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论文文献综述)
李国梁,吕煜昕[1](2020)在《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初步构建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为引领、进出口食品安全行政法规为支撑、进出口食品安全部门规章为基础、进出口食品安全部门公告为补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进出口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本文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公告等法律体系组成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介绍了新时代这些法律体系取得的最新进展,以期为学者们进一步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研究提供借鉴。
高威芳,章礼平,朱鹏[2](2020)在《等温扩增技术及其结合CRISPR在微生物快速检测中的研究进展》文中提出等温扩增技术因其对仪器依赖性低、核酸扩增高效等优势,非常适合于快速检测,已在微生物快速检测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从核酸提取、等温扩增(以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Loop-mediated isothermal amplification,LAMP)和重组酶聚合酶扩增技术(Recombinase polymerase amplification,RPA)为例)和产物检测角度,就近年来核酸等温扩增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病原微生物核酸快速检测领域的应用进行综述,并概述了核酸等温扩增技术与CRISPR(Clustered regularly interspaced short palindromic repeats)基因编辑技术相结合的最新研究成果,为这些新兴技术的研究和未来的发展提供新思路。
冯晓鹏[3](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农业农村部[4](2019)在《农业农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76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现将农业农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2019年5月21日(截至2019年5月1日)一、农业农村部规章目录1.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8年10月15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2.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2002年12月27日农业部令第25号公布)3.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2004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35号公布)
钱易文[5](2019)在《中国商检法的便利化规则及其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对接》文中指出商品检验对于保障商品质量、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权、甚至维护国家利益等都有举足轻重的意义。近年来,我国的商品检验也经历了巨大变化,相关商检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很多政策也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要求相互契合。当今的贸易环境下,关税等传统的贸易壁垒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与此同时,一些更为隐蔽的市场准入壁垒大行其道,引起了越来越高的关注。复杂繁琐的通关手续、重复的单证要求等给国际贸易带来众多的负面影响。《贸易便利化协定》就是希望通过简化和统一相关程序,提高货物流通效率,使国际贸易更加便利。因此,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对接主要涉及到其与外贸、海关、自贸区和商检相关规则的对接。前三项已有很多文章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和阐述,因而本文主要着眼于我国商检法的便利化规则与协定的对接。本文以文献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等方式,梳理了商检便利化的相关概念以及主要贸易国的商检便利化规则。全文一共分成五个部分,引言部分介绍了本文选题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第一部分主要是商检便利化的概述,包括商品检验的概念与历史、商品检验与贸易便利化的关系和商检便利化的特定内涵与价值三个方面。第二部分介绍了美国、欧盟和日本各自的商检法律体系和贸易便利化规则,包括美国的内外统一机构、自动扣留制度、实验室认可制度等;欧盟的风险分类监管查验制度、“入境验证”制度、专业化分管和官方控制体系评估;日本的民营检验,政府监管、强制型与自愿型认证制度、预先审定制度和监控检查与命令检查。第三部分主要写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视角下的商检便利化规则与要求,包括一般规则中的公开透明、简化、可预见性和正当性规则以及特殊规则中的安全保障最大化、便利与监管相平衡、独立性与专业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规则。第四部分写了现行中国商检法律体系与具体规定,分为中国商检法律体系和现行中国商检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两方面。现行中国商检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主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条款中的便利化规则以及其他商检规则中的便利化规则这几方面进行分类阐述,结合具体法律条文的出台背景和修改沿革,展现中国商检法在制定与修改中体现的贸易便利化思想。第五部分写了《贸易便利化协定》视角下中国商检规则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对此笔者主要梳理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与改进对策:法律方面、配套制度方面和机构职能方面。最终得出,我国商检规则为了更好的与《贸易便利化协定》对接,应完善法律体系;调整法检目录;改革法律执行;加强风险管理制度的研究与应用;重视信息发布与社会参与;推广商检“经认证经营者”制度与国际互认;加大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抽检结果等。
洪泓[6](2019)在《机构改革背景下海关空港旅客监管问题研究 ——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为例》文中指出随着出入境游客人数的急剧增长,海关旅客监管的压力日益增大;与此同时社会各界对旅客通关便捷性和高效性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如何协调把关与服务之间的矛盾,做到既严密把关守好国门安全,又优化服务提升旅客满意度,成为了当前海关旅检面临的最大难题。在当前机构改革关检融合、中美贸易摩擦、智慧海关建设等的背景下,海关旅客出入境通关流程的改革已迫在眉睫。空港旅检作为全国海关口岸旅客出入境监管业务的重中之重,它的改革对整个海关旅客出入境通关业务改革具有指导性和决定性的意义;而在所有的空港口岸中,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检连续多年位居业务量首位,以该关旅检为例所进行的研究更具普适性和可推广性。全文通过借鉴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从流程再造、协同治理和服务型政府理论的研究视角入手,首先回顾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历次出入境旅客通关监管业务改革的经验教训,总结了过去海关和原检验检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暴露出的风险管理及人力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归纳了现行海关与原检验检疫局的职能定位和通关流程;其次着重分析了关检融合后,海关旅检工作所要面临的完善法律法规、协调把关与服务矛盾的新挑战;同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海关相关改革发展的经验教训,以及国内其他口岸海关旅检的新技术;最后为融合原检验检疫局的新海关旅检,再造更集约化、更信息化、更科技化的空港口岸海关旅客出入境监管新流程,以实现高效监管与服务旅客的动态平衡,为当前正在开展的提升全国海关口岸旅客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工作形成具体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冯喆[7](2018)在《沈阳空港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及检疫处理》文中提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出口贸易额加速增长,进出境旅客和农产品国际贸易往来日渐增多。沈阳空港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发现在进境货物的木质包装及进出境旅客的携带物中夹带有害生物的种类、数量呈上升趋势。其中发现的一些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我国是没有分布的,有害生物随进境旅客携带的水果和货物包装传入我国的风险逐渐增大。因此,本人结合在沈阳空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工作经验,对近年来沈阳空港口岸查验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进出境植物检疫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了种类鉴定及检疫处理,现将有关结果报告如下。1.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是辽宁省的空港枢纽,国际直航航线20余条,每天平均进出港国际航班43.2架次。2018年第一季度沈阳局机场办共截获旅客携带进境植物类产品416批次,沈阳机场办检疫工作人员对全部截获植物类产品进行现场初检,经初检后,送我局综合技术中心检测鉴定样品58批次,送检率为13.9%,检出有害生物共52批次,检出率为12.5%,检出有害生物样品占送检样品高达89.7%。2.送检样品主要为水果、植物种苗、种苗根部及携带土壤,检出有害生物共计23种、83头,主要包括东方肾盾蚧、黑菌虫、小露尾甲、柿绵蚧、杰克贝尔氏粉蚧、李比利氏灰粉蚧、褐圆金顶盾蚧、黑毛皮蠹、等。3.对于进境旅客携带物品定期焚烧销毁处理。对发现疑似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物品、种类及时上报,对未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物品,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统一销毁处理。对于货物的除害处理主要分为化学方法和物理方法。化学处理方法中最常见的就是熏蒸处理,此外还有加压浸渍等方法;物理处理方法包括外热处理,如干热法,湿热法,温汤浸泡,以及高频和微波等内部电磁波。此外还有辐照处理等。本论文收集分析了我国辽宁沈阳地区近些年来外来携带植物检疫性害虫危害情况,介绍了外来生物入侵的现状、外来物种及生物入侵的概念、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等。利用大量真实数据和案例来详细介绍了辽宁沈阳地区空港近些年来查获过的有害生物及相关的防治方法。
张庄熠[8](2018)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以检验检疫职能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政府改革风潮在全球蔓延,西方兴起了强调服务及顾客导向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我国也在逐步探索政府改革和治理的方向。党和政府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检验检疫机构以促进贸易便利化、简政放权等措施作为当前自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实践方向。但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执法机关,其职能主要表现出规制属性,在实践中规制职能的行使难免对贸易便利化产生影响,服务与规制的矛盾冲突给检验检疫机构带来了履职困境。本文研究过程中,运用文本研究、比较研究和个案研究的方法,梳理我国检验检疫职能发展演变历程,由检验检疫机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履职困境入手,通过分析弥合检验检疫机构服务与规制的矛盾,借鉴国外检验检疫机构履职经验给出正确认识服务与规制的关系、健全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完善治理体系、优化监管模式和改良信息化技术手段等五项履职对策。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规制性机构应当以良好规制为原则,通过服务手段实现规制目的,既提高规制效率,也能让行政行为人满意。
陈新明[9](2018)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研究 ——以泰州检验检疫局为例》文中认为1988年,国务院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拉开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序幕;如今,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这三十年间,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政府部门也在不断地转变职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作为执法机构的检验检疫部门,在保证进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外贸领域秩序、促进外贸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检验检疫的相关制度和职能与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陷与不足已经逐渐暴露。在“法检目录”大幅削减的背景下,业务量大幅下降,传统的微观检验监管的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形势,机构面临被边缘化的危机。在这种情况下,检验检疫部门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职能,服务于我国高速发展的对外贸易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采用比较分析、文献研究、个别访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当前检验检疫机构面临的形势,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制度、做法和改革创新经验,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治理理论等,得出了检验检疫职能转变的途径:完善顶层法律法规、从微观检验向宏观管理转变、强化国门安全监管、推动实验室改革、强化服务职能等。可以为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乃至检验检疫系统转变行政职能,调整工作重心提供理论支撑,也彰显了公共管理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农业部[10](20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55号》文中认为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农业部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农业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2018年3月16日农业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8年3月1日)一、农业部规章目录1.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8年10月15日农业部令第1号公布)2.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2002年12月27日农业部令第25号公布)3.农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2004年6月28日农业部令第35号公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 |
(一)食品安全专业性法律 |
(二)出入境专业性法律 |
(三)其他相关法律 |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行政法规 |
三、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规章 |
四、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公告 |
(一)关于防止特定国家疫病传入的公告 |
(二)关于进口特定国家特定产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三)关于禁止进口特定国家特定产品的公告 |
(四)其他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公告 |
(2)等温扩增技术及其结合CRISPR在微生物快速检测中的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 核酸快速提取技术研究 |
2 核酸等温扩增技术研究 |
2.1 环介导等温扩增技术的应用研究 |
2.2 核酸等温扩增技术与基因编辑技术结合的创新研究 |
2.2.1 RPA与基因编辑技术的结合 |
2.2.2 EXPAR与基因编辑技术的结合 |
3 扩增产物检测技术研究 |
4 总结与展望 |
(3)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农业农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
一、农业农村部规章目录 |
二、农业农村部规范性文件目录 |
(5)中国商检法的便利化规则及其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对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商检便利化概述 |
(一) 商品检验的概念与历史 |
(二) 商品检验与贸易便利化 |
(三) 商检便利化的特定内涵与价值 |
二、美国、欧盟、日本的商检便利化规则透视 |
(一) 美国 |
1.商检法律体系 |
2.商检便利化规则 |
(二) 欧盟 |
1.商检法律体系 |
2.商检便利化规则 |
(三) 日本 |
1.商检法律体系 |
2.商检便利化规则 |
三、《贸易便利化协定》视角下的商检便利化规则与要求 |
(一) 一般规则 |
(二) 特殊规则 |
四、现行中国商检法律体系与具体规定 |
(一) 中国商检法律体系 |
(二) 现行中国商检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 |
1.《商检法》 |
2.《商检实施条例》 |
3.《食品安全法》 |
4.其他 |
五、《贸易便利化协定》视角下中国商检规则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
(一) 法律方面 |
1.法律体系 |
2.法检目录 |
3.法律执行 |
(二) 配套制度方面 |
1.风险管理制度 |
2.信息与社会参与制度 |
3.商检“经认证经营者”制度 |
(三) 检验检疫机构职能方面 |
1.简政放权 |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3.充分运用抽检结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6)机构改革背景下海关空港旅客监管问题研究 ——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海关旅客监管 |
2.1.2 机构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流程再造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第3章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客监管现状 |
3.1 海关旅客监管模式的历史发展和经验教训 |
3.1.1 人人查验阶段 |
3.1.2 “红绿通道”阶段 |
3.1.3 人人申报阶段 |
3.1.4 风险管理阶段 |
3.1.5 智能化监理阶段 |
3.2 现行旅客监管模式中的成功经验 |
3.2.1 “智剑”缉私工作组 |
3.2.2 “一机两屏”协同监管 |
3.3 现行旅客监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
3.3.1 传统模式不能满足海关职能扩大的需求 |
3.3.2 风险管理日渐脱离海关监管实际 |
3.3.3 多样化的监管要求导致盲目的“因岗设位” |
3.3.4 国内空港口岸出入境人数快速增长 |
3.3.5 海关旅检工作人力资源捉襟见肘 |
3.4 关检融合前海关和原检验检疫局的职能与监管流程 |
3.4.1 海关与原检验检疫局的职能定位 |
3.4.2 海关与原检验检疫局的监管流程 |
第4章 机构改革关检融合后面临的新挑战 |
4.1 机构整合后关检双方执法依据未能同步统一 |
4.1.1 货物与物品的分类管理问题 |
4.1.2 禁止出入境商品目录与情形描述的整合问题 |
4.1.3 法律救济的完善问题 |
4.2 机构改革下提升旅客满意度和严密监管的矛盾 |
4.2.1 抽样调查问卷设计和发放情况 |
4.2.2 接受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4.2.3 调查问卷结果分析 |
第5章 国内外海关的经验借鉴 |
5.1 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
5.1.1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一体化”边境管理的成功经验 |
5.1.2 新西兰海关应用风险管理理论的联合边境管理系统 |
5.1.3 韩国海关与“21世纪世界最佳海关”蓝图 |
5.2 国内其他口岸海关旅客通关模式的启示 |
5.2.1 成都海关与智能审图技术 |
5.2.2 深圳海关与人脸识别技术 |
5.2.3 北京海关与箱体识别技术 |
第6章 机构改革关检融合后旅客监管流程再造基本思路 |
6.1 入境全流程再造 |
6.1.1 电子预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 |
6.1.2 风险预判与布控 |
6.1.3 入境现场监管模式 |
6.2 出境监管全流程再造 |
6.2.1 预申报与现场办理 |
6.2.2 出境协同治理监管模式 |
6.3 其他方面的工作 |
6.3.1 成立过渡期工作小组 |
6.3.2 法律法规的完善 |
6.3.3 违规情事的后续处理 |
6.4 小结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沈阳空港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及检疫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研究进展 |
1.1 外来生物入侵的现状 |
1.2 外来物种的概念 |
1.3 生物入侵的概念 |
1.4 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2017年6月,441种) |
1.5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的工作职责 |
第二章 沈阳空港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鉴定 |
2.1 辽宁检疫局进境植物检疫有害生物截获情况 |
2.1.1 辽宁检疫局第一季度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统计 |
2.1.2 辽宁检疫局不同检疫类型植物疫情截获情况及分析 |
2.1.3 辽宁检疫局不同货物大类植物疫情截获情况及分析 |
2.1.4 截获有害生物种类特点及截获鉴定能力分析 |
2.2 沈阳空港近年检出有害生物情况 |
2.3 沈阳空港查获进境有害生物种类 |
2.3.1 小杆线虫目 |
2.3.2 东方肾盾蚧 |
2.3.3 糠片盾蚧 |
2.3.4 黑菌虫 |
2.3.5 芒果白轮盾蚧 |
2.3.6 粉蚧科 |
2.3.7 鞘翅目 |
2.3.8 柿绵蚧 |
2.3.9 小露尾甲 |
2.3.10 杰克贝尔氏粉蚧 |
2.3.11 李比利氏灰粉蚧 |
2.3.12 鳞翅目 |
2.3.13 盾蚧科 |
2.3.14 米象 |
2.3.15 栗象甲 |
2.3.16 蜘蛛目 |
2.3.17 鼠妇 |
2.3.18 考氏白盾蚧 |
2.3.19 桔小实蝇 |
2.3.20 褐圆金顶盾蚧 |
2.3.21 黑毛皮蠹 |
2.3.22 菠萝洁粉蚧 |
2.3.23 瘿蜂科 |
2.3.24 花蓟马 |
2.3.25 土蝽科 |
2.3.26 蚜科 |
2.3.27 锯谷盗 |
2.3.28 大洋臀纹粉蚧 |
2.3.29 湿薪甲 |
2.3.30 小蕈甲属 |
2.3.31 双尾目 |
2.3.32 长尾粉蚧 |
2.3.33 鞘翅目 |
2.3.34 柑橘粉蚧 |
2.3.35 龟纹瓢虫 |
2.3.36 新菠萝粉蚧 |
2.3.37 蚁科 |
2.3.38 黄伊缘蝽 |
2.3.39 携带有害生物的植物产品 |
2.3.40 灵芝 |
2.3.41 植物种苗 |
2.3.42 松茸 |
2.3.43 乌羽玉 |
第三章 沈阳空港检疫性有害生物除害处理措施 |
3.1 旅客携带物处理措施 |
3.2 对于货物的处理措施 |
3.2.1 熏蒸处理 |
3.2.2 加浸处理 |
3.2.3 热处理 |
3.2.4 微波处理 |
3.2.5 辐照处理 |
3.3 动植物检疫处理指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以检验检疫职能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二、服务型政府与规制性职能:检验检疫职能的理论分析 |
(一) 规制性职能的涵义 |
(二) 作为手段的服务型政府 |
(三) 检验检疫职能的规制特征 |
三、我国检验检疫职能的发展演变 |
(一) 改革开放前的检验检疫职能:绝对权威和无限规制 |
(二) 改革开放后检验检疫职能转变:职能法定化 |
(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检验检疫职能发展:规制更良好 |
(四) 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检验检疫职能优化的新要求 |
四、服务型政府下检验检疫机构的履职困境 |
(一) 服务与规制的错位 |
(二) 法律法规滞后造成的履职困境 |
(三) 治理结构陈旧造成的履职困境 |
(四) 监管模式落后造成的履职困境 |
(五) 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落伍造成的履职困境 |
五、优化检验检疫职能的对策 |
(一) 正确认识服务与规制关系 |
(二) 健全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良好规制的法治基础 |
(三) 完善治理体系——良好规制的组织保障 |
(四) 优化监管模式——提升规制效率的程序要求 |
(五) 改良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良好规制的工具 |
结语:服务型政府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
参考文献 |
(9)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研究 ——以泰州检验检疫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情况概述 |
1.2.2 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情况概述 |
1.2.3 小结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内容 |
1.4 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的理论分析 |
1.4.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1.4.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1.4.3 治理理论 |
1.5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的演变、职能以及现状 |
2.1 检验检疫体系的初步形成 |
2.2 新中国检验检疫的发展 |
2.3 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能概况 |
2.3.1 进出口商品检验 |
2.3.2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 |
2.3.3 国境卫生检疫 |
2.4 泰州检验检疫局的机构沿革概况 |
第三章 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的背景、存在问题及分析 |
3.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改革背景 |
3.1.1 对外贸易发展进入新阶段 |
3.1.2 国门安全维护面临新挑战 |
3.1.3 行政体制改革进入新常态 |
3.1.4 服务和改善民生面临新形势 |
3.2 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临的问题和危机 |
3.2.1 业务量大幅下降 |
3.2.2 重微观检验轻宏观管理 |
3.2.3 国门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
3.2.4 实验室弊端逐渐凸显 |
3.2.5 “把关”有余“服务”缺位 |
3.3 泰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问题分析 |
第四章 检验检疫机构发展、改革的经验借鉴 |
4.1 发达国家(地区)检验检疫概况 |
4.1.1 加拿大的检验检疫机构和职能 |
4.1.2 美国的检验检疫机构和职能 |
4.1.3 台湾地区的检验检疫机构和职能 |
4.1.4 发达国家(地区)检验检疫经验总结 |
4.2 国内检验检疫机构改革经验 |
4.2.1 上海自由贸易区检验检疫改革经验 |
4.2.2 苏州工业园区检验检疫综合改革经验 |
4.2.3 国内检验检疫改革创新经验总结 |
第五章 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的路径探索 |
5.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依法行政的基础 |
5.1.1 修订当前过于陈旧的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
5.1.2 建立对内和对外相一致的检验检疫法律体系 |
5.1.3 构建先进的检验检疫技术法规、标准体系 |
5.2 调整职能重心,从微观检验向宏观管理转变 |
5.2.1 强化检验检疫机构的宏观质量管理职能 |
5.2.2 加大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 |
5.2.3 发挥社会组织的宏观治理作用 |
5.3 强化国门安全监管职能 |
5.3.1 严管严控,把关国门安全重点领域 |
5.3.2 加强预警评估,降低国门安全风险 |
5.3.3 协作共治,提升国门安全监管的能力与水平 |
5.4 以实验室改革推动检验检疫职能转变 |
5.4.1 全面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技术水平 |
5.4.2 明确实验室的职能定位 |
5.4.3 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社会民生 |
5.5 持续强化检验检疫的服务职能 |
5.5.1 深化原产地工作服务外贸发展的功能 |
5.5.2 服务外贸优进优出 |
5.5.3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研究[J]. 李国梁,吕煜昕. 食品安全导刊, 2020(32)
- [2]等温扩增技术及其结合CRISPR在微生物快速检测中的研究进展[J]. 高威芳,章礼平,朱鹏. 生物技术通报, 2020(05)
- [3]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4]农业农村部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J]. 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9(06)
- [5]中国商检法的便利化规则及其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对接[D]. 钱易文. 苏州大学, 2019(04)
- [6]机构改革背景下海关空港旅客监管问题研究 ——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为例[D]. 洪泓.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7]沈阳空港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鉴定及检疫处理[D]. 冯喆. 沈阳农业大学, 2018(04)
- [8]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规制性职能的优化 ——以检验检疫职能为例[D]. 张庄熠. 厦门大学, 2018(02)
- [9]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职能转变研究 ——以泰州检验检疫局为例[D]. 陈新明. 南京大学, 2018(09)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55号[J]. 农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8(04)
标签: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论文; 跨境电子商务论文; 检验检疫论文; 中国模式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