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调研报告

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调研报告

问:关于非法集资若干问题的解释
  1. 答:法律主观:
    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为:是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 、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梁链、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漏渣野有为目的,使用 返喊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1. 答: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 、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券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察银限内以货币、实物及知没做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非法集资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如未经批准公开、非公开发行 、债券等;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有的犯罪分子以提供搭衡种苗等形式吸收资金,承诺以收购或包销产品等方式支付回报;有的则以商品销售的方式吸收资金,以承诺返租、回购、转让等方式给予回报;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受害者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 答: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颤老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李洞悔在一定期限哪正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3. 答: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 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闷滚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逗兆法集资活动的行蚂指余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 罪论处
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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