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三个规定调研情况报告

经侦三个规定调研情况报告

问:司法干预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1.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指的是:
    1.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烂清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汪正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困历悔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问: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方面
  1.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
    法律启团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册散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州旁氏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问: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 答:经侦立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如下: 
    (1)经过审查后,认为犯罪分子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分子涉嫌的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时; 
    (3)该案件的受案范围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的。 
    经侦大队立案后到结案的时间是怎样的 
    1、一般情况下经侦大队立案三个月结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租仿上级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弊或纤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团液,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经侦三个规定调研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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