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献血与输血的伦理准则——本准则的目的是确定输血医学领域应该要遵守的伦理原则与规章(论文文献综述)
陈亚楠[1](2020)在《伊恩·麦克尤恩小说中的暴力书写》文中研究说明伊恩·麦克尤恩是当今英国文坛备受关注的作家之一,以书写暴力、惊悚和越轨的题材起步,震惊文坛并获得了“恐怖伊恩”的称号,随后严肃地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国家历史题材,成为公认的“英国国民作家”,数量可观的创作实践和多元创新的作品风格使其在四十多年的创作生涯中永葆活力。对于麦克尤恩小说的研究从多角度开拓,以伦理学、叙事学、心理学、生态主义、女性主义等为学科资源探究其作品主题与意蕴,有了十分丰富可观的研究成果。本论文则尝试以贯穿麦克尤恩小说创作的暴力书写为突破点,根据作家的创作轨迹探究在家庭空间、都市社会空间和国家历史空间中展现出的不同的暴力类型,揭示作家对于道德伦理、社会秩序、国家制度以及历史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反思和忧虑。麦克尤恩对家庭空间中的暴力书写聚焦在青少年的暴力迷恋和两性之间的冲突上,也涉及到兄弟和朋友之间的权力争夺。对家庭情感单位中亲密关系崩坏的书写,体现出作家对健康的人际伦理的向往。之后,麦克尤恩转变创作风格,以更加娴熟的笔墨关注都市社会中的空间政治,以及盛行的商业消费文化和科学文化在规训主体的过程中造成的主体性的失落,反思后现代社会中更加隐秘的暴力样式。在国家空间的暴力书写中,麦克尤恩首先对资本主义统治下国家机器的暴力性予以辛辣的嘲讽,并指出政治制度中对于儿童成长发展的权威指导是一种对身体的新的宰制形式;其次,大众媒体常被资本主义统治团体所利用,沦为政治的传声筒而漠视大众利益,出现了公共空间对于私人领域横加干涉的状况;另外,对民族历史的书写和历史真实的掌握是资本主义国家空间抽象性特征的体现,而对这种宏大叙事的单一叙述话语的解构,体现出麦克尤恩严肃的现实主义精神。麦克尤恩始终关注个体发展与社会现实问题,生动地描绘了个体在不同空间中的无能感和由此滋生的暴力,主体如何抵御在不同空间中被否认、被规训、被异化的状态成为其暴力书写聚焦点,并且小说将人性中潜在的暴力欲望与后现代生存空间中所遭遇的各种暴力类型相融合,展示出作家对暴力问题的深刻体认与思考。
王晓川[2](2019)在《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临床用血是医疗机构对疾病进行治疗的重要手段,血液在临床上是可以提高疾病治愈率、挽救患者宝贵生命的“特殊药物”,然而,医疗机构在进行临床血液使用方面具有高风险。通过输注血液很多传染性疾病都可发生交叉传染,目前我们所知的主要是肝炎、艾滋病、梅毒等。纵观国内国外因输血发生的事故数不胜数,患者因为输血所带来的痛苦触目惊心,这也反映了医疗机构在开展临床用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监管缺失、执业人员不够和人员业务能力差等现实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临床用血监管体系,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是有效控制艾滋病等经血传播疾病,保证血液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1]。本文通过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分析了辽宁省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的基本情况。辽宁省血液安全监督人员基本情况、辽宁省2016-2018年对开展临床用血的省属省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省属省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的现状等进行探讨,分析辽宁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在血液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合理化。提高医疗机构科学合理使用血液可行性的措施。第一方面,介绍了临床用血在医疗机构中的意义,并提出了临床用血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选取国内外因临床输血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事故的典型案例,阐明在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过程中行政监管的必要性;分析辽宁省省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分析卫生监督机构医疗监督部门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的学制,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亮点2016-2018年,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组织了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临床血液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第二方面,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模式,向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发放问卷,对18家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进行调查,包括临床用血执业资质、基础设施设备、储发血流程、交叉配血流程、科学合理用血以及血液报废等内容。同时,选取辽宁省卫生和计生监督机构查处的三例临床用血典型违法案例,通过分析、讨论,指出在临床用血过程中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环节。第三方面,通过整理资料、分析、指出辽宁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机制体制建设、能力培养问题,以及医疗机构针对临床用血的基础投入、设施建设、执业能力、信息化建设等问题。第四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对负责血液安全监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提出合理化的建[1]议,为确保医疗机构科学合理地使用血液,确保血液使用者的健康权利和生命安全,将提出有效措。开展临床血液的医疗机构可以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胡慧颖,傅强,徐水民,王丽娟,王婷[3](2019)在《某血站员工的培训现状及培训需求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目的通过问卷调研对血液中心员工进行培训现状及需求调研,从而发现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未来开展员工培训提供参考。方法设计血液中心员工培训现状及需求评估问卷,征得同意后对血液中心179名员工进行调查,并对比不同岗位员工对现状及需求的评价。结果卫技人员和非卫技人员对培训的实际效果都有较为正面的评价(4. 16±0. 94 vs 3. 95±1. 04,P>0. 05),都较为迫切的希望接受培训(3. 78±0. 72 vs 4. 00±0. 60,P>0. 05);但相比于卫技人员,非卫技人员认为血液中心为他们提供的培训并不充足(3. 05±0. 82 vs 2. 45±1. 11,P<0. 05)。员工的公共知识和技能培训需求没有差异,主要包括采供血行业相关法律政策、伦理问题、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和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技能和能力。但卫技人员和非卫技人员的专业培训需求差异显着,都与自身业务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结论卫技和非卫技人员对培训现状的评价和专业培训需求都存在差异,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培训目标和培训需求来进行培训方案设计,从而确保培训效果。
吴钢,罗政,尹锐,张岱阳,刘俊[4](2018)在《术中自体血回输与输注异体血对脊柱手术术后血液流变学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目的对比术中自体血回输和输注异体血对脊柱手术病人血液流变学(凝血功能)的影响,进一步探讨术中血液回收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方法选择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我院收治的术前实验室检验正常、无凝血功能异常且未接受抗凝治疗、非恶性肿瘤、术中血液无污染的骨科脊柱开放性手术病人100例。严格遵守献血与输血的伦理准则分组:(1)自体血液回输组(自体组),即术中回输经洗涤处理的自体血,男22例,女28例;(2)异体输血组(异体组),即行异体输血,男23例,女27例。两组病人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同时进行血液流变学项目监测,并对比输血对病人凝血功能的影响。结果自体组的术中回输自体血量为(289.4±55.7)ml,少于异体组的异体输血量[(396.5±141.1)ml],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4.992,P<0.05)。术后第3天两组病人的红细胞压积,自体组为31.00%±5.84%,小于异体组的34.25%±6.15%,两组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2.710,P=0.007);两组病人其余血液流变学参数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术后第7、14天,两组病人各项血液流变学参数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结论自体血回输对血液流变学参数的影响与输注异体血相比无显着差异,可广泛应用于临床。
李龙[5](2017)在《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的伦理审视》文中指出体育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服务和产品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它具有社会公益性与私人逐利性共存、政府管理与市场经营并行、强健身体和丰富精神并举的特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产业不断发展,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体系日益健全,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产业政策取得重大突破,产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全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体育市场效率与公平背离,政府体育产业管理部门“与市场争利”、“与民争利”,竞技体育参与者和体育消费者自身受到异化侵害等问题,主要是因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不健全和部分体育市场主体德性缺乏所致,但不能因此掩盖和否定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及其光明未来。我国体育产业借助市场手段来发展,虽能调节资本的自由组合,大力提升体育产业的发展水平,但因为仍缺乏完善且公平的竞争机制和伦理环境,致使部分市场主体陷入对经济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盲目追求中,罔顾市场契约,忽略自身社会责任的担当,使得体育市场在一定程度上陷入无序发展和无效竞争之中,引发体育市场内部效率与公平的背离,并因此制约体育产业的发展效率。在我国体育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是产业发展的引导者、激励者、服务者和规范者,要确保体育市场内部的自由竞争和公平秩序,发挥市场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因部分政府管理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中,“当为”之处又有所“不为”,对体育市场过度干预,导致体育资源分配不均,东西部和城乡体育产业布局不合理,体育市场产品和服务相对单一,使得人民群众正当的体育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体育产业发展成果不能实现全面共享。社会转型期,受利益的分化与侵蚀、观念的多元与错位、社会的发展与阵痛等影响,使得部分竞技体育参与者和体育消费者的道德挺立与生长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社会生态。一些职业体育从业者由于道德人格、敬业精神和法制观念的缺失,出现为达到一己私利,非理性追求胜利、罔顾竞技公平公正等问题。部分体育消费者则因为对体育功能和价值的认知偏差,陷于拜物教、娱乐至死等消费异化之中,缺乏对自由人生的必要反省和批判。对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进行道德治理:一要做到规范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伦理行为。完善和规范体育市场内部各类主体的行为和价值取向,树立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正义感,以避免盲目的逐利和拜物现象,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和正常秩序;二要强化体育产业发展的行政伦理导向。实现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角色转变,加强体育产业法制体系建设,落实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之间“权、责、利”的正当划归,避免“与市场争利”、“与民争利”的悖逆现象;三是端正竞技体育参与和体育消费个体的伦理价值取向。提高体育产业发展参与个体的道德建设水平,通过强化体育职业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水平,让竞技体育赛场充满“真、善、美“;通过深化体育产业消费者对体育功能和价值的正确认识,端正其体育消费态度,树立体育消费“为人而非人为”的理念。我国体育产业要加快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借鉴发达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体育产业自身固有的潜力和优势,重点发展体现体育产业自身经济功能和社会价值的主体产业,努力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使之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根本。
赵晓梅[6](2015)在《西安市首次献血志愿者常见传染病感染状况及献血动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的:通过对西安市首次无偿献血人群的来源及分布情况进行分析,为解决血液安全问题以及从低危人群中建立一支稳定的无偿自愿献血者队伍提供理论基础;同时,通过对西安市献血志愿者献血动机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研究,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西安市献血志愿者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方法:第一部分:收集19992013年15年间,解放军西安血站415657名首次献血者的全血样本,其中男性261032例,女性154625例,采用ELISA方法,分别进行HBs Ag,anti-HCV,anti-HIV,anti-TP的检测。第二部分:采用面对面访谈的方式,对456名无偿献血者的献血动机进行问卷调查(2010年218名;2014年238名)。采用Epidata v3.0软件进行数据库编写和调查问卷的数据录入。定性资料之间比较采用Pearson卡方检验,判断捐献的受感染样品随时间变化采用卡方趋势检验法,统计分析软件采用SPSS19.0(SPSS Inc.,Chicago,IL,USA),所有检验均为双侧检验,统计学显着水平设定为p<0.05。结果:第一部分:(1)西安市首次献血志愿者常见传染病的感染状况:HBV感染率随时间变化有降低趋势(χ2=7.35,p=0.007),2013年HBV感染率明显低于1999年(0.80%vs 1.90%;χ2=136.70,p<0.0001);HCV的感染率虽然随时间变化的下降趋势无统计学意义(χ2=2.73,p=0.10),但是2013年HCV感染率显着低于1999年(0.30%vs 1.10%,χ2=134.38,p<0.0001);HIV感染率随时间变化有显着上升的趋势(χ2=7.52,p=0.006);梅毒感染率随时间变化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χ2=8.39,p=0.004);(2)西安市首次献血志愿者总不合格率为3.94%,其中以30-49岁年龄组不合格率最高为5.38%;(3)男性献血志愿者常见传染病的感染率显着高于女性(2.09%vs 2.01%;χ2=198.99,p<0.0001),而且男性和女性感染率的高峰时期都出现在30-39岁年龄组(男性感染率6.38%,女性感染率4.76%;χ2=121.63,p<0.0001)。第二部分:(1)2010年的调查研究显示83.0%的研究人群认为献血是一种道德义务,同时81.2%和72.6%的被调查者认为献血是一种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在2014年的调查者中,对以上三种观点的支持比率也分别是高达76.0%,73.1%和68.0%。而且,2010年调查中,83.9%的被调查者是为了能帮助他人而免费献血,这一献血动机的比例在2014年更是高达95.0%。然而,我们也发现在调查者当中有47.8%将获取免费验血的机会而进行无偿献血作为他们的献血动机之一(2010年比例为56.5%,2014年比例为40.0%);(2)周围人的行为和态度对无偿献血者存在很大的影响;(3)参与献血的男性多于女性,且85%以上集中于17-39岁年龄段。(4)94.7%的被调查人群相信采血机构会使用无菌性针头(2010年94.5%vs 2014年95.0%;χ2=0.05,p=0.83);同时94.5%的被研究人群相信不会因为献血而感染疾病(2010年94.1%vs 2014年95.0%;χ2=0.19,p=0.67)。有不满意情绪的献血者,3.70%的人群担心护士采血过多(2010年5.1%vs 2014年2.5%;χ2=2.02,p=0.16),17.3%的被调查者对某些献血地点不满意(2010年18.8%vs 2014年16.1%;χ2=0.64,p=0.42),36.0%的献血者则担心感染HIV等血源性疾病(2010年4.6%vs 2014年2.5%;χ2=1.43,p=0.23)。结论与建议:1.第一部分:西安市首次无偿献血志愿者HBV、HCV、HIV和TP的感染率处于较低水平,临床用血相对比较安全;血液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HBs Ag感染,但感染率从1999-2013年间呈下降趋势;但HIV和TP的感染率有上升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第二部分:自身价值观及社会预期认知是西安市无偿献血志愿者的主要献血动机,94.5%以上的献血志愿者对无偿献血有认同感;影响满意度的主要因素为献血地点不方便,担心由于献血而感染疾病以及担心护士会多采血液。2.建议:(1)根据地方特点,完善《献血法》;(2)从人群特点出发,针对不同人群,实施不同的招募策略建立一支多元化的献血队伍;(3)进一步提高采供血机构的服务水平;(4)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献血志愿者的自身保健知识和健康水平。
李颖峰[7](2014)在《医疗过失的刑法学研究》文中指出现阶段,我国的医疗纠纷急剧增长,且愈演愈烈,这已成为当前的社会焦点问题,医患关系紧张成了人们普遍的认识,医患之间的信任降到了谷底。因此,如何在追求社会和谐的大目标下,合理、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已然成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现阶段医疗纠纷激增的原因有多种,其中医疗事故频发是主要原因之一,而医疗事故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人员违反医疗规章制度而引起的。当前,我国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主要途径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追究行政责任(如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等)的情况相对较少,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更是少之又少,其直接表现就是,1997年《刑法》为了惩治医疗过失犯罪而新设的医疗事故罪在实践中几乎形同虚设。也就是说,过于依赖民事赔偿,而忽视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衔接与配合,尤其是刑法在规制医疗过失,预防医疗责任事故方面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是我国医疗事故法律规制的现状和问题点,同时也是无法对医疗事故进行有效的预防,从而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目前,刑法在规制和预防医疗责任事故方面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如何改变这一局面,不是单靠刑法就能彻底解决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刑法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无法找出一定的解决方案。从刑法学的角度讲,医疗责任事故属于业务过失犯罪的范畴,因此,对医疗过失这一核心要件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对于医疗责任事故的刑法规制而言具有根本性意义。我国刑法在分则中单设了处罚医疗过失犯罪的医疗事故罪,因此在该罪中探讨医疗过失这一要件不可谓不当,这也是我国理论界的通行做法。但是,从刑法学的角度研究医疗过失的意义并不局限于医疗事故罪的认定,而且这种研究路径导致我国对这一问题的研究缺乏体系性和深度。鉴于此,本文拟从医事刑法的基础理论角度出发,紧紧围绕医疗过失这一个要件展开较为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而对于医疗行为及其主体的合法性、因果关系、危害结果、医疗事故鉴定等医疗事故罪中的其他问题则不予涉及,或者只在必要的限度内予以涉及。不同于我国大陆绝大多数学者采用的研究模式,本文试图在构建刑事医疗过失的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对这一问题展开较为详尽的研究。这一理论体系包括医疗过失概述、医疗过失本体论、医疗过失认定论以及医疗过失限制论等四部分。全文共分五章,除了第一章绪论和结语之外,第二至第五章分别对应这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医疗过失概述(全文第二章),共分两节。医疗过失是“医疗行为”过程中发生的过失,同时,医疗行为的特征对于医疗过失的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章第一节首先探讨了医疗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本文认为,应当先将医疗行为与医疗类似行为区别开来,在此基础上,医疗行为可以根据医疗目的的有无划分为广狭两义。本文中的医疗行为采广义,但由于狭义的医疗行为更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因此,下文中的理论探讨和案例分析将以狭义的医疗行为为主。在界定了医疗行为的概念之后,本节探讨了对医疗过失的认定具有重要影响的医疗行为的一系列特征,它们分别是:危险性、有用性、专业性和不确定性。本章第二节主要探讨了医疗过失的概念与分类。首先,本文认为医疗过失应当界定为:医疗行为人在具体医疗行为过程中违反了必要的注意义务的情形。即刑事医疗过失的主体不包括医疗机构,且医疗人员在具体医疗行为过程之外违反相关注意义务的情形也不能称之为医疗过失。其次,关于医疗过失的分类,医疗过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多种分类,本节选取了对医疗过失的刑法规制具有总论性指导意义的两种分类展开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它们是:单纯技术性过失与医学判断过失,医疗责任过失与医疗技术过失。其中,第一种分类是刑事医疗过失理论体系的基石与出发点,本文亦将该种分类贯彻于相关问题的分析和论证,即刑法应当将单纯技术性过失作为规制的重点,而就医学判断过失而言,刑法的规制对象应当仅限于明显脱离医疗水准者。第二部分为医疗过失本体论(全文第三章),共分四节。这一部分属于医疗过失的基础理论与一般理论,它是对具体的医疗过失进行抽象与总结而形成的,因此,对于医疗过失的具体认定具有总论性的指导意义。从根本上讲,医疗过失属于过失的一种,因此,过失犯理论的基本立场将直接决定如何分析和论证医疗过失的相关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持何种观点。基于此,本章第一节首先探讨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有关过失犯理论的基本立场,并得出结论:新过失论总体而言更具有合理性,而且也更适合分析医疗过失的相关问题。其次,我国大陆在过失犯的基本立场上不存在观点的对立,本文经分析认为,我国大陆的基本立场与新过失论之间更具有亲和力。据此,本文从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出发,在全文中贯彻了新过失论的立场和观点。第二节紧密结合医疗领域(医疗行为)的特点,重点探讨了医疗人员注意义务的内容和根据。就注意义务的内容而言,本节探讨了医疗人员在各种具体医疗行为中负有的共通的结果预见义务与结果回避义务,这些义务体现了医疗过失区别于其他过失的特殊性。就注意义务的根据而言,本节探讨了与保障具体医疗行为安全密切相关的注意义务的来源与根据。第三节主要探讨了医疗人员的注意能力。本文认为,在普通过失中,注意能力的判断标准应采折中说,而在业务过失,尤其是医疗过失中,应采客观说,即能否预见和避免危害结果,应当以行为当时一般医疗人员能够认识的情况以及行为人特别认识到的情况为判断资料,在此基础上,以一般医疗人员能否预见和避免该危害结果为标准进行判断。而“一般医疗人员”应当界定为:具有相同或相似医疗条件的地区或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同或类似的职称或地位的,行为人实施的医疗行为所属的专业领域中的医疗人员。第四节探讨了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它们分别是:医疗水准、裁量性以及紧急性。医疗水准是医疗过失的一般性判断标准,但是应当充分考虑医疗水准的地域性差异。裁量性作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主要适用于医学判断过失,从效果上看,裁量性具有限制医疗过失成立的作用。紧急性作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其作用在于紧急情况下缓和医疗人员的注意义务而适用较低的认定标准,但不是免除注意义务。第三部分为医疗过失认定论(全文第四章),共分五节。研究医疗过失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认定某种医疗行为有没有违反相关的注意义务,因此,这一部分对于司法实践而言,具有更直接的指导意义。医疗过失是医疗行为过程中发生的过失,因此医疗过失的认定必须结合具体医疗行为进行。但是,医疗行为种类繁多,而且随着医学的发展,其内容又在不断地被细分化,因此探讨所有医疗行为过程中发生的过失显然不现实。基于此,本章选取了实践中容易引发医疗事故的诊断行为、注射行为、输血行为、麻醉行为以及手术行为作为考察对象,对实施这些医疗行为时发生的过失进行概述之后,结合具体案例,探讨了这些医疗过失的具体认定问题。具体而言,第一节的诊断过失一般包括诊断过程中的过失与诊断内容的过失。第二节的注射过失一般包括:注射的必要性以及时机的判断过失、有关注射液的种类以及剂量的过失、有关注射的部位以及方法的过失、注射器具的消毒过失,以及注射后的观察过失等。第三节的输血过失一般包括:采集血液过程中的过失与输入血液过程中的过失。第四节的麻醉过失一般包括:麻醉适应性的判断过失、麻醉剂以及麻醉方法的选择过失、麻醉过程中的技术操作过失,以及麻醉后的患者管理过失等。第五节的手术过失一般包括:手术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判断过失、手术时机的判断过失、手术方法的选择过失、手术过程中的技术操作过失,以及手术后的患者管理过失等。第四部分为医疗过失限制论(全文第五章),共分两节。以上从正面探讨了何种情况下成立医疗过失,而这一部分将从反面研究医疗过失的阻却事由。关于阻却过失犯成立的事由,理论上一般认为有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危险分配理论以及信赖原则。就被允许的危险理论而言,医疗人员遵守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是适用该理论的前提和核心要件,但是,遵守了这些规定时,本身就不存在客观注意义务的违反,或者说不满足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因而自始不成立过失犯。也就是说,作为过失犯的阻却事由,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不具有独立意义,因此本章将不对此展开单独的讨论。关于危险分配理论,一般认为其与信赖原则是互为表里的关系,因此,危险分配理论将寓于信赖原则之中加以展开。除了信赖原则之外,被害人的危险承受也是阻却医疗过失的重要事由,但是学界几乎没有学者对此进行探讨。基于此,本章围绕信赖原则与被害人的危险承受如何限制医疗过失的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一节在阐述了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的适用条件的基础上,重点探讨了该原则在医疗过失中的适用问题。考虑到医师在医疗行为中的主导性地位,本文将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的适用分成了三种情形进行探讨,即医师与患者之间,医师之间,以及医师与其他医疗人员之间。其中,第一种情形可以适用信赖原则,但其适用余地相对较小。第二种情形可以划分为水平的医疗分业关系和垂直的医疗分业关系,前一种关系可以适用信赖原则,而在后一种关系中,由于牵涉到监督过失的问题,因此信赖原则的适用会受到一定限制。关于第三种情形:(1)医师与护理人员之间能否适用信赖原则应视医疗行为的具体内容而定;(2)医师与药剂师之间,在存在医药分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信赖原则;(3)医师与检验人员之间原则上可以适用信赖原则。第二节首先评析了被害人的危险承受阻却过失犯成立的各种理论根据,并表明了本文赞同的观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在此基础上,本节探讨了危险的承受在医疗过失中的适用问题。具体而言,首先,阐明了危险的承受与患者同意之间的关系,并指出危险的承受能够阻却医疗过失的,仅限于医疗行为的对象承受不被允许的危险的场合。其次,探讨了医疗过失中适用危险的承受理论的一般性要件。最后,探讨了危险的承受在医疗过失中的具体适用情形,包括医疗过失中的基于合意的他人危殆化与自我危殆化的参与。
饶璟[8](2014)在《医事过失犯罪中的注意义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犯罪中的经典问题,将其置于医事犯罪的语境下进行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过失犯理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更迭的共时性。基于此,也可以深入探究过失犯理论与医疗之间的关系。从传统的医学领域来看,如果能够确定因果关系存在于医疗行为和治疗后果之间,那么,医疗过失的存在与否并不难认定。然而,高风险性质的治疗行为在现代医学领域之中运用广泛,其必然的影响是单纯的结果无价值论意义上的旧过失论本身不再能够适应现代医学的要求。而采用新过失论则将对过失的认识转向二元的行为无价值,更有利于鼓励医生履行结果回避义务,尽可能地使用对患者最有利的诊断和治疗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法益。但是,基于风险社会背景之下的超新过失论,抽象化地处理结果预见义务,并不利于对过失犯罪的认定。本论文的基本观点如下:第一、注意义务从抽象的角度来讲,是指不使得发生有害结果,而使意识集中谨慎行为的义务。过失必须是行为人具备预见可能性,不能是不可预见(unforeseeable)或者是意想不到(unexpected),换句话说,当行为人负有注意义务的时候,违反义务的标准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在所有情况下都是合理的,行为合理就没有过失可言,这样的判断采纳的是“理性人标准”但是,这个标准在具有专业技术知识领域的场合下,就会转变为“合理专业标准”。因此,囿于现有的技术,而导致无法预料的后果出现,或者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都不是注意义务的范围。第二、医术规则存在的目的,不仅仅是作为医师治疗疾病与伤痛的医术指导,更是为了保护病人避免受到不正确或者不正当的医疗行为的损害。因此,医师违反医术规则而进行医疗行为,就意味着医师超越了容许范围的风险而进行医疗行为。换句话说,医师在违背医疗准则的时候,应该对于非容许范围的额外风险具有预见可能性,对于额外风险的预见可能性是论证医疗过失能否成立的关键所在。第三、医疗水准只是一个抽象判断医师注意能力的标准,但是在医疗技术高度专门化的今天,必须考虑到医疗专门化因素。对于专科医师的注意义务标准,不能依照全科医师的注意义务标准,而应该以平均同科的医疗水平作为标准。专科医师对于专科之外的疾病,应该有说明转科就医的义务。第四、在治疗上应当要求医师采取当时医学上以及临床经验上证明具有实效性的措施,这是依照医学上所确保的基准,而这种基准是针对具有平均能力的专业医师所要求的义务,也就是所谓的“一个有经验的专业医师之基准”(Standard eines erfahrenden Facharztes)本论文的创新之处有如下几点:第一,通过剖析与医事注意义务相关联的案例,将医学上的临床经验与注意义务的相关的各项指标有机结合,以此对具体的涉医疑难刑事案件进行探讨。第二,在不同医疗环境下,细致考量医疗习惯、医学新知、并发症、紧急医疗等一系列问题与注意能力的关系,将注意义务的规定作为规制医事犯罪的刑事策略进行优化,说明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是符合医疗水准的诊疗义务。第三,通过北大法宝、中国裁判文书网、我国台湾地区法源法律网以及日本国会图书馆、美国West-law等成熟的论文与案例数据库,试图立足中国现实生活条件而非简单地顺应世界潮流,以一种“中国语境”的态度破解中国问题。本文拟运用历史考察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各国家和地区历年来的疑难事案,通过对法律规范与刑事政策进行有机衔接,落实刑事一体化的研究路径;通过事实发现——理论嵌入——对策提供的论证模式,对医事犯罪中的注意义务作全景敞视式考察。本论文大致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明确问题意识,设定范畴,并给出论文总体进路。第二部分:研究医事过失犯罪的核心是注意义务的界定。在本章中,首先,阐述刑法典中的犯罪过失和刑法理论上的业务过失,对于犯罪过失的理论进行梳理,对业务过失进行理论归纳。明确在因果行为理论的影响之下,认为过失犯的成立只不过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连结现象而已。也就是说,有谁在因果链条可以表现出来的意义之下引起了社会有害结果的发生,就符合了过失犯的要求。过失犯的成立,是由于行为人没有采取适当的回避法益侵害结果的措施,而违反了注意义务,且行为人对于这种法益侵害的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也有回避的可能。更需要说明的是,过失犯的成立还是需要二者之间因果关系链条存在与否的判断。其次,明确医疗行为的定义,探讨医事过失行为能否纳入业务过失的范畴。如果要求行为人对于可能发生一定结果的危险行为具有回避义务,应在其能力范围内使其尽到注意义务,以避免结果的发生。即使其属于从事业务的人员,也不能仅仅因为其具备从事一定业务的身份而不管其具体的注意能力如何,一概对其要求较高的注意义务,从而对其过失加重处罚。最后,结合一些案例,对于医疗行为除罪化的对立观点进行展示,但我国目前并没有医疗行为除罪化的空间。第三部分:在本章之中,对医事注意义务进行了模件化厘定。首先强调注意义务是犯罪过失的核心要素,明确了注意义务的内涵和预见可能性的内容;其次对注意义务的理论演变进程做了一些梳理,说明旧过失论中的注意义务是强调结果预见可能性的实现,而新过失论中的注意义务体现的是结果回避可能性的要求,对于超新过失论中的注意义务来说,更多地强调危惧感这一模糊的概念;复次,对医事注意义务进行整体鸟瞰,说明了医事注意义务的依据有:违反有约束力的规定是违背医事注意义务的标志,对医疗准则的违背亦构成对医事注意义务的违反,现有的医学文献、医学新知作为医事注意义务的基准以及具体的医疗水平、医疗习惯作为医事注意义务的判断基准。第四部分:本章主要阐述医事注意义务的判断基准。主要强调医事注意义务是符合医疗水准的诊疗义务。首先对于遵循医疗水准与承担医事过失犯罪责任的关联进行阐述,其次明确医疗水准的判断标杆是常规诊疗,对于常规诊疗的意义要旨进行了探讨,并着重说明对病情判断以及治疗决定有重要影响的是医师的亲自诊疗义务。探讨遵循医疗准则与承担医事过失犯罪责任之间的关联问题,必须明确的是医疗准则的意义以及医疗准则的征表机能;明确医疗水准的判断标杆是常规诊疗,在这里需要呈现的是犯罪过失中的注意义务判断基准之争论,然后界定医疗行为与犯罪过失责任的评价标准。本章探讨了医师违反亲自诊疗义务是否成立医事过失犯罪的问题,论述了对病情判断以及治疗决定有重要影响的医师亲自诊疗义务,并举出了医师违反亲自诊疗义务而成立刑事过失责任的相关实例。第五部分:本章中对医事过失犯罪进行了类型化考察,探讨了竞合过失类型与监督过失类型这两种过失犯罪类型。并对医疗行为之中的信赖原则进行了探讨,列举了相关案例进行说明。信赖原则的作用更明显地体现在医疗团队内部的责任分担之上,因为分工而形成的信赖是合作的必要前提,分工的依据是医院的内部组织制度和临床病案中的具体约定。根据医疗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医疗分工分为水平分工和垂直分工两种模式。在医疗活动中,信赖原则的适用必须受到相当的限制,从而避免其被滥用。在组织医疗之中,在医疗分工者之间适用信赖原则,必须符合一系列的基本条件,可以分别从积极条件到消极条件两个方面加以说明。在本章之中,特别提到了对于医疗团队的误诊与信赖原则之适用问题,以案例为基础对之进行了分析。第六部分:医生的说明和病人的自我决定,可以在医患双方明确无碍的交流中得以实现。然而,在现实的人际互动中,医生应当说明的具体事项和说明的程度,医患双方对于医疗资讯信启、的理解分歧等等,是客观存在而且不容回避的问题。因视角的不同,可以将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分为医生标准、患者标准和折中标准三类。医师的裁量权与患者的自我决定权之间也存在紧张关系。医师的裁量权是基于医疗水准的范围之内,不能超出此界限,如果充分尊重自我决定权,那么,患者的一些特别要求就有可能超出医疗水准的范畴,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出现。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P-E-C模式”进行说明。第七部分为结语,强调衡量和确定医事犯罪中的注意义务需注意的要点。
周奕[9](2013)在《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思想研究》文中认为医患关系紧张以及由此而来的医患矛盾和冲突,已成为当代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难题和民生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极为复杂,但从一定意义上说,与目前人们对生命伦理中尊重自主原则的不当理解有关。人们常常误以为尊重自主原则是生命伦理学中至高无上的原则,没有获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和签字,就不予治疗或抢救,几乎成了临床医疗伦理决策的行规,这让我们不得不反思片面强调尊重自主原则的有效性。因此,重新审视被尊为无上权威的尊重自主原则,和被废弃已久的基于仁爱和有利原则的医疗父爱主义,尤为必要。我国医学领域中的道德问题频发,颇为盛行的西方规范伦理学主导下的现代医学伦理学,并没有为中国医疗实践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途径。在借鉴西方理论研究成果的同时,我们应当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寻合理的资源和传统,为解决当代中国医疗实际问题提供有效指导。发掘和阐释中国传统医学伦理中的父爱主义思想资源,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中国古代医学伦理具有深厚的父爱主义传统,它的产生和内涵都受到以仁爱为核心的儒家伦理的影响。本文对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思想的实质、道德基础、发展演进以及实践价值进行考察。认为儒家仁者爱人的基本价值观念和父权至上的家庭伦理是传统医疗父爱主义的理论基础,中国古代医学伦理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也将医患关系类比于父子关系,父爱主义始终是医生从事医疗活动的基本观念,这是在中国悠久历史传统中所孕育出来的医疗观念。通过梳理医疗父爱主义历史发展过程,本文认为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的发展包括三个主要时期:一是古典医德时期到两汉。第一次提出以人为贵,确立了传统医家将病人利益置于首位的行医伦理原则,并有了关于医生在医患关系中处于权威地位的论述。这是中国医疗父爱主义思想的形成期。二是魏晋至唐代发展时期。由于儒释道三教共同影响,除了儒家仁爱思想外,道家关注个体自由、佛教无伤及普同一等等伦理观念更是浸蕴到了中国传统医学伦理思想当中。患者地位有了提高,强调尊重患者、一视同仁的内容在此时的医学伦理规范中逐渐增多。三是宋元明清的理论完备时期。医学理论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走向综合和更加完备。一切为了病人最佳利益,医生有必要代替病人做主的父爱主义思想也随之成熟。在纵向梳理医疗父爱主义发展历史的同时,本文尝试对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主要医家医着中的父爱主义思想进行挖掘,考察其思想特点、对古代医者医德医风进行阐述,试图从中整理出父爱主义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表现和主要特征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医者从病人的最佳利益出发,一切为了病人的利益;第二,不顾或拒绝病人的自主权,为病人做决定。古代医学强调“无伤也,是乃仁术”;“医者父母心”。这两句箴言体现了医疗父爱主义传统的实质。医学定名为仁术,要求医以活人为务,以仁爱为原则,一心赴救。“医者父母心”,则意味医生对待病人要象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关爱,同时赋予医生父母般的代替病人作决策的权利。在医疗实践中,只要医生认为对患者有益,就可以进行治疗。即使病家反对,医生也应劝服。父爱主义还意味着患者个人的权利可以靠医生的良知来保障。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以“医乃仁术”为道德原则,以“医患互信”为基本要求。“医乃仁术”的主要规范包括同情体贴病人,认真负责,言行端正,不辞劳苦,不图酬报,清廉正直等方面内容。价值观念则包括人的生命神圣价值、医者主体的自律观和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等内容。中国的人际交往诉诸道德而不是法,人与人之间重视的是承诺,“医患互信”对医者道德修养提出了更高要求。医者的任何医疗决策应该是对患者有利而不是其它目的,这才是符合道德的,也只有如此,患者才会真正尊重,信任医生,将自身健康托付给医生。本文尝试在重要问题上寻求突破:一是探讨中国传统医学中的知情同意思想。针对普遍认为中国传统医患关系是“沉默历史”的观点,通过大量史料来论证古代医生告知义务,包括告知方式与告知对象,并分析在医疗决策中由谁来作出决定的问题。本文认为,医疗父爱主义思想在中国传统医学中占据主要地位。医生能够在某些情况下不顾病人的意志采用医疗方案。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传统医患关系的唯一模式。在古代中国,还有着另外一种医患关系模式与医疗父爱主义同时存在。这就是基于家庭主义基础上的尊重病人传统。这种传统以中国父子人伦亲情伦理为思想基础,在医患关系中,表现为医生尊重病人家庭的意见,病人的家庭可以在医患决策中起到决定作用。这种模式对于忽视病人自主的医疗父爱主义思想,是一种补充和超越,直到今天仍然存在于当代医疗实践之中。二是分析医疗父爱主义传统的当代价值。现代基于尊重自主原则的医疗自由主义遭遇许多困境,发掘基于有利原则的医疗父爱主义自然成为人们的可能选择。一方面,在当代中国的文化传统和现实状况下,医疗父爱主义究竟是否具有预想的意义和价值,具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为什么具有这些意义和价值等等,都需要作出合理的回答;另一方面,医疗父爱主义本身也存在一些缺陷,如忽视现代社会所珍视的权利等,也必须给出现代性阐释。本文认为,只有通过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的限制,才能有效地发挥其积极意义。这就要求我们探讨如何规约医疗父爱主义,使之具有道德合理性。从先贤的论述中,可以解读出许多与我们今天所要构建的医患和谐观念和价值。从现代中国医患现实问题出发,考虑目前的医疗现状,在坚持病人利益的基础上,实行“合理医疗父爱主义”,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殷群[10](2013)在《我国无偿献血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苏州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作为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安全、足量地保证临床用血并确保献血者的健康是采供血机构的重要职责。自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经过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采供血机构以及其它一些社会组织的不懈努力,我国无偿献血目前已经基本能够满足临床用血。但是近年来,临床用血量快速上升,保证临床用血稳定供应出现困难,如何才能真正保证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有序、高效、稳定发展是一个目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苏州市无偿献血工作一直走在江苏省前列,实施效果较好,本文通过访谈、调查问卷和收集二手资料的方式,从制度变迁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治理理论角度出发,通过分析我国无偿献血制度、血液管理制度的历史变迁和改革、无偿献血实施现状,并将苏州市无偿献血情况做个案分析,分析苏州市无偿献血的历史数据以及社会公众参与无偿献血的影响因素,归纳出目前无偿献血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即由于政府未能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采供血机构服务水平需提高、医疗机构用血水平不够合理等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血液供应情况仍然紧张、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工作存在一定疑虑、无偿献血还需要得到更多公众的参与和支持。通过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保持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缓解血液供应紧张的策略,即血荒治理的有效路径,血液事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无偿献血事业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力量也不能完全依靠政府,因此无偿献血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应该是政府、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文章正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文章第二部分阐述了无偿献血、无偿献血者的基本概念并从制度变迁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治理理论角度分析了无偿献血政策。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无偿献血现状、存在问题和原因。第四部分以苏州市无偿献血政策为个案,总结了苏州市无偿献血政策实施的经验和不足。在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文章第五部分从政府、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以及普通公众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完善我国无偿献血政策的建议。
二、献血与输血的伦理准则——本准则的目的是确定输血医学领域应该要遵守的伦理原则与规章(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献血与输血的伦理准则——本准则的目的是确定输血医学领域应该要遵守的伦理原则与规章(论文提纲范文)
(1)伊恩·麦克尤恩小说中的暴力书写(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第一章 伊恩·麦克尤恩小说家庭空间中的暴力书写 |
第一节 青少年的暴力迷恋 |
第二节 两性关系中的暴力形态 |
第三节 其他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形态 |
第二章 伊恩·麦克尤恩小说社会空间中的暴力书写 |
第一节 后现代都市空间政治 |
第二节 商业消费文化的暴力 |
第三节 科学主义文化的暴力 |
第三章 伊恩·麦克尤恩小说国家空间中的暴力书写 |
第一节 国家空间中的政治暴力 |
第二节 国家空间中的媒介暴力 |
第三节 国家空间中的文化暴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 |
2.国内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点 |
1.研究内容 |
2.研究创新点 |
二、临床用血相关概念以及相关理论 |
(一)临床用血相关概念界定 |
1.临床用血 |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
3.临床用血政府监管 |
(二)临床用血管理的特征与对象 |
1.临床用血管理的特征 |
2.临床用血管理的对象 |
(三)系统论观照下的临床用血管理 |
三、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现状 |
(一)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机构与人员状况 |
1.临床用血机构数量充足,基本制度完善 |
2.临床用血管理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有效监督 |
3.临床用血机构人员构成与配置不尽人意 |
(二)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与监督状况 |
1.管理与监督机构设置粗放,尚未形成专业专管 |
2.管理与监督人员资质混杂,无法做到专业专管 |
3.临床用血监督日常化,力度大,确有成效 |
(三)案例分析结果 |
四、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存在的问题 |
1.卫生监督部门对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存在的问题 |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存在的问题 |
3.人员方面 |
(二)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1.对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存在的问题分析 |
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五、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对策与建议 |
(一)政府加大医疗机构输血制度建设 |
1.健全规章制度 |
2.加强岗前培训与法律宣贯 |
3.加强临床输血的质量管理 |
(二)政府加强血液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
1.理顺监管职能 |
2.加强监督队伍建设 |
3.更新执法装备 |
(三)政府加强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能力建设 |
(四)政府及时更新标准和完善技术操作规范 |
(五)政府加强输血科(血库)信息化建设 |
(六)政府培养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执业伦理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某血站员工的培训现状及培训需求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与方法 |
1.1 对象 |
1.2 方法 |
1.2.1 调研工具 |
1.2.2 调研流程 |
1.2.3 统计学处理 |
2 结果 |
2.1 参与者基本情况 |
2.2 培训现状 |
2.3 培训需求 |
2.3.1 公共培训需求 |
2.3.2 专业培训需求 |
3 讨论 |
(4)术中自体血回输与输注异体血对脊柱手术术后血液流变学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资料与方法 |
一、一般资料 |
二、治疗方法 |
三、监测指标 |
四、统计学处理 |
结果 |
一、术中情况 |
二、血液流变学参数 |
讨论 |
一、自体血回输的优点 |
二、自体血回输对凝血功能的影响 |
三、自体血回输对血液流变学的影响 |
四、自体血回输对红细胞沉降率的影响 |
五、研究的伦理准则 |
(5)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的伦理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一) 国外研究动态 |
(二) 国内研究动态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 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概述 |
第一节 体育产业的概念审视 |
一、从体育事业到体育产业 |
二、体育产业的特征与功能 |
三、体育产业的概念争议 |
四、体育产业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历程及成果 |
一、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成果 |
第三节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一、产业市场问题 |
二、产业管理问题 |
三、产业参与问题 |
第二章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的伦理透视 |
第一节 效率与公平的背离 |
一、效率与不公:市场运作的一体两面 |
二、无序发展与恶性竞争:市场经营的趋功利化和工具化 |
第二节 正义分配的缺失 |
一、正义:制度美德 |
二、市场、个人与国家:从产业追求看正义分配的缺失 |
三、地域与门类:从产业布局看正义分配的缺失 |
第三节 个体生命自由与全面发展的“不在场” |
一、进步与迷失:文明和科技的异化陷阱 |
二、“胜负至上”与“娱乐至死”:体育产业参与的“主体性”遗失 |
第三章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成因的伦理分析 |
第一节 市场伦理的失衡 |
一、体育市场运营主体“契约精神”的匮乏 |
二、体育市场运营主体“公益精神”的不足 |
第二节 政府伦理的缺位 |
一、政府在体育产业发展中“当为”的缺失 |
二、政府在体育产业发展中“不为”的错位 |
第三节 个体伦理的失范 |
一、体育职业从业者的伦理失范 |
二、体育产业消费者的伦理失范 |
第四章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的伦理应对 |
第一节 规范体育产业的市场伦理行为 |
一、促进体育市场主体的合理自由竞争 |
二、增进体育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担当 |
三、强化体育市场主体的生态文明意识 |
第二节 强化体育产业的行政伦理导向 |
一、提升政府对体育产业发展的服务意识 |
二、健全政府对体育产业管理的法制体系 |
三、优化政府对体育产业资源的正义分配 |
第三节 端正体育产业的个体伦理取向 |
一、强化竞技体育参与者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
二、提高消费者对体育运动价值的理性认识 |
三、加强体育市场运营主体的道德自律 |
第五章 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前景展望 |
第一节 他山之石:国外体育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 |
一、国外体育产业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
二、国外体育产业发展的伦理价值取向 |
第二节 伦理回归: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价值追求 |
一、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优势条件 |
二、体育强国的伦理维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西安市首次献血志愿者常见传染病感染状况及献血动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语表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文献回顾 |
第一部分 西安市首次献血志愿者常见传染病的感染状况研究 |
1 研究对象及生物样本 |
2 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第二部分 西安市献血志愿者献血动机研究 |
1 研究对象 |
2 研究方法 |
3 结果 |
4 讨论 |
5 结论 |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个人简历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7)医疗过失的刑法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背景 |
1.2 研究动机与目的 |
1.2.1 研究动机 |
1.2.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我国大陆 |
1.3.2 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医疗过失概述 |
2.1 医疗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
2.1.1 医疗行为的概念 |
2.1.2 医疗行为的特征 |
2.2 医疗过失的概念与分类 |
2.2.1 医疗过失的概念 |
2.2.2 医疗过失的分类 |
3 医疗过失本体论 |
3.1 过失犯理论的基本立场 |
3.1.1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基本立场 |
3.1.2 我国大陆的基本立场 |
3.2 医疗人员的注意义务 |
3.2.1 注意义务的概述 |
3.2.2 医疗人员注意义务的内容 |
3.2.3 医疗人员注意义务的根据 |
3.3 医疗人员的注意能力 |
3.3.1 注意能力概述 |
3.3.2 医疗人员注意能力的认定 |
3.4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 |
3.4.1 医疗水准 |
3.4.2 裁量性 |
3.4.3 紧急性 |
4 医疗过失认定论 |
4.1 诊断过失 |
4.1.1 诊断过失概述 |
4.1.2 诊断过失的具体认定 |
4.2 注射过失 |
4.2.1 注射过失概述 |
4.2.2 注射过失的具体认定 |
4.3 输血过失 |
4.3.1 输血过失概述 |
4.3.2 输血过失的具体认定 |
4.4 麻醉过失 |
4.4.1 麻醉过失概述 |
4.4.2 麻醉过失的具体认定 |
4.5 手术过失 |
4.5.1 手术过失概述 |
4.5.2 手术过失的具体认定 |
5 医疗过失限制论 |
5.1 信赖原则 |
5.1.1 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的适用概述 |
5.1.2 信赖原则在医疗过失中的具体适用 |
5.2 被害人的危险承受 |
5.2.1 被害人的危险承受概述 |
5.2.2 被害人的危险承受在医疗过失中的适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8)医事过失犯罪中的注意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问题意识 |
1.2 范畴设定 |
1.3 进路展开 |
2. 医事过失犯罪与医疗行为 |
2.1 刑法典中的犯罪过失与刑法理论上的业务过失 |
2.1.1 犯罪过失的理论梳理 |
2.1.2 业务过失概念的归纳 |
2.2 医疗行为与业务过失 |
2.3 医疗行为除罪化的主张与反驳 |
2.4 小结 |
3. 医事注意义务的模件化厘定 |
3.1 注意义务是犯罪过失的核心要素 |
3.1.1 注意义务的内涵 |
3.1.2 预见可能性的内容 |
3.2 医事注意义务概览 |
3.3 医事注意义务的依据 |
3.3.1 违反有约束力的规定是违背医事注意义务的标志 |
3.3.2 对医疗准则的违背亦构成对医事注意义务的违反 |
3.3.3 现有的医学文献、医学新知作为医事注意义务的基准 |
3.3.4 具体的医疗水平、医疗习惯作为医事注意义务的判准 |
3.4 小结 |
4. 医事注意义务是符合医疗水准的诊疗义务 |
4.1 遵循医疗水准与承担医事过失犯罪责任的关联 |
4.2 医疗水准的判断标杆:常规诊疗的意义要旨 |
4.3 对病情判断以及治疗决定有重要影响的医师亲自诊疗义务 |
4.4 小结 |
5. 医事过失犯罪各类型与医事注意义务 |
5.1 作为竞合过失类型的医事共同过失犯罪 |
5.2 医事竞合过失犯罪类型之下的监督过失 |
5.3 医疗行为中的信赖原则与医事注意义务 |
5.3.1 信赖原则的旨趣与流变过程 |
5.3.2 团队医疗下信赖原则之适用 |
5.3.3 医疗团队的误诊与信赖原则 |
5.4 小结 |
6. 医师的裁量权、患者自我决定权与医事注意义务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医疗父爱主义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医疗父爱主义的定义及其类型 |
一、父爱主义的定义 |
二、医疗父爱主义的主要类型 |
第二节 医疗父爱主义与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契合 |
一、仁者爱人:医疗父爱主义的价值本原 |
二、父权至上:医疗父爱主义的思想渊源 |
第二章 医疗父爱主义的历史发展 |
第一节 医生崇拜:医疗父爱主义的形成 |
一、萌芽:古典医德的产生 |
二、雏形:《黄帝内经》的阐述 |
三、形成:两汉医德的概括 |
第二节 大医精诚:医疗父爱主义的演进 |
一、发展:魏晋南北朝的繁盛 |
二、总汇:隋唐时期的集成 |
第三节 医门法律:医疗父爱主义的完善 |
一、论证:宋元时期的探讨 |
二、完善:明清时期的总结 |
第三章 医乃仁术:医疗父爱主义的道德原则 |
第一节 人的价值:父爱主义的价值源头 |
一、医学目的:治病救人 |
二、生命价值:人的神圣与尊严 |
第二节 仁爱救人:父爱主义的首要目的 |
一、活人为心:医乃慈仁之术 |
二、主导意识:此病非吾不能治 |
第三节 有利无伤:父爱主义的指导原则 |
一、生命伦理:有利无伤的原则 |
二、愈病为善:医疗效果的重视 |
三、责任意识:医疗伤害的预防 |
第四章 医患互信:医疗父爱主义的基本要求 |
第一节 医患纠纷:医学中的道德难题 |
一、医疗道德:基本内容与特征 |
二、强弱不等:医患关系的概念和内容 |
三、过度做主:父爱主义与医患纠纷 |
第二节 道德冲突:患者知情与医疗保密 |
一、患者知情:医疗讲真话的限度 |
二、医疗保密:患者隐私的尊重 |
第三节 坚守诚信:维护医患关系的精神纽带 |
一、诚信博弈:诚信与父爱主义 |
二、医患以诚:治病救人的前提 |
第五章 家庭主义:医疗父爱主义的补充与超越 |
第一节 知情同意:生命伦理中的重要原则 |
一、伦理蕴含:知情同意的概念与意义 |
二、告知与自主:知情同意的条件 |
三、历史回溯:知情同意的发展与演变 |
第二节 中国特点:传统医学中的知情同意 |
一、并非沉默:中国传统医患关系史 |
二、医者义务:中国传统医学的告知与同意 |
第三节 家庭做主:从家长同意到家属同意 |
一、家长做主:患者自主的缺位 |
二、医孝合一:医学伦理的家庭本位 |
三、如何评价:家属同意的伦理地位 |
第六章 医疗父爱主义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医疗父爱主义的限制 |
一、病人权利的兴起 |
二、合理父爱主义的提出 |
第二节 医疗父爱主义的当代价值 |
一、保护患者:从规避风险到以生命为本 |
二、重塑医德:一切为了病人最佳利益 |
结语:走向美德伦理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我国无偿献血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苏州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问卷调查法 |
(三)访谈法 |
(四)个案分析法 |
(五)数据处理与数据分析法 |
五、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工具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无偿献血 |
(二)无偿献血者 |
(三)公共政策 |
二、理论工具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社会责任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无偿献血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我国无偿献血现状 |
(一)我国无偿献血管理的历史演化 |
(二)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取得的显着成效 |
二、我国无偿献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政府没有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 |
(三)激励措施不足且落实不到位 |
(四)医疗机构用血不够科学合理 |
(五)公众对采供血工作缺乏信任与支持 |
第四章 个案分析-----以苏州市无偿献血为例 |
一、苏州市无偿献血调研情况 |
(一)苏州市无偿献血基本情况 |
(二)苏州市无偿献血社会公众调研情况分析 |
二、苏州市无偿献血工作有益经验分析 |
(一)政府大力支持、领导率先垂范 |
(二)开拓服务思路,培养固定群体 |
(三)创新宣传模式,形成独特风格 |
三、苏州市无偿献血面临瓶颈问题分析 |
(一)医疗水平高,用血需求量大 |
(二)区域不平衡,采血点集中于市区 |
(三)公众不信任,影响献血工作 |
(四)高校献血热情减退,采血量受影响 |
(五)“亲友互助献血”政策实施不到位 |
第五章 推进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
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
(一)完善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与规章制度 |
(二) 健全相关激励措施 |
(三) 提供充分财政支持 |
(四)实现管理的透明化 |
二、采供血部门:提高采供血服务水平 |
(一)加强硬件建设 |
(二)加强软件建设 |
三、医疗机构: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
(一)节约用血 |
(二)规范用血 |
四、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
(一)改进宣传报道方式,提升影响力 |
(二)注重宣传常态化,增强导向性 |
五、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工作 |
六、普通公众:信任与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后记 |
四、献血与输血的伦理准则——本准则的目的是确定输血医学领域应该要遵守的伦理原则与规章(论文参考文献)
- [1]伊恩·麦克尤恩小说中的暴力书写[D]. 陈亚楠. 兰州大学, 2020(11)
- [2]辽宁省省属省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监管研究[D]. 王晓川. 辽宁师范大学, 2019(06)
- [3]某血站员工的培训现状及培训需求分析[J]. 胡慧颖,傅强,徐水民,王丽娟,王婷. 中国输血杂志, 2019(07)
- [4]术中自体血回输与输注异体血对脊柱手术术后血液流变学的影响[J]. 吴钢,罗政,尹锐,张岱阳,刘俊. 骨科, 2018(02)
- [5]我国体育产业发展问题的伦理审视[D]. 李龙.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6]西安市首次献血志愿者常见传染病感染状况及献血动机研究[D]. 赵晓梅. 第四军医大学, 2015(08)
- [7]医疗过失的刑法学研究[D]. 李颖峰. 武汉大学, 2014(06)
- [8]医事过失犯罪中的注意义务研究[D]. 饶璟. 西南财经大学, 2014(12)
- [9]中国传统医疗父爱主义思想研究[D]. 周奕. 湖南师范大学, 2013(10)
- [10]我国无偿献血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苏州市为例[D]. 殷群. 苏州大学, 2013(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