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毒品案件调研报告

检察院毒品案件调研报告

问: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研究
  1. 答:法律主观: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性质的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唤猜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销拿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亏链搭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问:禁毒工作有哪些短板和弱项?
  1. 答:本本是在于它需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而且它的隐秘性还是比较高的
检察院毒品案件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