确认和保障其平等的政治参与权利是个重要问题,如果直接套用西方选举制度,对所有公民无差别对待,少数民族公民的参政权恐无法充分实现。清末民初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希望说明国家在历史转型时期,在吸收和借鉴外国的理论与制度时清醒认识多民族国情的重要性;同时阐明因多民族国情而引起的公民权在一般保障与特殊保障上实现有机结合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本文认为,研究上述问题对我国当今的法治国家建设仍有现实意义。虽然历史发展到现在已不会再出现清末民初排斥或否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情况,但是在理论上却出现了忽视少数民族差异性,片面强调民族同化的不良倾向,这与清末民初实践中所犯的错误有相似之处,即对我国多民族的国情认识不清,这对目前国家处在历史转型时期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是相当不利的。从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少数民族公民在实现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公民权方面仍与汉族存在不小的差距。这也是现今我国公民权保障中需要进一步协调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我们有必要吸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本文除绪论、结语外,正文分五个部分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绪论部分首先通过问题的提出介绍本文的选题思路并阐明了研究的意义,并对文章涉及的几个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其次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公民权理论、民族主义、国家制度构建等问题的研究状况,阐明本文研究的重点和创新之处。第一章作为正文的第一部分主要研究了国家与少数民族公民权的三个重点问题:一是从应然视角分析近现代国家制度建构与少数民族公民权相互关系问题。本文分别从民主制度、共和制度、宪法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的关系进行分析,认为近现代国家制度建构的目的是确认和保障公民权,在以民主立国、共和建国、宪法治国的通用建构模式下,要充分注意考虑少数民族公民权;二是从实然角度探讨了不同国家类型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上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本文从民族与国家的区别入手,对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进行了比较,分别分析了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中的特点与问题;三是探讨了国家处在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对西方和我国历史转型期的公民权问题进行了对比研究,明确指出确认公民身份和保障公民参政权是历史转型时期需要共同面对的两个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第二章对清末民初出现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的历史背景进行了梳理。首先是阐述了其出现的政治背景,说明要学习先进的理论和制度,必然要导致国家政治体制从传统专制天下王朝国家向现代民主共和国家的转变,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转化;其次是分析了出现该问题的制度背景,指出公民权问题是清末民初构建宪政制度必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最后是分析了该问题出现的理论背景,当时影响中国近现代国家制度构建的理论,是源自西方经由日本引进、发展的民族主义理论,本部分对民族主义进入中国的过程和影响进行了简要的梳理和分析。第三章主要研究了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问题。着重探讨了三个问题,一是探讨了清末为何会对赋予某些少数民族公民身份产生那么大的争议,重点从三个方面分析争议产生的主要原因;二是探讨了在民主共和体制下,国家所有的社会成员都应被赋予公民身份,应同等对待、一体平等保护其权利,为何会提出少数民族公民身份是一个特殊问题,从三个方面分析对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特殊强调的原因;三是考察了民初确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法律实践,并初步总结了其历史经验。本章最后部分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提出要反思传统的“华夷观念”,通过加强民族间的交流和交融,逐步消除历史遗留的民族偏见、民族歧视等错误观念,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认识到“中华民族”作为一个统一体,内部并不是同质的,而是具有差异性的,必须根据各民族客观现实和发展情况,采取必要多种形式法律措施,保障其享有公民身份和确保其行使公民权。第四章主要是研究了民国初年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方面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首先是对公民参政权相关的理论问题进行阐释,提出参政权作为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权的最重要体现和最基础保障,并分析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保障所具有的特殊性。之后以当时出台的有关参政权方面的法律规范、涉及参政权问题的官方史料及当时报刊对参政权方面的报道等原始材料为基础,对当时出现的满、蒙藏、回及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参政问题的各种保障实践进行了个案分析。第五章从历史反思和启示两方面对清末民初确认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理论与实践的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首先,通过对清末民初实践的历史反思,本文总结:一是历史转型时期应正确认识多民族国情;二是在引进西方先进的政治文明理论的时候必须要结合中国实际且要循序渐进,切不能一套了事。其次,对今天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中少数民族公民权的保障问题的启示,本文认为:一是需要通过全面推进依宪治国来有效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二是中国制度构建需要理性设计,但其发展完善更需要对实际问题的不断探讨和解决。结语部分对本文研究内容进行总结,意在说明少数民族公民权保护相关问题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仍有很多方面值得继续深入分析研究和总结。一方面,在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少数民族公民权作为公民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完善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另一方面,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注重统一性的同时,仍需要充分考虑多样性,对各种各样的复杂的具体的社会问题采取多种灵活变通的法律形式予以调整。
李岁科[7](2017)在《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在这统一的民族大家庭内,各民族享有平等的权利。在中国各民族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一个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能否处理好民族问题、协调好民族关系,是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在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民族协商就是指协商民主在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当我们面对民族问题时,若能将作为重要民主形式的协商民主充分运用起来,充分调动各民族群众积极参与,大家共同协商应对民族问题,这样就既能有利于中国协商民主的广泛运用,又能助力于中国解决民族问题道路的有效拓展。民族协商具有尊重各民族存在差异、注重各民族之间平等、追求各民族利益共赢等特点,是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各民族中的充分体现,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协商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当代处理民族问题的重要方式,在中国拥有着现实的制度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民族基础,尤其是作为中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中很多内容既体现了民族协商的精神又契合于民族协商的制度设计。可以说,民族协商是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现实选择。民族协商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中,虽历经曲折,但总体上还是向前推进发展的,为中国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共产党运用民族协商方式处理民族问题,也进行了民族协商的理论探索,分析了民族协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讨了民族协商的主体、客体和目的,提出了民族协商的要求、原则和方法等,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民族协商系统理论。同时,中国共产党也运用民族协商方式应对解决了当代中国的许多民族问题,譬如化解民族领域矛盾纠纷、解决民族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民族地区社会改革、促进民族自治区域成立、推动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等,极大推进了中国社会的整体稳定和发展。民族协商特别是通过在西藏和平解放、大瑶山《团结公约》的订立、西部大开发中的协商等代表性事件中的运用,不仅有助于了解如何运用民族协商方式解决民族问题,更有助于把握民族协商在解决民族问题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民族协商虽然在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和解决民族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运用中也存在着一定局限,譬如易于出现族群极化、协商条件亟需平等、协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推进民族协商的更好发展,亟需从破解当代中国民族协商存在局限、形成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理论共识、推动当代中国民族协商实践运用等方面着手,以切实把握好民族协商的发展方向。
胡冬华[8](2017)在《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文中认为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构建及运行既涉及国际法理论问题,也关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实际效果。该文从腐败全球化现象切入,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进行解读,并对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及其所应对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鉴于域外经验对我国现实问题的解决具有启示意义,最后从理论回应现实视角,借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法治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几点构想。全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重在铺陈背景,对腐败全球化及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进行了理论和历史分析。腐败犯罪行为和结果愈来愈容易跨越国家边界,形成全球化腐败现象和国际性治理灾害。依附于国家主权的政治关系、法律制度和经济利益等因素已然成为反腐败国际合作的“瓶颈”。由于国际追赃具有实现刑事正义、发挥威慑功能与匡扶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独立程序价值,国际社会针对腐败犯罪的新特点,即贪官外逃和赃款外流愈益普遍,已经将国际追赃作为提升反腐败国际合作成效的重要抓手,而且随着国际司法的勃兴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延的拓展,国际追赃司法化趋势愈益明显。第二章重在解读UNCAC机制,概述UNCAC框架以及由直接追赃和间接追赃两条途径所构成的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该机制是国际法领域的新事物,在实际运行中仍然面临着一般性障碍、法律性障碍和操作性障碍。为规范司法实践,国际追赃应当贯彻正当法律程序理念,以实现程序规范性价值、权益救济性价值和机制创新性价值。第三章重在介绍域外国际追赃经验,包括美国的“反恐”导向模式、英国的单行法模式和加拿大的“组合拳”模式。“9·11”事件之后,美国基于反恐战略,实施了以《2001年反恐怖主义法》(即《爱国者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扩大了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在国际追赃机制运行中跟踪、搜查、限制、没收财产的权力。英国实施了《2002年犯罪收益追缴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融刑事、民事、行政、财税、破产等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于一体,为国际追赃提供了综合性的解决方案。加拿大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为枢纽,整合《刑法典》《犯罪收益(洗钱)和恐怖分子融资法》《扣押财产管理法》等法典中分散的制度,形成既有间接追赃机制又有直接追赃机制的“组合拳”模式。域外范式折射的普适性意义在于反腐败问题法律化和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趋同化。第四章重在审视我国司法实践,以域外经验为镜子,对照分析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面临的现实问题。在域外实践中,国际追赃司法机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包括反腐败工作的法律属性及管理体制、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衔接、腐败资产的分享以及法律制度的配套等问题。这些问题同样也是我国正在面对的难题:一是管理机制方面,行政化、政治化色彩依然浓厚,系统化、法治化、司法化程度不高;二是衔接机制方面,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还没有完整的国际追赃司法协助制度;三是配套机制方面,因我国法律体系呈现条块分割状态,与国际追赃配套的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第五章重在提出改革思路。我国必须坚持“大国司法”理念和问题导向,借助全面深化改革的东风,顺应法治反腐的趋势,着力完善管理机制、衔接机制和配套机制,重点包括八项举措:一是改革反腐败体制与国际追赃管理机制。二是健全腐败犯罪收益没收机制。三是确立资产来源国与流入国分享犯罪资产制度。四是健全承认与执行域外法院裁决制度。五是强化财产申报的法定义务。六是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七是完善条约司法适用机制。八是打造外国法查明平台。另外,作为研究的结晶,按照程序规范化的要求,归纳出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流程的十大要领。最后,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指南,起草了我国的司法操作指南(学术建议稿)。该指南包括七个方面内容,共40条,既适用于向外国申请提供国际追赃司法协助,也适用于受理外国国际追赃协助申请并予以办理。总之,该文对反腐败国际追赃进行理论与实践结合型研究,把国际追赃与国际追逃适度剥离,归纳出国际追赃的程序价值。在此基础上,秉持“全球性思维,地方性关注”的积极态度,强调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兼容协调中完善我国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使反腐败追赃回归司法本位。
石婧[9](2017)在《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研究》文中提出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发展。尤其是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面对国内外发展趋势的挑战,国家的整合与民族凝聚力的增强是重要的政治课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社会革命与国家建设相结合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理论自觉和理论创新的过程,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成功和国家建设成就的秘笈就是有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引。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结构形式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也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带领人民破除专制腐朽的政权统治,创建人民民主政权和全新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分别于中国革命的不同时期和国家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任务和需要相结合,紧紧围绕中国的现实国情和革命、建设的具体目标,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在中国社会应用作出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伟大探索。所以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可以丰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治国理论,也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政治制度的需要。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结构形式理论没有以独立的理论篇章表现出来,而是有机地渗透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特别是渗透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理论的体系中。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是在19世纪中叶欧洲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它科学地阐述了近代独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形成初期和现代化初始阶段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理论和设想,为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结构形式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打下了牢固的理论基础。列宁参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有关论述,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创造性地结合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逐步形成了关于构建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的思想,并将其付诸实践。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在产生之初就开始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的探索过程,虽然不够成熟和完善,但是也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与中国社会的现实发展情况和民族问题相结合,确立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补充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取得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的第一次成果。改革开放时期,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用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结合,设计出了一国两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成功解决了香港、澳门回归问题,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的第二次伟大成果。分别以江泽民、胡锦涛为总书记和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了前代领导人的卓越理论和实践成果之上,进一步完善已有制度,按不同阶段适时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定了一系列协调区域经济平衡发展的战略部署,使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更方面稳定发展,把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继续向前推进。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历程中,经过几代党中央领导核心的努力奋斗,创立了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具有鲜明的特点,并显出了巨大优越性。实现了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成功解决了中国的民族问题,实现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共同发展;保证了港澳顺利回归和繁荣发展。在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产生和完善的分析中,本文总结出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的经验,并针对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内容的多样性,提出了功能方面和制度方面完善的建议。最后,依据当代国内外社会发展的趋势,以及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形式理论中国化的发展经验和规律,预期了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的未来发展方向,单一制必将长期坚持不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民主化和法制化,期待以一国两制的方式顺利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华民族统一的愿望。
龚婧[10](2016)在《TPP与TTIP:动因、影响及中国的应对》文中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的加快,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在各种力量的博弈下,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正经历着动荡和重组,新的国际经济关系正处在蕴育和调整之中。长期以来,WTO一直是全球最主要、最有效的贸易合作机制,由于WTO的高速发展,使得世界各国都希望能够借助WTO的平台实现贸易自由和取消多边的贸易限制,利用分工合作的模式进行资源和信息的共享,并最终获得共赢的目的。然而,随着世贸组织在全球贸易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持续萎缩,同时WTO体制的发展进入瓶颈期,多哈回合谈判的停滞,使得部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矛盾变得突出而尖锐。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致使各成员国参与国际协商和谈判的热情不断退怯,造成更多的贸易阻碍和协商的失败。虽然以WTO为代表的多边主义是冷战后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石,但是多边贸易危机的时代已然开启,不少国家都在寻求淡出全球性的协定,寻找其他的合作途径。在这种发展趋势下,各种双边贸易合作或是区域性的贸易合作不断涌现,使得世界贸易出现新的格局。在经济危机、欧债危机等直接因素的推动下,美国政府积极推动建设与亚太地区的TPP协定和与欧盟的TTIP协定。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给发达国家造成了恐慌,信用受到损害,美欧国家必然急切寻找出路,通过双边主义、区域主义建立新的进入他国市场的渠道。特别是美国为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欲在全世界范围内建立属于自己的经济和信用体系,TPP和TTIP就是美国在亚太地区和欧洲主导的贸易体系平台。TPP的全称是“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最初是由亚太地区的新加坡、新西兰、智利和文莱四个小国组成的多边贸易合作伙伴协议,之后演变成由美国领导和组织的TPP贸易平台,实际是美国确立在亚太地区的贸易主导地位的重要安排,也是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一部分。TTIP的全称是“跨大西洋贸易和投资伙伴关系协定”,是以美国和欧盟为主导的贸易与投资谈判协定,该谈判协定如果成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区域贸易组织,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美国对于TPP和TTIP的谈判一直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为了其在世界的主导地位而孜孜不倦。TPP谈判结束后,美国政府已将主要精力放在了TTIP的谈判中,希望在奥巴马任期内达成。如果TTIP谈判也顺利完成,美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合作关系的主导者,同时在整个全球范围内引领最大范围的区域贸易合作成员,也将是获得利益最多的成员国。TPP和TTIP的特点是谈判涵盖范围广,标准高,规则严,对内开放对外排斥,代表着目前全球贸易协定的最高水平,很可能将成为世界贸易的新标准。TPP和TTIP的建立必定会给以美国为主的国家带来巨大的经济贸易福利,但对于中国等新兴国家和经济体而言更多的是遏制和制衡。为了避免TPP和TTIP带来的负面效应,中国必须结合自身的经济贸易的发展需求,推出属于自己的贸易合作组织、贸易规则和伙伴关系计划,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和亚投行的建设;特别需要加强与东盟、日韩的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RCEP和中日韩自贸区的发展,维护东亚一体化进程;积极促进新型贸易协定和合作组织的运行,在合作方式和水平上不断提高。本文根据作者目前能够搜集的TPP、TTIP等贸易组织协定的资料,全方位的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当前国际贸易局势做出具有一定新意的研究,对于美欧、东亚或是中国等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详细论述。有关TPP和TTIP在谈判过程中遇到的障碍,最终文本的规则安排、标准制度和促进中国经济改革的论述,也对中国今后改革发展路径具有参考和借鉴作用。对于文章主题的具体阐述,本论文总共分7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绪论部分,主要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创新和不足,为后文的论述提供铺垫。第二部分是对TPP的由来、发展历程、阻碍、谈判的内容及结果等方面进行阐述。第三部分是TTIP的内容、起源、分歧和前景估计。第四部分阐述TPP和TTIP谈判启动的主要动因,并对美国介入并主导TPP和TTIP谈判的背景以及战略意图进行论述。主要是美国加入TPP的背景、美国加入TPP的战略意图、美国推行TPP经济战略的主要特点与步骤和美欧积极推动TTIP的预期收益与战略意图等。第五部分对TPP和TTIP进行比较研究和影响分析。主要包括TPP和TTIP的内容比较,TPP和TTIP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对中国的影响。第六部分论述中国应该如何应对TPP和TTIP。第七部分是结论,对全文的主旨进行总结。
二、当前国际关系的缺陷及其发展完善的途径——兼论当前国际恐怖活动多发的原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前国际关系的缺陷及其发展完善的途径——兼论当前国际恐怖活动多发的原因(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方法和写作思路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写作思路 |
四、创新和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理论基础 |
一、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理论渊源 |
(一) 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 |
(二) 列宁的国家资本主义思想 |
二、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思想根基 |
(一) 中华民族的和合文化思想 |
(二) 中华民族的对外开放传统 |
三、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直接依据 |
(一) 毛泽东的自主开放理念 |
(二) 邓小平的全面开放构想 |
(三) 江泽民的双向开放思想 |
(四) 胡锦涛的和谐世界理念 |
第二章 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形成的时代背景 |
一、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
(一) 世界形势复杂多变 |
(二) 全球化持续深入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
(一) 新时代提出新的发展要求 |
(二) 新一轮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
第三章 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主要内容 |
一、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 |
(一) 中国越发展,就越开放 |
(二) 实施更为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 |
二、建设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制 |
(一) 追求互利共赢 |
(二) 提倡多元平衡 |
(三) 注重安全高效 |
三、构建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
(一) 打造沿海开放高地 |
(二) 加快内陆、沿边地区开放步伐 |
(三) 注重东西互联互通 |
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
(一) 加快实现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 |
(二) 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
(三)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
五、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
(一)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
(二) 发展新型国际关系 |
(三) 推动完善全球治理 |
(四)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第四章 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哲学意蕴及理论特质 |
一、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哲学意蕴 |
(一) 实践先导,提倡一切从实际出发 |
(二) 辩证分析,强调“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 |
(三) 互联互通,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待问题 |
(四) 与时俱进,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 |
(五) 循序渐进,注重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 |
二、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理论特质 |
(一) 宽广的国际视野 |
(二) 鲜明的时代指向 |
(三) 坚定的人民立场 |
(四) 强烈的问题意识 |
第五章 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理论贡献与实践意义 |
一、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理论贡献 |
(一)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对外开放理论的新境界 |
(二)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
(三) 发展了中华民族“和合共生”的思想 |
二、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的实践意义 |
(一) 全面提升了中国开放型经济水平 |
(二) 为实现“中国梦”开辟了空间 |
(三) 为世界发展带来了巨大机遇 |
(四) 为世界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对象与价值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价值 |
二、学术文献梳理与评价 |
(一)关于近代以来中国政党制度的研究 |
(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相关研究 |
(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研究的评价 |
三、研究思路、框架和目标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目标 |
四、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近代中国的总体性危机及其后果 |
一、传统中国的总体性结构 |
二、近代以来中国总体性结构危机及后果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可行路径 |
一、近代中国政治走向的问题与挑战 |
二、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国家类型选择 |
三、近代中国政治转型的实践路径选择 |
第三节 近代中国政党观念的生成 |
一、政党观念及其起源 |
二、政党观念在中国的生成与发展 |
三、政党制度的内涵及其选择 |
第四节 近代中国政党制度探索的历程 |
一、近代中国政党制度生成与探索的基础 |
二、多党制政党制度形态的尝试 |
三、一党制政党制度形态的实践 |
四、近代中国政党制度探索失败的反思及其启示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基础条件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思想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思想的要义及特征 |
二、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思想实践的苏联模式及影响 |
三、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度思想中国化的理论成就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社会文化根基 |
一、经济结构基础 |
二、阶级结构基础 |
三、政治文化基础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政治现实需求 |
一、对外主权独立需求 |
二、内部秩序整合需求 |
三、现代民主政治需求 |
四、推进国家发展需求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生成的历史脉络 |
第一节 现代国家建构与政党制度生成的互生型逻辑 |
一、历史生成的因果性 |
二、制度形态的匹配性 |
三、实践机制的关联性 |
四、价值追求的同一性 |
第二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初步探索 |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三、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四、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关系实践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确立 |
一、中国共产党“五一口号”的发布与民主党派的反应 |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新中国政党制度的初步确立 |
三、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政党制度的发展 |
第四节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
一、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恢复和发展 |
二、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
三、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涵、构造及特质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新型内涵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概念分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基本属性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类型意义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组织构造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组织构造的价值逻辑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组织构造的政治原则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构成主体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关系结构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基本特质 |
一、创造一体与包容多元的辩证统一 |
二、协商民主与权力集中的辩证统一 |
三、选举政治与贤能政治的辩证统一 |
四、控制权力与保证效能的辩证统一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机制形态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国家治理形态基础 |
一、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形态的形成 |
二、中国特色国家治理形态的规范内涵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依据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制度依据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运行的规范依据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内部运行机制 |
一、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机制 |
二、政党协商机制 |
三、党际监督机制 |
第四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外部运行机制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政权体系中运行的机制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人民政协中运行的机制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在社会治理体系中运行的机制 |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实践优势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整合优势 |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和合统一的政治保障 |
二、多党合作是国家和合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 |
三、政治协商是政治共同体沟通交往的重要形式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监督优势 |
一、一党执政及其权力监督的理论与实践难题 |
二、中国特色政党监督模式的特征与优势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治理优势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包容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民主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发展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 |
第七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价值向度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秩序价值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民主价值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法治价值 |
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社会价值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问题挑战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内外挑战 |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实践需求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话语短板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实践进路 |
一、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内外结构 |
二、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主体能力 |
三、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机制执行 |
四、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话语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3)国际冲突研究的理性范式:争论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性概念与理性范式争论 |
(一)国际政治中的理性争论 |
第一,理性的对象不明确。 |
第二,理性范式等同于博弈论。 |
第三,理性是“应然”还是“实然”。 |
第四,理性是否存在程度差别。 |
(二)国际政治中的理性分类 |
(三)理性范式的内容 |
二、国际冲突研究的范式争论 |
(一)既有范式的演进与分类 |
第一,大国政治奠定了冲突研究的基调。 |
第二,科技的发展拓展了冲突研究的范畴。 |
第三,重大事件引导了冲突研究的方向。 |
第四,学术争论丰富了冲突研究的内容。 |
第五,制度化提升了冲突研究的影响力。 |
(二)理性范式的特征 |
第一,关注冲突的过程,即冲突发生前的危机阶段(shadow of conflict)双方的博弈。 |
第二,超越争议议题性质的差异。 |
第三,强调国家利益的互动特征。 |
(三)不足与研究进展 |
三、理性范式的意义与应用 |
(一)普遍解释各类冲突议题 |
(二)理论扩展性和操作性更强 |
(三)提供中层理论创新思路 |
四、对中国国际关系理论构建的启示 |
(一)理论化与理论创新 |
(二)对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创新的借鉴 |
(4)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国际刑警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以全球安全治理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际刑警组织总体研究概况 |
1.2.2 组织角色相关研究述评 |
1.2.3 组织面临挑战相关研究述评 |
1.2.4 组织发展对策与前景相关研究述评 |
1.3 相关概念的厘定 |
1.3.1 全球治理与全球安全治理 |
1.3.2 跨国犯罪与非传统安全犯罪 |
1.4 研究思路、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理论与视角:全球治理理论指导下的全球安全治理 |
2.1 视角选择的逻辑合理性 |
2.1.1 推进安全治理呼唤组织发挥效能 |
2.1.2 组织应对挑战需要参与安全治理 |
2.2 全球治理理论与全球安全治理 |
2.2.1 理论基本内涵 |
2.2.2 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作用发挥 |
2.2.3 全球安全治理中的非传统安全犯罪治理 |
2.3 跨国主义的全球治理研究范式 |
2.3.1 范式要点 |
2.3.2 跨国主义范式指导下的非传统安全犯罪治理 |
3 现状:全球安全治理视角下的国际刑警组织 |
3.1 国际刑警组织概况 |
3.1.1 组织架构及治理结构 |
3.1.2 治理规制构建 |
3.2 组织参与治理的独特优势 |
3.2.1 全球性优势 |
3.2.2 专业性优势 |
3.2.3 中立性优势 |
3.3 组织不可替代的治理角色 |
3.3.1 全球情报交流协调者 |
3.3.2 执法技术创新驱动者 |
3.3.3 非传统安全犯罪打击者 |
3.3.4 全球执法合作引领者 |
3.4 小结 |
4 挑战:组织效能发挥与治理需求相矛盾 |
4.1 成员国参与意愿及能力失衡 |
4.1.1 主观参与意愿不平衡 |
4.1.2 客观参与能力不均衡 |
4.2 组织自身局限 |
4.2.1 合法性脆弱 |
4.2.2 机制建设受阻 |
4.2.3 话语权分配与预算短缺难题 |
4.3 外部边缘化风险 |
4.3.1 区域性执法合作国际组织发展——以欧洲警察署为例 |
4.3.2 其他执法合作机制发展——以执法联络官机制为例 |
4.4 小结 |
5 对策:推动组织深入参与全球安全治理 |
5.1 多措并举,强化协调执法合作能力 |
5.1.1 充分发挥组织独特优势 |
5.1.2 推进组织法治化建设 |
5.1.3 积极解决预算问题 |
5.2 尊重主权,提升成员国参与合作水平 |
5.2.1 探索建构执法合作理念 |
5.2.2 全方位提升成员国参与能力 |
5.3 合作共赢,主动构建治理伙伴关系 |
5.3.1 变竞争压力为发展动力——与其他执法合作国际组织合作 |
5.3.2 优化专业支持与外部监督——与相关非政府组织合作 |
5.4 保质增效,优化执法合作国际规制 |
5.4.1 完善红色通报的审查、救济和问责机制 |
5.4.2 设立派驻组织执法联络官制度 |
5.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6)论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五、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与少数民族公民权关系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近现代国家制度建构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一、民主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二、共和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三、宪法制度与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 |
第二节 不同国家类型在公民权构建上的差异性 |
一、基于民族构成的两种国家类型 |
二、民族国家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中的特点与问题 |
三、多民族国家在公民权制度构建中的特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家近现代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 |
一、西方国家近代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 |
二、我国近代历史转型时期的公民权问题 |
三、所面对的共同问题——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 |
第二章 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权问题出现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政治背景——学习西方的政治文明 |
一、传统天下帝制国家向现代民主共和国家的转变 |
二、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转化 |
第二节 制度背景——清末民初构建宪政制度 |
一、清末的宪政改革 |
二、民国初年宪政制度的建立 |
第三节 理论背景——民族主义思潮进入中国 |
一、以法国为例——适应公民共同体诉求的民族主义 |
二、以德国为例——基于血缘、语言的民族主义 |
三、日本的影响——西方民族主义传入中国的主要途径 |
第三章 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问题 |
第一节 清末革命派提出排除某些少数民族公民身份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革命派为推翻清朝统治的政治需要 |
二、普通民众“夷夏之辩”观念的历史影响 |
三、对民族和中国民族状况缺乏正确认识和了解 |
第二节 民初在确认公民身份时特别提出少数民族身份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为维护国家统一和保障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
二、当时少数民族公民在行使公民权方面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
三、消除当时盛行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潮的不利影响 |
第三节 民国初年依法确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实践 |
一、“五族共和”共识的达成 |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 |
三、《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的颁布 |
四、大总统令中的重申与确认 |
第四节 对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确认问题的评析 |
一、要正确认识和引导传统的“夷夏观” |
二、要在尊重民族间差异的基础上共建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 |
三、多民族国家法治统一建设要充分考虑民族特殊性 |
第四章 民国初年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第一节 参政权的含义、制度保障及少数民族公民参政的特殊问题 |
一、参政权的含义及作用 |
二、参政权的制度保障 |
三、少数民族公民实现参政权的特殊性问题 |
第二节 满人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选民资格问题 |
二、旗人专额问题 |
三、选举中民族文字使用问题 |
四、冠姓改籍问题 |
第三节 蒙藏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在中央设立专门的管理机关为蒙藏民族公民参政提供保障 |
二、临时参议院期间蒙藏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三、首届国会选举中蒙藏民族公民参政权保障问题 |
四、选区的调整和确定问题 |
五、不在蒙藏地区的蒙藏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六、培养蒙藏地区人才,从根本上提高蒙藏公民参政能力 |
第四节 回人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五族共和中的“回”的界定 |
二、新疆回部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保障问题 |
三、内地回族民众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第五节 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保障问题 |
一、多族共和的提出 |
二、云南对土司等非五大族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的特殊保障 |
三、对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参政权“昙花一现”的关注 |
第五章 历史反思与启示 |
第一节 清末民初确认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实践的历史反思 |
一、历史转型时期应正确认识中国多民族国情 |
二、在引进西方先进政治理论时要结合中国实际并循序渐进 |
第二节 清末民初确认与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实践的启示 |
一、通过全面推进依宪治国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权 |
二、理性构建基础上通过对实际问题探讨解决发展和完善国家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7)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学术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思路、主要方法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研究的基本思路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二章 民族协商概念界定与重要基础 |
一、民族协商概念界定 |
(一)相关概念及辨析 |
(二)民族协商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
二、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重要基础 |
(一)制度基础 |
(二)理论基础 |
(三)实践基础 |
(四)民族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当代中国民族协商发展历程 |
一、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初步构建(1949-1956 年) |
(一)建立有利于民族协商的政治秩序 |
(二)制定有助于民族协商的法规政策 |
(三)形成有益于民族协商的多种渠道 |
二、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曲折前行(1957-1976 年) |
(一)“左”倾影响致民族领域政治失序 |
(二)政治秩序动荡使民族协商遭受破坏 |
三、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恢复发展(1977 年以后) |
(一)民族协商重要渠道的恢复运行 |
(二)民族协商法制基础的拓展完善 |
(三)民族协商理论发展的不断推进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协商的理论探索 |
一、关于民族协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民族协商的必要性 |
(二)民族协商的可行性 |
二、关于民族协商的主体、客体和目的 |
(一)民族协商的主体 |
(二)民族协商的客体 |
(三)民族协商的目的 |
三、关于民族协商的要求、原则和方法 |
(一)民族协商的要求 |
(二)民族协商的原则 |
(三)民族协商的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民族协商实践运用 |
一、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实践运用概述 |
(一)民族协商在化解民族领域矛盾纠纷中的运用 |
(二)民族协商在解决民族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运用 |
(三)民族协商在处理民族地区社会改革中的运用 |
(四)民族协商在促进民族自治区域成立中的运用 |
(五)民族协商在推动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运用 |
二、实践范例一——西藏和平解放中的民族协商 |
(一)对协商解决西藏问题的选择及争取 |
(二)民族协商在西藏和平解放中的践行 |
(三)关于西藏和平解放协商成果的落实 |
三、实践范例二——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中的民族协商 |
(一)大瑶山《团结公约》协商订立的基础 |
(二)大瑶山《团结公约》协商订立的过程 |
(三)大瑶山《团结公约》协商订立的意义 |
四、实践范例三——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协商 |
(一)西部大开发中进行民族协商的重要性 |
(二)西部大开发中民族协商的内容 |
(三)民族协商在西部大开发中发挥的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当代中国民族协商发展方向 |
一、破解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存在难题 |
(一)易于出现族群极化 |
(二)协商条件亟需平等 |
(三)协商制度尚待完善 |
二、形成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理论共识 |
(一)提升民族协商的思想认识 |
(二)坚持民族协商的原则立场 |
三、推进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的实践发展 |
(一)拓展民族协商的协商渠道 |
(二)健全民族协商的运行机制 |
(三)创新民族协商的基本方法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动态 |
三、独到见解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背景下的国际追赃 |
第一节 反腐败国际合作中兴起的国际追赃 |
一、腐败全球化 |
二、反腐败国际合作 |
三、作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新领域的国际追赃 |
第二节 国际追赃的独立程序价值 |
一、国际追赃与国际追逃的比较 |
二“重追逃轻追赃”现象反思 |
三、国际追赃独立性缺失的中国样本 |
四、国际追赃的程序价值体现 |
第三节 国际追赃司法化趋势 |
一、国际司法的勃兴 |
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新发展 |
三、国际追赃的司法化表征 |
第二章 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 |
第一节 UNCAC框架概览 |
一、UNCAC的主要内容 |
二、UNCAC的法治意义 |
第二节 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中的正当法律程序理念 |
一、正当法律程序之一般分析 |
二、国际追赃司法机制中正当法律程序价值之内涵 |
第三节 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运行 |
一、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内在规定性 |
二、UNCAC框架下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运行的两条途径 |
三、国际追赃司法机制运行中的主要障碍 |
第三章 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域外范式 |
第一节 美国“反恐”导向模式 |
一、“反恐”导向国际追赃模式的产生 |
二、美国国际追赃模式概览 |
三、国际追赃合作的主要途径 |
四、值得关注的行政没收程序 |
第二节 英国单行法模式 |
一、英国的法治文化传统 |
二、英国的腐败治理理念 |
三、《2002 年犯罪收益追缴法》的追赃制度 |
四、实践操作指南 |
第三节 加拿大“组合拳”模式 |
一、加拿大反腐败机制概述 |
二、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程序为枢纽的间接追赃机制 |
三、以民事诉讼程序为依托的直接追赃模式 |
四、犯罪资产分享模式 |
第四章 国际追赃域外司法机制对解决我国类似问题之启示 |
第一节 域外国际追赃司法机制所应对的主要问题 |
一、反腐败工作的法律定性问题 |
二、反腐败工作的管理机制问题 |
三、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衔接问题 |
四、腐败犯罪资产的分享问题 |
五、国际追赃法律制度配套问题 |
第二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基本情况 |
二、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法律体系中的问题 |
三、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实际操作中的问题 |
第三节 域外经验对我国国际追赃现实问题解决之启示 |
一、典型案例折射的主要问题 |
二、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三、与UNCAC衔接机制存在的问题 |
四、配套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制的改革 |
一、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制的历史沿革 |
二、调整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管理机关 |
第二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制度与UNCAC机制的衔接 |
一、健全腐败犯罪收益没收机制 |
二、健全承认与执行域外法院裁决制度 |
三、确立资产来源国与流入国分享犯罪资产制度 |
第三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配套机制的完善 |
一、强化财产申报的法定义务 |
二、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
三、完善条约司法适用机制 |
四、打造外国法查明平台 |
第四节 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流程的规范 |
一、反腐败国际追赃程序的规范化 |
二、我国反腐败国际追赃操作规程之要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结构框架安排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及有待进一步完善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结构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结构理论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中央集权的思想 |
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地方自治的思想 |
三、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具体国家结构形式的比较与选择的思想 |
四、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结构形式最终会消失的思想 |
五、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民族问题的思想和理论 |
第二节 列宁关于国家结构的理论和实践 |
一、列宁关于多民族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和实践 |
二、列宁关于多民族国家民族自决的理论和实践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及其进程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早期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探索 |
一、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国家结构形式的设想 |
二、中国共产党早期国家结构形式设想的评价 |
第二节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探索 |
一、以民族区域自治为补充形式的单一制确立 |
二、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探索与改革 |
第三节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探索 |
一、"一国两制"理论的提出 |
二、"一国两制"理论的基本内涵 |
三、"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及其意义 |
第四节 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坚持与发展 |
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的探索与发展 |
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的探索与发展 |
三、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的探索与发展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及其特点、优越性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 |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及其一般功能 |
二、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是人类历史上国家结构形式的创新 |
第二节 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 |
一、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与中国历史和现实相结合 |
二、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与解决民族问题相结合 |
三、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相结合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的优越性 |
一、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实现了中国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的有机衔接 |
二、民族团结、共同发展与共同繁荣: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成功解决了中国的民族问题 |
三、"一国两制"与和平统一祖国: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成功解决了历史遗留的港澳问题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历史经验与发展完善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历史经验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必须以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为出发点 |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必须以中国的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根本目的 |
三、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必须适应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及其现代化建设 |
四、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必须以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制为根本保障 |
第二节 当代中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多样性 |
一、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与下中央与普通行政区的关系 |
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关系 |
三、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
第三节 在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地方多样性与国家整合的关系 |
一、科学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 |
二、克服地方制度差异引起的消极后果 |
三、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 |
第四节 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进中国特色国家结构形式规范化、法制化 |
一、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协调机制 |
二、进一步坚持、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三、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与完善特别行政区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
第五章 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的前景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必将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 |
一、有效的国家政治整合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
二、解决区域和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
三、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凝聚力要求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
第二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与发展趋势 |
一、国内外现实情况决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长久坚持不变 |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朝着民主化和法制化的方向发展 |
第三节 参照"一国两制"模式解决台湾问题 |
一、台湾问题由来 |
二、解决台湾问题现实条件分析 |
三、解决台湾问题的重大意义 |
四、"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形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10)TPP与TTIP:动因、影响及中国的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取得的突破与不足 |
1.5.1 研究取得的突破 |
1.5.2 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 |
2 TPP的由来、谈判历程与阻碍因素 |
2.1 TPP的由来 |
2.2 TPP的谈判历程、主要内容和特征 |
2.2.1 TPP的谈判历程 |
2.2.2 TPP谈判的主要内容 |
2.2.3 TPP的基本特征 |
2.3 TPP谈判过程中的主要分歧与阻碍因素 |
2.3.1 美国国内的制约因素 |
2.3.2 TPP成员国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的影响 |
2.3.3 东盟与中国的竞争 |
2.3.4 对亚太地区其他经济整合的阻碍 |
2.3.5 日本国内的反对 |
2.3.6 韩国对TPP的观望态度 |
2.3.7 TPP谈判自身掣肘因素 |
2.4 TPP前景展望 |
3 TTIP谈判的因由、进程与掣肘因素 |
3.1 TTIP谈判的因由 |
3.1.1 TTIP谈判的起源 |
3.1.2 TTIP谈判启动的主要原因 |
3.1.3 美欧TTIP谈判的目标追求 |
3.2 TTIP的谈判进程和主要内容 |
3.2.1 TTIP的谈判进程 |
3.2.2 TTIP谈判的主要内容 |
3.3 TTIP谈判过程中的掣肘因素分析 |
3.3.1 美国国内掣肘因素 |
3.3.2 欧盟内部的掣肘因素 |
4 美国主导TPP与TTIP原因分析 |
4.1 美国主导TPP的战略动因 |
4.1.1 美国加入并主导TPP的背景 |
4.1.2 美国加入TPP的战略动因 |
4.1.3 美国主导TPP经济战略的主要方式 |
4.1.4 美国主导推进TPP谈判的优势 |
4.2 美国推动TTIP的战略动因 |
4.2.1 与TPP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美国全球新经济秩序的重塑 |
4.2.2 巩固大西洋联盟,应对潜在对手,维护西方主导地位 |
5 TPP与TTIP的比较与影响分析 |
5.1 TPP与TTIP的内容比较 |
5.2 TPP与TTIP对世界和中国的影响 |
5.2.1 TPP与TTIP对世界的影响 |
5.2.2 TPP与TTIP对中国的影响 |
6 中国的应对思考 |
6.1 适应高标准新规则,积极做好应对准备 |
6.2 加快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整合东亚区域经济,降低TPP的不利影响 |
6.3 详细研究,综合考虑TPP、TTIP将带来的影响 |
6.4 不排除时机成熟参与TPP的可能性,同时积极与欧盟开展自贸区谈判 |
6.5 中国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应尽力扩大内需,重视国内市场的支柱作用 |
6.6 加快RCEP谈判,助推亚太区域各种类型合作机制的构建 |
6.7 加快改革开放,迎接新一轮贸易自由化浪潮 |
6.8 探索中国对TPP和TTIP的应有态度 |
结语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当前国际关系的缺陷及其发展完善的途径——兼论当前国际恐怖活动多发的原因(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新时代对外开放观研究[D]. 孙晓桐. 山东大学, 2020(12)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生成逻辑与实践机理研究[D]. 张伟军. 兰州大学, 2020(01)
- [3]国际冲突研究的理性范式:争论及启示[J]. 董柞壮. 教学与研究, 2019(12)
- [4]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5]国际刑警组织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以全球安全治理为视角[D]. 曹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09)
- [6]论清末民初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与参政权的保障[D]. 高明. 中央民族大学, 2018(01)
- [7]当代中国民族协商研究[D]. 李岁科.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6)
- [8]反腐败国际追赃司法机制研究[D]. 胡冬华.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9]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中国化研究[D]. 石婧. 内蒙古大学, 2017(08)
- [10]TPP与TTIP:动因、影响及中国的应对[D]. 龚婧. 武汉大学, 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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