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个规定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三个规定调研报告

问:司法干预三个规定自查报告
  1.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指的是:
    1.2015年3月,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烂清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3.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汪正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困历悔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保证公正司法,根据有关法律和纪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问:党史糸统开民展三严三实调研报告
  1. 答:根据《关于在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潜办发[2015]18号)的总体安排,近日,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了敏孙改“三严三实”专题调研。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开展全市统计系统“三严三实”专题调研活动,潜江市统计局分七个小组对全市22个区镇处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召开了乡镇、村以及企业统计人员座谈会,听取了各地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数据质量自查整改情况的汇报并就统计系统存在“不严不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企业和乡镇的基层基础工作以及联网直报情况,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的困难凯塌。
    二、统计系统“不严不实”的表现
    经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桥判统计系统存在制度不严、管理不严、纪律不严以及作风不实、调查不实、数据不实等“不严不实”的情况。
    “制度不严、管理不严、纪律不严”的表现:统计系统虽然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体系,制订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长效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是有了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按照职责落实、制度执行,造成管理有漏洞,工作有失误,监督检查不到位,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
    “作风不实、调查不实、数据不实”的表现: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报数的意识不强,工作存在随意性,存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和指令报数、代填代报的行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不到位,少数企业没有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部分企业没有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建立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数据可查性差。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分析的少,日常统计分析也仅仅是就数说数,没有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
问: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改措施
  1. 答:法律分析:三个规定”为人民法院含歼防轿歼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架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隔离墙”和“高压线”,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教育整顿期间,花溪区人民法院为整治违反“三个规定”突出问题、推进“三个规定”更好落实见效,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将“三个规定”作为学习教育环节重点内容,花溪区人民法院坚持集中与自主、线上与线下并重开展学习教育,通过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一把手”讲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干警对“三个规定”认知。通过向马金涛、谢东林等英模学习,教育引导干谈帆冲警对照英模找差距,深化思想认识。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依托全国四级法院“三个规定”统一填报平台进行管理,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平台“月报告”制度,对内外部人员插手过问、干预案件情况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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