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浮躁也是一种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王晨佳[1](2021)在《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法律控制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后在监督管理部分增补责任约谈制度,首次在正式法律层面提出责任约谈的概念。根据该法规定,可以明确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制度的出现契合了食品安全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事中监管的治理方向。为确保事前监管效果的实现,该法中的责任约谈绝非仅是简单的约见谈话,而是要给予警示和告诫,是对食品生产者经营自由的干预。因此,责任约谈制度在应然层面需要具备以下两个要点:一是需要具备法定的、明确的适用情形,即需要明确“存在安全隐患”的判断标准;二是需要在干预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自由和确保干预行为合法性之间取得平衡,即行政机关需要对事前采取的为保障约谈目的实现的手段作出合法性论证。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及其下位法进行归纳,可将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分为以下两大类:一是为警示违法行为而进行的责任约谈;二是为预防安全隐患而进行的责任约谈。同时,为了保障约谈目的实现,责任约谈后行政机关将采取六种措施约束约谈对象。这些措施将对约谈对象产生以下两种影响:一是直接减损约谈对象的实体权利;二是未直接减损约谈对象的实体权利。根据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制度的立法目的,结合具体的法律规范,责任约谈制度存在应然和实然之间的错位。具体而言:首先,在应然层面,责任约谈需要具备明确的适用情形。但是在实然层面,不同的法律规范中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并不是在同一逻辑层次上进行划分的,存在含混交叉的关系。这便导致对部分行为难以进行归类,具体适用情形之下的启动标准难以判断。其次,行政机关进行责任约谈时,食品生产经营者尚未发生违法行为或者已经发生违法行为但是尚未达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程度。因此,就应然层面而言责任约谈中不能对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采取带有惩戒性的措施。但是在实然层面,行政机关为保障约谈目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却将导致被约谈对象实体权利的减损。因此,为完善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制度需要做到如下内容:首先,需要重构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分为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和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同时,还需要明确不同适用情形之下的启动标准,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中需要明确违法行为的程度,在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中需要明确安全隐患的裁量基准。其次,还需要通过明确责任约谈的处理方式和区分责任约谈的处理力度来保障责任约谈效果的实现。再次,责任约谈非常重视约谈过程的建构,但是两种不同的适用情形之下程序建构重点是不同的。在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中,行政机关必须充分说明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启动的必要性。相较于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在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中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受到更大程度的限制。在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中,行政机关即使是在不确定的情形之下也要采取行动,行政机关需要实质性地行使裁量权。最后,无论是违法警示型责任约谈还是预防控制型责任约谈,都需要加强不同法律程序之间的衔接,将行政调查作为启动责任约谈的前置性程序,明确规定责任约谈不得代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彭志强[2](2020)在《PPP模式下XX市河道项目风险分摊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不断的进步的同时对于自然资源也是一种损害。西方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一种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并且获得了很好的收益。国内在近些年将这种模式引入并且根据我国本土的政治法律环境等对其进行了一定的修改。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在整个建设周期也要不断进行优化加速,就导致了国内一些这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就比如像2018年时期的某PPP项目,由于赶进度,忽略了混凝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保证其强度就接着往上面继续修建,同时对于有些项目还没进行验收就进入下一步工序,最终使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项目的进度也因此增加时间,对于整个工程而言都是一种不好的影响。国内现有的河道项目的风险分摊大多按照传统的PPP项目风险分摊方法进行分配,本文试探讨的河道项目存在风险,河道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分配方式和传统的PPP项目有许多不同之处。传统的分配方法不能完全适用于PPP模式下河道项目的风险分摊研究。本文旨在寻找一种新的方法,新的分配模式,对PPP模式下的河道工程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摊。将PPP模式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先用风险分摊的概念对其进行首次风险识别并且进行风险分摊,充分发挥出PPP模式的效率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经济效率和时间效率,扬长避短,让政府和私企承担更适合的自己的风险和风险分摊比例,使项目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得到提高,以XX市的河道建设项目为例分析政府与私企对于此项目的风险分摊,接下来对高校的教授使用了问卷调查的方法从而进一步进行河道风险的筛选,筛选出风险之后对其使用博弈论方法来初步分析政府与私企在河道风险分摊中哪些风险由某一方单独分摊比较合适,而共同分摊的风险则进一步用层次分析法对其进行具体的比例划分,最终得到的风险比例再结合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分析,从而得出在项目建设时,依据本次结论可以避免因错的风险分摊而导致额外的资金投入值,达到用相对少的资金来解决一些无法规避的风险,从而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赵荣生[3](2020)在《基于SWARA-COPRAS方法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文中提出虽然PPP模式在水环境治理项目中的应用目前已经达成共识,但是由于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具有合作期限长、投资规模大、商业模式单一、以社会效益为主、技术需求较高、合同以及子项目繁杂、社会资本积极性不高、参与方众多等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参与方之间如何进行适当的风险分担是成功实施公私伙伴关系(PPP)项目的关键因素。然而在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风险承担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对等或项目建设的紧迫性等原因导致某一方被迫接受,却在实施中无法兑现承诺发生争议。另一方面,传统的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多借鉴法律范围解决争端的归责原则,但是由于PPP项目本身的多重特点,并不能充分界定风险因素产生的归责对象,可能合作方都没有过错,亦或是风险因素已超过风险归责者的能力。再者,项目实践多以较为宽泛的风险分担原则来进行风险因素分担,既无法细化风险分担过程又忽略了风险分担过程中的不利因素。因此,如何在充分考虑风险分担的标准、风险分担的障碍、风险因素的类别及影响程度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风险分担模型,并将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合理的分担给各个项目参与方,仍是当下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实施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论文首先通过文献综述、专家访谈以及资料查找等方式,识别出了52种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其中有7种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特有风险因素。水环境治理PPP项目的52种风险因素作为研究对象,包括了18种国家层级风险,9种市场层级风险,25种项目层级风险,涵盖了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寿命周期各个阶段的风险因素,并从全面性、客观性、可靠性、清晰性和实用性五个方面验证了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清单的整体性。论文其次构建了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评估模型,通过FMEA风险评估方法从频度(O)、严重度(S)、不易探测度(D)三个因子层面对52种风险因素进行研究,借助直觉模糊背景下的IFPWA算子进行计算,并通过IF—MULTIMOORA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了风险排序,此部分将辅助风险分担研究的进行。论文最后构建了基于SWARA—COPRAS方法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模型。确定了17种风险分担的考虑因素,包括9种风险分担标准(有益因素+)和8种风险分担障碍(非有益因素-),通过SWARA方法确定其权重,风险因素的分担则由COPRAS(复比例评估法)实现。在风险因素一次分担中,确定了最优承担方为政府部门的19种风险因素、最优承担方为社会资本方的17种风险因素、共同承担方式承担的16种风险因素;在风险一次分担的基础上进行了二次分担,风险因素分担更为细化;其中,我们通过德尔菲调研的方法获得原始决策数据。最后,通过案例分析验证了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模型。
吴嘉煦[4](2019)在《市场微观结构效应对上证50成分股收益率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几十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层次不断深化,中国的资本市场也在飞速发展,股票的价格波动成为亿万股民日益关心的问题。然而日臻成熟的基本面分析技术并不能完全解释股票收益率的变化,而“股市异象”的存在,也令人深思,除却基本面分析以外,股票价格究竟还因何而变化,市场中究竟有没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左右股票收益率的变动,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及其效应能在多大程度上解释股票收益率的变动,成为金融学者们日益关注的话题。本文基于上证50成分股的日间高频数据进行实证研究,从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股票价格变化的影响因素的角度,研究了市场微观结构效应的相应反馈机制是如何影响股票收益率改变的。本文研究内容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研究了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下的几大模型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来影响股票收益率的,即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如何发挥作用;二是,基于真实的高频数据,选取了上证50指数中的21只股票在2015年全年分笔交易的高频数据为样本,以每一笔订单流的到达为媒介,研究订单信息对相应股票收益率的影响;三是,对比分析两部分实证结果,评价市场微观结构效应基于订单流信息做出的反馈是否真是存在,市场微观结构中的信息效应和存货效应是否对股票收益率有重大影响。通过研究,本文得到以下结论:首先,在不考虑基本面分析的前提下,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影响存在于中国股票二级市场,并且以二级市场的订单流信息作为中间变量,通过信息效应和存货效应能够影响相应股票的收益率。其次,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信息效应和存货效应。实证结果表明,市场微观结构效应对于股票成交价收益率的解释力度要远胜于对于报价收益率的解释力度,市场微观结构效应中的信息效应和存货效应对于股票收益率有重大影响。
范丽娜[5](2019)在《新时代大学精神传承与创新研究 ——基于大学职能视角》文中认为新时代对于中国高等教育而言既迎来曙光又承担责任、面临挑战。新时代是新变局、新调整的时代,必须有坚定的信心,坚持中国共产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高校应从国家战略发展角度和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从高等教育的世界发展水平审视,从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着手,扎根中国大地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以大力加强大学精神文化建设和内涵式发展为切入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对未来有新表达和新研判;对责任有新认识和新担当;对挑战有新措施和新应对。总体而言,新时代是常新的,“新”意味着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和变革,是一种守正开新和拔新领异,新时代是中国大学的新希望时代。大学精神是新时代的表征,是高校生动起来、焕发青春、回归本性的基础。本论文运用生态学、组织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相关理论,把大学精神归置于大学生命系统中考察是因为“人的活动决不只是物质活动,人的需要决不只是物质需要,人的消费决不只是物质消费,人的精神决不只是物质的副产品。不理解人,就无法理解大学;不理解人的伟大,就无法理解大学的伟大;不理解人的神奇,就无法理解大学的神奇。”(1)大学是人才培养的摇篮、科技创新的重镇,更是人文精神的高地,大学生命系统将大学和人相融合、相渗透,凸显大学精神的本质内涵和人的精神魅力。大学精神最终的落脚点是传承与创新,大学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寄托着对大学的殷切的期盼和祝福。大学职能是对大学做什么,大学为什么存在,大学怎样才能发展的具体回答。在大学生命系统中,大学职能与大学精神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大学职能的高效发挥需要大学精神的有效参与,大学精神的传承发扬需要渗透大学职能的方方面面。大学职能与大学精神的相容性和互补性是大学内涵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空有职能而无精神的大学是技能训练场、职业培训园,没有大学精神的大学将沦为高等教育附庸,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大学。大学精神诚可贵,实践落实价更高,大学精神须渗入到大学职能中去,方能实现大学职能之完善与发展和大学精神之传承和创新。就论文具体内容而言,论文伊始主要在国内外大学精神研究综述的基础之上,提出新时代中国大学精神的实现问题,即大学精神需与大学职能相契合、相通约,精神与职能互依不分,大学精神流淌于并环绕于大学职能的各个层面,大学职能的继承与拓展诠释和升华了大学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大学精神的传承与创新是大学职能继承和拓展的领航和指引。接着论文将大学精神和大学职能的“魂”“体”关系归置于大学生命系统中讨论,借用“赫斯伯格矛盾”和“四因论”阐释大学本质,对大学精神和大学职能的关系进一步梳理和分析,言明大学精神效用于大学职能的“蓝海战略”是精神引领和职能实践过程。同时兼论了卡里斯玛精神和西南联大精神对大学精神传承与创新的启示。论文紧接着探讨了大学精神的“虚”“实”问题,对于“形而上”和“形而下”争论予以辩驳,认为:大学精神存在精神产权问题,而精神产权的救赎过程便是大学章程、制度、法人的重认和追溯过程,同时论文对新时代中国大学精神面临新挑战予以警醒。论文围绕新时代、新职能和新精神三大核心主题展开议论,对于“新”的辩证思维有力地契合了大学精神的传承与创新思路。论文在前述基础上探讨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精神的应然状态。大学精神的应然状态实际上是大学职能的层层叠加、拓展和传承创新的过程,从教学至科教融合至“教产研用”至有特色发展的“教产研用”再至高等教育共同体建构。大学的应然精神是大学教学之育人精神,大学科研之科创精神,大学社会服务之实践精神,大学文化传承创新之自信精神,大学国际交流合作之融合共享精神。论文期望通过大学精神的研究,为大学精神正名、为大学精神更好地传承与创新发展服务、为中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李斌,周语桐[6](2018)在《社会治理视角下消防治理的特质与困境突破》文中认为消防治理作为一种特殊的治理行为,具有天然的预防不足的特质。长期以来消防治理奉行的是一种政府全能主义的管制模式,普遍存在主体意识淡薄、治理方式不规范、宣传教育效果不好、人文精神缺失等问题,致使消防治理的效能受限。必须在准确把握消防治理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职能、转变目标、优化方式、完善政策、扩展主体,在社会治理思维下加强消防治理的有效性。
张灏[7](2018)在《绿色发展观视野下的我国科技风险治理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人类社会科技飞速的进步,在当代社会背景下,由于人类活动频次的增强和活动区域的扩展,人类的决策与行为对人类自身、人类社会及自然界的影响力也逐步加大,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威胁逐渐增强。科技作为推动当代生产力发展的主导甚至是决定性因素,在不断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负面效应,由科技应用而引发的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科技使人类改造自然与控制自然的能力不断加强,其具有的各种特性也带来了许多风险,需要多元利益相关主体共同参与科技活动治理。自上世纪50年代后,关于风险问题的研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形成了有关的风险理论与风险学说,一般说来,科技风险可以分为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内部风险是科技自身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以及人类认识与控制能力有限性等因素所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使科技治理增加困难,甚至导致创新失败的可能。内部风险的受体主要是科技活动的直接主体。外部风险是科技治理与应用等过程中,科技活动或人工物对已有物(如生态环境、有限资源等)、人自身以及社会结构所产生的危害(如科技活动主体不愿承担相应的风险或转嫁各类风险,导致风险分配不正义而成为影响社会与世界稳定的风险源)。外部风险受体除了直接参与活动的主体外,还有各类非直接参与的主体,以及自然生态等非人主体。科技风险的存在就需要治理。科技风险治理具有复杂性。不同行动者对科技风险的识别具有差异性。而且长期以来,有些风险无法进行归责。科技与社会的相互融合和全球化的快速推进,使当代科技正成为当代社会最大的风险源之一。当前由科技应用引发的风险问题已然成为当代人文社会学科的主题之一,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将科技风险的危害降至最低,成为事关人类发展的重要议题。从现阶段科技风险研究领域来看,全社会对于科技风险的关注程度明显不足,相关基础理论还不够完善,难以有效地指导科技风险治理的具体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指导下,通过对科技风险的成因、属性及主要内容等进行分析和说明,积极探索在风险社会下治理科技风险的新型模式,尽可能地降低科技所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促进人类社会能够持续和稳定的发展进步。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当代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的选题是在总结中外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试图在绿色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引领下,综合当代各个学科的研究成果对科技风险做出新的界定,由于科技的高度复杂性和其本身固有的不确定性而使科技在其应用过程中或应用后给人类社会带来的不能被人们充分认识,并且任何专家都不能完全准确地预测、计算和控制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危害。我们需要把握科技风险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更大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快的扩散性、连锁反应性和生成的渐进性等特征,就科技风险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以及成因进行详细的分析,努力克服或降低人类主体性的过分张扬、工业社会中科技的工具理性的片面夸大、市场经济中急功近利的利益驱动,以及对科技盲目崇拜的价值观和科技道德的滑坡等导致科技风险增大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关于科技风险的治理,主要从内部和外部对科技风险进行有效的治理,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来对社会和公众在科技成果的应用方面要加强法制控制、道德控制、科技控制、完善科技风险评估机制、全球协同治理科技风险等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和手段,期望达到更有效的控制科技风险的目的。本研究的基本逻辑思路如下:生态危机引起了人类对工业文明社会的反省,加快人类改变传统的发展观念与经济增长方式,使之朝着绿色的路径发展。只有以绿色发展观作为指导建设现代科技风险治理的创新机制,才能完成这一任务。科技风险治理创新机制有利于防范和控制科技风险,加快社会架构的调整,将绿色社会从理论变为现实。为此首先界定什么是科技风险:科技风险就是指在科技价值实现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可能对社会造成巨大损害的负面效应。科技所带来的风险表现为多种形式,包括生物、信息、核能等新材料和新能源在实际消费和享受过程中所存在的显性危害、隐性危害和潜在危害。科技风险主要分为狭义风险和广义风险。科技既能够把自然力转化为绿色环保、高效能的产品,减少环境污染,让人类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与使用价值,也会给人类带来科技风险,带来灾难。任何一个社会工业文明的发展都不可避免的会遭遇到科技风险。为了治理科技风险,我们需要树立绿色发展观,绿色发展观念的产生,是当代社会发展观念创新的结果,彰显了由科学发展观直至五项发展观念的改变,不但是意识领域创新的体现,还是实践形成的结果,这给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前行的道路和方向,也就是利用绿色发展带动生态文明建设,以达到人类和自然和谐共处的理想目标。以绿色发展观审视我国科技风险治理,我们看到,以绿色发展观审视我国科技风险治理,在承认“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基础上,同时发现科技不仅会带来风险,而且其自身本身也存在风险。传统的治理方式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不能回应来自当前各方面所提出的挑战。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促进科技进步的现实转向:坚持绿色发展:指向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代际之间的和谐与自由。坚持绿色发展,解决如何引导科技发挥积极动力。在以绿色发展观为指导治理我国的科技风险,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达到“他山之玉,可以攻玉”的目的。在以绿色发展观指导探讨中国科技风险治理的对策时,我们初步提出了基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对策。我们认为,风险是科技的内在属性之一,虽然科技风险不可能完全消除,但通过人类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以将科技风险的负效应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最终促使科技为人类社会造福。坚持绿色发展观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经济大国的重要担当。我们应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实现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努力!
周敏[8](2017)在《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截止今年,2007年施行的《企业破产法》已经迈入第十个年头,这意味着,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存在已经十年有余。这十年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企业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也日趋恶劣,企业破产已成为一种市场更替的手段;但目前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停留在法律制度的概念层面,除学术界一些简单的论述之外,保险行业没有相关的保险产品,几乎不存在以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命名的保险产品。为响应中央供给侧改革、僵尸企业清理的方针,企业破产将走向常态化、规范化与法治化,破产管理人的需求有所增大,管理人执业所承担压力也将有所增加,管理风险不可避免。为分散管理人执业风险,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不应该只停留在法律文本层面,市场应该构建相应的保险产品,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基于此,本文通过对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分析和阐述,提出一些构建和完善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想法,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阐述了破产管理人的执业风险。该部分从两个视角进行分析:首先探讨了管理人执业风险的成因,明确了管理人执业责任风险主要是源于其尴尬的法律地位和繁重的管理职责。其次总结了管理人执业风险的几种类型,主要包括:财产和文件资料管理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诉讼风险及其他风险。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在论证管理人责任保险的必要性方面,从管理人执业风险不可避免、管理人自身风险承担能力有限、风险大小无法预估等视角进行分析。在论证管理人责任保险的可行性方面,主要从分析管理人执业风险的可保性、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能够提供一定的实践经验、我国已经建立的其他行业的责任保险制度能够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法律技术层面的支撑等四个视角进行探讨。第三部分是在第一、二部分的基础上作出的,对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属性进行明确,并阐述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结构。一方面,论证了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属于强制性责任保险,也是一种专家责任保险;另一方面,探讨了该保险的结构包括保险的主体、保险承保范围、保险期间、保险承保模式、保险索赔方式、保险的责任限额与免赔额、保险责任免除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对我国破产管理人责任保险的完善。该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首先以分析我国破产管理人责任保险的现状和不足为基础,探寻问题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构想,具体从四个层面进行完善:(1)是要求对已有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2)是建立行业协会引导投保机制;(3)是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计价模式,是全文的创新点;(4)是讨论解决管理人保险重叠的问题。本文在对各方面进行详尽论述之后,期待能够设计出解决目前我国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困境的方法。但目前笔者仅从理论上进行分析、研究、设计,难免不尽人意。故笔者希望在毕业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构想,以期有利于司法实务。
陆安[9](2016)在《利益驱动的舆论场域与高利害考试评价的决策风险》文中认为以高考和中考为代表的高利害选拔性考试,牵涉方方面面的利益。利益驱动下的社会舆论场域往往是非理性、功利化的,会对相关决策带来一定的干扰和影响,从而使得相关决策带有一定的风险性。在诸如顺应民意与扞卫真理、减轻负担与提升质量、刚性考试与柔性评价等问题上,都面临着价值判断与抉择。唯有与时俱进、蹄疾步稳地推进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教育变革和社会公平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周蔚起[10](2015)在《中国平安(集团)投资富通集团失败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主要研究2007-2008年中国平安投资富通案例及其最新进展情况。文章首先对当年投资案及最新情况做简单介绍,然后对两个交易对手平安与富通历史沿革,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做详细分析以及阐述平安愿景(选择富通的原因)。然后从四个方面分析本次投资案失败的原因,包括未设置海外办事处(大额投资之前必须要有零距离的了解),财务风险(尤其重点阐述富通次贷危机前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政治风险(海外并购所面临的国有化风险),以及其他原因包括董事长马明哲个性特点对投资案的影响,从二级市场买入富通股票不及时止损,不采取任何措施对冲股票单边下跌的风险。最后总结本次投资案的经验与教训,希望能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中国企业越来越多的进行海外投资的大背景下我国金融企业尤其是险资出海在风险控制方面提供借鉴意义。
二、浮躁也是一种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浮躁也是一种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法律控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食品安全法》中责任约谈的制度考察 |
第一节 责任约谈的制度形成 |
一、食品安全领域监管需求的转变 |
二、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主体的多元化 |
第二节 责任约谈的法律定位 |
一、责任约谈的法律性质 |
二、责任约谈的运行模式 |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规范分析 |
第一节 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 |
一、警示违法行为 |
二、预防安全隐患 |
第二节 责任约谈的效果保障措施 |
一、效果保障措施的具体规定 |
二、效果保障措施的不同影响 |
第三章 责任约谈制度中应然与实然之间的错位 |
第一节 适用情形中存在错位 |
一、违法行为程度存在分歧 |
二、安全隐患裁量基准模糊 |
第二节 效果保障措施中存在错位 |
一、效果保障措施违反法律定位 |
二、效果保障措施存在规范矛盾 |
第四章 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法律控制的具体构想 |
第一节 重构责任约谈的适用情形 |
一、明确违法行为的程度 |
二、明确安全隐患的裁量基准 |
第二节 保障责任约谈的监管目的 |
一、明确责任约谈的处理方式 |
二、区分责任约谈的处理力度 |
第三节 健全责任约谈程序控制制度 |
一、拓宽约谈的参与主体 |
二、转变约谈的主体地位 |
第四节 加强不同法律程序之间的衔接 |
一、行政调查作为前置程序 |
二、调和与处罚强制之间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PPP模式下XX市河道项目风险分摊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
1.2.2 在世界发达国家的发展 |
1.2.3 当前研究的不足 |
1.3 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本文的创新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PPP模式下河道建设项目研究的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PPP模式介绍 |
2.1.1 PPP模式的概念 |
2.1.2 PPP模式的优缺点 |
2.2 风险分摊的概念 |
2.2.1 风险以及风险分摊的概念 |
2.2.2 风险的识别 |
2.2.3 风险识别的依据 |
2.2.4 风险识别的步骤 |
2.2.5 风险识别方法的概述 |
2.2.6 风险分摊原则 |
2.3 风险分摊的相关方法 |
2.3.1 专家评分法 |
2.3.2 博弈论相关理论 |
2.3.3 层次分析法 |
2.3.4 研究方法说明补充 |
第三章 构建PPP模式下河道工程项目风险分摊模式 |
3.1 风险识别分析 |
3.1.1 自然环境风险 |
3.1.2 经济发展风险 |
3.1.3 社会需求风险 |
3.1.4 政策调整风险 |
3.1.5 合同管理风险 |
3.1.6 来自项目法人的风险 |
3.1.7 其他单位的风险 |
3.2 博弈论模型下风险初步分摊 |
3.2.1 博弈论模型要素 |
3.2.2 风险初步分摊博弈分析 |
3.3 基于层次分析法对风险分摊的最终确认 |
3.3.1 建立层次分析法结构模型 |
3.3.2 分摊步骤 |
第四章 案例分析 |
4.1 项目背景 |
4.1.1 工程概况 |
4.1.2 工程建设原因 |
4.1.3 设计依据及标准 |
4.1.4 工程建设内容及技术经济指标 |
4.2 基于博弈论风险初步分摊 |
4.3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最终分摊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 |
(3)基于SWARA-COPRAS方法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水环境治理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2 PPP模式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3 PPP项目风险分担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 |
2 研究设计及理论基础 |
2.1 水环境治理项目PPP模式相关理论 |
2.1.1 PPP模式的一般理论 |
2.1.2 水环境治理PPP模式内涵、结构及操作程序 |
2.1.3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全寿命周期及阶段划分 |
2.1.4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主体 |
2.1.5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原则 |
2.2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整体研究设计 |
2.3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识别研究设计 |
2.3.1 研究逻辑 |
2.3.2 研究方法 |
2.4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评估研究设计 |
2.4.1 研究逻辑 |
2.4.2 基于直觉模糊MULTIMOORA的改进FMEA风险评估方法 |
2.5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分担研究设计 |
2.5.1 研究逻辑 |
2.5.2 风险分担研究方法 |
3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要素识别与评价 |
3.1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识别 |
3.1.1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识别过程 |
3.1.2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清单确定 |
3.1.3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清单评估及层级划分 |
3.2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评价 |
3.2.1 基于直觉模糊MULTIMOORA改进的FMEA风险评价模型构建 |
3.2.2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评估信息的集结 |
3.2.3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排序 |
3.2.4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评价结果分析 |
4 基于SWARA—COPRAS方法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模型构建 |
4.1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模型基本流程 |
4.2 风险分担标准及风险分担障碍的确定 |
4.3 SWARA方法(逐级权重评估法) |
4.3.1 SWARA方法(逐级权重评估法)基本流程 |
4.3.2 SWARA方法(逐级权重评估法)计算步骤 |
4.4 COPRAS方法(复比例评估法) |
5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方案确定 |
5.1 德尔菲调研设计和实施 |
5.1.1 德尔菲调研第一轮问卷 |
5.1.2 德尔菲调研第二轮问卷 |
5.1.3 德尔菲调研第三轮问卷 |
5.2 风险分担标准及障碍的权重 |
5.2.1 风险分担标准的权重确定 |
5.2.2 风险分担障碍的权重确定 |
5.3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一次分担方案确定 |
5.3.1 风险一次分担计算 |
5.3.2 风险一次分担方案的确定及分析 |
5.4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偏好分析 |
5.4.1 不同层级风险的分担偏好 |
5.4.2 国家层级风险的分担偏好 |
5.4.3 市场层级风险分担偏好 |
5.4.4 项目层级风险分担偏好 |
5.5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二次分担方案确定 |
5.5.1 风险二次分担计算 |
5.5.2 风险二次分担方案的确定及分析 |
6 案例分析 |
6.1 项目概况 |
6.2 项目风险因素识别及层级划分 |
6.3 项目风险评估 |
6.3.1 项目风险评估信息的集结 |
6.3.2 基于IF-MUTIMOORA的 FMEA风险因素排序 |
6.4 德尔菲调研的设计与实施 |
6.4.1 德尔菲调研第四轮问卷 |
6.4.2 德尔菲调研第五轮问卷 |
6.5 基于风险分担模型(SWARA—COPRAS方法)的项目风险分担计算 |
6.5.1 项目风险一次分担计算 |
6.5.2 项目风险二次分担计算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与创新点 |
7.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可持续性风险分担标准及障碍重要性程度调查表 |
附录 B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一次分担 |
附录 C 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因素二次分担 |
(4)市场微观结构效应对上证50成分股收益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1 本文的研究内容 |
1.3.2 本文的结构安排 |
1.4 论文的创新 |
第2章 市场微观结构效应研究 |
2.1 存货效应 |
2.2 信息效应 |
2.3 障碍效应 |
2.4 诱导订货效应 |
2.5 订单流不平衡效应 |
2.6 大额订单效应 |
2.7 市场有效性对市场微观结构效应的影响 |
第3章 市场微观结构效应影响股票收益率的机理分析 |
3.1 实证模型简介 |
3.1.1 研究对象 |
3.2 参数预测 |
3.2.1 信息效应下的参数预测 |
3.2.2 存货效应下的参数预测 |
3.2.3 障碍效应下的参数预测 |
3.2.4 诱导订货效应下的参数预测 |
3.2.5 订单流不平衡效应的参数预测 |
3.2.6 大额订单效应的参数预测 |
第4章 市场微观结构效应的实证模型检验 |
4.1 实证模型的推导 |
4.2 数据收集和初步处理 |
4.2.1 订单方向的判断 |
4.2.2 样本数据的收集 |
4.3 实证模型的回归检验 |
4.3.1 参数估计结果 |
4.3.2 回归检验结果分析 |
4.4 参数分析 |
4.4.1 参数α_0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4.2 参数α_1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4.3 参数α_2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4.4 参数α_3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4.5 参数α_4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4.6 参数α_5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4.7 参数α_6的回归统计结果及分析 |
4.5 回归结果对比分析 |
第5章 政策建议 |
5.1 加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 |
5.2 对于市场的建议 |
5.3 投资者交易策略的建议 |
5.3.1 顺势交易 |
5.3.2 控制风险以及时止损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新时代大学精神传承与创新研究 ——基于大学职能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一) 现代大学职能的拓展与深化催生大学精神的新演义 |
(二) 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创新发展呼唤大学精神的回归 |
(三) 大学职能的双重博弈激发大学精神的传承与创新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的研究 |
(二) 国外的研究 |
(三) 研究述评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 大学精神 |
(二) 大学职能 |
(三) 传承与创新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六、研究重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重难点 |
(二)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大学精神与大学职能“魂”“体”关系 |
一、“赫斯伯格矛盾”认知迭代 |
(一) 大学之“保守”精神 |
(二) 大学之“变革”精神 |
二、“四因论”之大学职能辨析 |
三、“四因论”之大学精神辨析 |
四、大学精神效用于大学职能之“蓝海战略” |
(一) “精神”与“职能”矛盾互依 |
(二) “精神”的传承与创新需以“职能”为载体和依托 |
(三) 卡里斯玛精神刍议 |
(四) 西南联大精神刍议 |
第三章 大学精神存在的本质问题研究 |
一、大学精神之“形而上”研究 |
(一) “形而上者谓之道”中“道”的“租值消散”问题 |
(二) “形而上”被“形而下”取代的缘由 |
(三) 大学“高度”与“温度”需同行 |
二、大学“精神产权”沦丧之“救赎” |
(一) 大学章程彰显大学精神意蕴 |
(二) 大学法人精神之呼唤 |
(三) 大学制度源于大学精神 |
三、新时代大学精神遭遇新挑战 |
(一) “双一流”时代忌讳浮躁求名利 |
(二) 防范普及化时代高等教育质量“滑铁卢” |
(三) 人工智能时代智能机器与智慧生命之博弈 |
(四) 全球一体化时代忌讳民族特色被同化 |
第四章 以新时代为契机以新职能为依托的中国大学新精神 |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新征程 |
(一) “硬件”与“软件”齐头奋进 |
(二) 明确新时代新任务—把握精神方向和把控时代脉搏 |
二、新职能—建构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国际话语体系 |
(一) 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精神命脉 |
(二) 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精神使命 |
三、新精神—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为大学精神正名 |
(一) 大学精神创新对大学职能实践困境的现实关照 |
(二) 大学精神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破除 |
第五章 大学精神的应然状态 |
一、教学职能之大学育人精神 |
二、科研职能之大学自由科创精神 |
三、社会服务职能之大学人回归实践精神 |
四、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之文化自信精神 |
五、国际交流合作职能之大学融合共享精神 |
第六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科研情况 |
(6)社会治理视角下消防治理的特质与困境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一、共性与个性:消防治理的特质分析 |
(一) 治理对象的高度弥散性和异质性 |
(二) 行为主体的风险偏好和价值考量 |
(三) 预防行为的溢出效应和全体预防 |
(四) 预防标准的高度不确定和复杂性 |
二、背景与现状:消防治理的现实困境 |
(一) 主体意识亟待提升 |
(二) 治理方式不够规范 |
(三) 宣传教育效果欠佳 |
(四) 人文精神普遍缺失 |
三、策略与路径:消防治理的效能突破 |
(一) 从全能统揽到有限恰当的职能调整 |
(二) 从管制约束到服务推动的目标转变 |
(三) 从运动粗放到长效规范的方式优化 |
(四) 从失衡偏向到协调公平的政策设计 |
(五) 从单一控制到多元共治的主体扩展 |
(7)绿色发展观视野下的我国科技风险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科技风险治理的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课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述评 |
1.2.1 绿色发展 |
1.2.2 科技风险 |
1.3 研究方法及重点与难点 |
1.3.1 论文研究方法 |
1.3.2 本研究的重点与难点 |
第2章 我国科技风险问题的产生及其后果 |
2.1 科技风险与特征 |
2.1.1 科技风险的界定与分类 |
2.1.2 科技风险的特征 |
2.2 科技发展的不确定性构成风险的可能性 |
2.2.1 科技风险问题的明确 |
2.2.2 科技风险问题产生的根源 |
2.2.3 科技本身具有不确定性 |
2.2.4 科技中社会因素的渗透进一步增加了这种不确定性 |
2.3 我国科技发展中的风险因素及特征 |
2.3.1 生态资源风险 |
2.3.2 生命生存风险 |
2.3.3 社会风险 |
第3章 绿色发展观的兴起 |
3.1 绿色发展观的生态内涵及基本特征 |
3.1.1 生态内涵 |
3.1.2 基本特征 |
3.2 绿色发展观的理论缘起 |
3.2.1 中国传统文化中“见素抱朴”观 |
3.2.2 西方文化中的“自然”观 |
3.2.3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生态”观 |
3.3 绿色发展观产生的时代背景 |
3.3.1 社会进步的现实困境 |
3.3.2 全球生态保护意识的觉醒 |
3.3.3 社会生产力的催生作用 |
3.4 绿色发展观的现实评价 |
3.4.1 从文明形态的角度来看 |
3.4.2 从发展模式的视角来看 |
3.4.3 从发展愿景的角度来看 |
第4章 以绿色发展观审视我国科技风险的治理 |
4.1 在防控科技风险上容易发生的可能性 |
4.1.1 偏离以人为本理念的可能性 |
4.1.2 偏离全面发展理念的可能性 |
4.1.3 偏离协调发展理念的可能性 |
4.1.4 偏离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可能性 |
4.2 我国在科技风险防控策略上存在的问题 |
4.2.1 观念缺失 |
4.2.2 科研逻辑缺失 |
4.2.3 内在属性缺失 |
4.2.4 工具缺失 |
4.2.5 政策缺失 |
4.3 传统治理方式面临的挑战 |
4.3.1 责任主体分配不明晰 |
4.3.2 公众风险意识不清醒 |
4.3.3 科技理性工具化与政策选择失衡 |
4.4 绿色发展对科技风险治理的行为逻辑与实现机理 |
4.4.1 绿色发展观对科技风险治理的意义 |
4.4.2 治理的行为逻辑与实现机理 |
第5章 发达国家的经验与我们的重新思考 |
5.1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
5.1.1 美国科技风险治理经验 |
5.1.2 英国科技风险治理经验 |
5.1.3 日韩科技风险治理经验 |
5.1.4 其他国家科技治理的发展历程及其治理 |
5.2 对中国科技风险治理的启示 |
5.2.1 从社会参与者层面来讲 |
5.2.2 从政府治理的层面来讲 |
5.2.3 从各组织因素差异层面来讲 |
第6章 中国科技风险治理应对策略探讨 |
6.1 基本思路与基本原则 |
6.1.1 对中国当代科技风险治理的基本思路 |
6.1.2 基本原则 |
6.1.3 策略选择 |
6.2 主要对策 |
6.2.1 全面认识绿色发展战略 |
6.2.2 政府职能由主导向引导转变 |
6.2.3 市场导向机制的完善 |
6.2.4 公众参与和协商制度的设立 |
6.3 保障机制 |
6.3.1 切实推进绿色产业链建设 |
6.3.2 强化绿色配套保障措施的建设 |
6.3.3 建立绿色成果共享机制 |
结语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破产管理人的执业风险分析 |
(一)破产管理人执业风险的成因 |
(二)破产管理人执业风险的分类 |
二、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一)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
(二)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可行性 |
三、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属性和结构 |
(一) 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属性 |
(二)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构成 |
四、我国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
(一)我国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现状与不足 |
(二)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构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利益驱动的舆论场域与高利害考试评价的决策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一、如何平衡顺应民意与扞卫真理的天平 |
二、如何取舍减轻负担和提升质量的博弈 |
三、如何把握在刚性考试与柔性评价的较量 |
(10)中国平安(集团)投资富通集团失败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本文写作结构及创新之处 |
2 平安愿景(平安选择富通的原因) |
2.1 平安基本情况介绍 |
2.2 组织结构及股本结构 |
2.3 经营状况 |
2.4 财务状况 |
2.4.1 资产负债状况 |
2.4.2 01-07 年盈利能力分析 |
2.5 富通集团基本情况分析 |
2.6 富通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 |
2.6.1 零售银行 |
2.6.2 资产管理和私人银行 |
2.6.3 商业银行 |
2.6.4 保险公司 |
2.7 富通财务状况 |
2.8 平安选择富通的原因 |
2.8.1 分散其投资的风险 |
2.8.2 获取正常的财务投资收益 |
2.8.3 学习富通的业务模式 |
2.8.4 为搭建全球资产管理的业务平台打下基础 |
3 投资失败的原因 |
3.1 大额投资缺乏近距离的了解 |
3.2 低估富通的财务风险 |
3.2.1 流动性 |
3.2.2 偿债能力 |
3.3 政治风险 |
3.4 其他风险 |
3.4.1 以马明哲为代表的管理层心态浮躁 |
3.4.2 没有利用对冲工具对冲股价下跌的风险 |
4 经验教训 |
4.1 全面评估投资风险,,近距离关注并跟踪被投资企业 |
4.2 审慎看待政治风险,加快建立完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
4.3 管理层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切忌浮躁,盲目 |
参考文献 |
四、浮躁也是一种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食品安全领域责任约谈的法律控制机制研究[D]. 王晨佳.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PPP模式下XX市河道项目风险分摊研究[D]. 彭志强. 江西理工大学, 2020(01)
- [3]基于SWARA-COPRAS方法的水环境治理PPP项目风险分担研究[D]. 赵荣生.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4]市场微观结构效应对上证50成分股收益率的影响研究[D]. 吴嘉煦. 湖南大学, 2019(07)
- [5]新时代大学精神传承与创新研究 ——基于大学职能视角[D]. 范丽娜. 西华师范大学, 2019(01)
- [6]社会治理视角下消防治理的特质与困境突破[J]. 李斌,周语桐.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8(03)
- [7]绿色发展观视野下的我国科技风险治理研究[D]. 张灏. 武汉理工大学, 2018(07)
- [8]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研究[D]. 周敏. 西南政法大学, 2017(07)
- [9]利益驱动的舆论场域与高利害考试评价的决策风险[J]. 陆安. 决策与信息, 2016(10)
- [10]中国平安(集团)投资富通集团失败案例研究[D]. 周蔚起. 广东财经大学, 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