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与市场关系”得分下降值得警惕(论文文献综述)
周冲[1](2021)在《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世纪初,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获得民族独立后,就一直努力探索适合自身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些国家先后实行了古典自由主义、发展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发展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发展战略,实行了初级产品出口、进口替代工业化、新自由主义、新发展主义等经济发展模式。然而历经200多年的现代化道路探索,拉美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先行者,依然未能迈进发达国家行列。在其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阻碍经济、社会进步的问题特别具有典型性和规律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拉美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更深入了解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探索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考察生产要素、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外开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立足发展经济学的视角,以时间为主线,较全面地、系统地梳理了拉丁美洲自民族独立后至今的经济发展模式演变过程,详细分析了每个经济发展模式形成的经济社会原因,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以期对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从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到21世纪以来出现的激进左翼政府执政国家的“21世纪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和温和左翼政府执政国家的新发展主义模式,在拉美经济发展模式演变过程中,经济发展模式经历了“外向—内向—外向”转变,形成了钟摆式运动。在每一个发展阶段,对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且都取得了显着的阶段性成就。随着每种发展模式的长期推行,在某些方面甚至形成了某种极端,导致两种模式的转换往往是“断裂的”,即后一种模式往往是对前一种模式的否定和政策的大转向。在每种经济发展模式中,拉美国家的发展战略总会错过经济结构调整的最佳时机,当危机来临却实行180度大转弯,发展模式的快速转变往往对经济与社会发展造成剧烈冲击。经济的“钟摆式”发展导致经济增长并不连续,加剧了拉美经济的脆弱性,也使得拉美国家依然无法摆脱依附性地位。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上,各国政府的做法往往极端化。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信奉比较优势理论,主张实行自由贸易,不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政府只需做好“守夜人”角色即可。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下,又过分强调政府干预经济,实行计划经济。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完全的市场化,但快速激进的私有化改革引发一些国家出现剧烈的社会动荡问题,伤害了民众的利益。步入新千年后,拉丁美洲新上台的一些左翼政权,又重新强调政府的作用,改变新自由主义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意味着完全由市场导向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败,也表明不能完全放弃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这说明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国家,都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拉美经济发展的钟摆现象造就了拉美经济的脆弱性,“资源诅咒”、“中等收入陷阱”都成为拉丁美洲鲜明的标签。拉丁美洲是世界上自然资源最丰裕的地区,拥有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矿产、能源资源以及各类农、林、畜、渔产品。然而具有丰富资源的拉丁美洲,外向的经济发展并未给拉丁美洲人民带来富足的生活,反而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低下、收入分配极不平等、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腐败和寻租活动盛行、内战频繁等一些不利于经济持续增长的现象。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拉美国家经济结构单一,严重依赖某种或少数几种自然资源出口,国内产业结构失衡,出现了明显的“资源诅咒”效应。经济发展战略的失误、工业增长的乏力、收入分配的明显差距、城市化的过度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的不稳定、殖民历史的传统和不利的制度条件都导致拉美迈过“贫困陷阱”后,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之中。究其根源,是拉丁美洲继承了殖民时期的制度遗产,在独立后的两百年间其政治、经济制度虽几经转变,但依然未改变“攫取性”的政治、经济制度,无法确保竞争性民主机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邹成成[2](2020)在《绿色发展视域下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森林旅游因其自身优良的生态属性、较强的劳动力吸附能力成为林业发展重要的朝阳产业、绿色产业和富民产业。近年来,从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方针政策中不难看出,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是绿色发展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林业转型升级要关注经济也要关注民生,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恶化等“城市病”也随之出现,城镇居民回归自然的休闲旅游需求逐渐增大,森林是优良的释放压力、亲近自然之地,所以发展森林旅游是拉动绿色经济、增进民众绿色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本论文关注科学划分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演进历程、定位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发展阶段,评价各区域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水平、分析绿色发展视域下的产业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和递阶结构,提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路径并给出有实践意义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建议。本论文系统阐述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绿色发展、“两山”理论、产业经济学、可持续发展、产业竞争力等相关理论对森林旅游产业的指导作用,给出了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内涵。对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及森林旅游产业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梳理,将我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历程按照时间先后分为5个历史时期,并分别阐述各个历史时期产业的发展特征,将国内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划分为有限竞争、资源竞争及差异化竞争三个阶段。结合产业发展未来消费群体变化、产品需求变化和产业文化内涵变化几个方面分析了森林旅游产业未来发展趋势,为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影响因素的系统分析奠定基础。本论文借鉴钻石模型,按照生产要素、需求要素、支持产业和政府作用四个层次进行指标归类,建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基于影响因素指标的变异程度不同,本文选取熵权法来确定指标权重,借助SPSS软件及Excel软件对全国31个省域2008-2017年森林旅游产业的竞争力进行定量测算、整理,对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结果进行权重分析、结构分析、聚类分析和空间分布分析,为后文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提供数据支持,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路径提出奠定基础。本论文分析了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含义,给出了绿色发展对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影响机制,充分搜集和分析以往相关文献资料,在现有统计年鉴等材料中挑选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备选观测指标,组成产业竞争力拟选影响因素集合。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获得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拟选指标因素进行分类,在简化的变量体系上进一步运用多元线性回归进行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关系的因果分析,剔除关联度小的因素,将关联度大的因素挑选出来组成以绿色旅游资源、绿色产业规模、绿色发展环境、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政策支持等5类影响因素组成的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运用解释结构模型方法对5个维度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厘清森林旅游产业影响因素的递阶结构。本论在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描述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压力、动力,分析了产生压力和动力的机制和发展变化情况,厘清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循环推进要素作用机理,得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循环推进框架。本文确定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总目标,制定了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对前文分析研究的结果进行总结,从以绿色供给为前提、保护优先为先导、结构调整为机遇、产品创新为特色和全域协作为支撑几个方面提出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路径,并基于产业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按照旅游资源要素、产业规模要素、发展环境要素、政策支持要素和基础设施要素5个方面提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建议,希望为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提供借鉴。
唐士亚[3](2020)在《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本质是信息的不同排列组合。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甄别、资金供需匹配和支付结算,借助互联网开放、共享的特征,极大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信息传播效率。互联网金融规制过程本身与信息活动、信息运用紧密相连,且互联网金融市场风险的生成与演变机理也与信息活动有着内在的高度关联性。这就意味着应当充分重视信息活动的特征和规律,重视对互联网金融中信息活动的调节,以达到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目的。公权主导的互联网金融行政规制,对于防范和规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积极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规制滞后于金融创新速度、规制成本高企和规制策略的不稳定性等局限。因此,引入信息规制这一具有柔性特征的规制模式,和刚性的行政规制相互配合,成为完善互联网金融规制体系的可行路径。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是“利用信息进行的规制”,包括了所有利用信息方式进行规制以达到治理互联网金融市场目的的手段。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应当定位于中立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组合性原则和适度倾斜保护原则等四大基本原则。通过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实施成本对比,可以发现信息规制具有信息获取成本较低、信息来源多元化、规制程序启动障碍小和被规制者的对策行为少等相对优势,在行为可标准化程度低的领域、金融规制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规制以及金融规制机构对市场主体的激励合作中,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规制路径。互联网金融规制的信息工具包括了信息披露制度、声誉机制、平台评级制度、金融消费者教育和悬赏举报制度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不同的信息工具都依然是围绕着“利用信息方式进行互联网金融规制”这一主线而展开的。可以考虑从规制主体和规制强度两个维度出发,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予以类型化处理,并分别纳入“规则体系”与“科层体系”之中,勾勒出信息工具的规范体系。信息规制的选择和运用在本质上是信息工具与互联网金融的匹配性问题。在选择和应用信息工具的过程中,应当对影响信息工具匹配性的因素展开分析,具体包括规制场景、规制工具强度、规制成本和收益以及对第三方利益的影响等。在此基础上,一个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运行框架需要具备标准设置、信息获取、行为矫正和效果反馈四个具体要素。在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实践中,不同的信息工具具有不同的功能优势和适用范围,针对复杂的互联网金融市场问题,很多因素决定了单一的信息工具难以保证政策目标的有效实现,需要加强不同信息工具间的优化组合。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和行政规制路径都存在瑕疵,没有哪一个路径是完美无缺的,两种路径之间的选择只能是不完善事物之间的选择。但令人欣慰的是,它们二者的规制优势具有互补性的特点(规制优势的互补性)。这意味着一种规制路径在某些方面存在的不足或缺陷,可以被另外一种路径在该方面的相对优势所弥补。因此,互联网金融的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可以形成合作规制模式。互联网金融合作规制可以分为外部合作和内部合作。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的合作还要深入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路径的制度内部,即“制度内合作模式”。互联网金融可视为金融科技的基础版,金融科技则是其升级版。对比互联网金融,科技元素对金融科技的渗透与影响更为明显。在金融科技中,科技已经演变成金融发展的核心推动元素,这些科技元素深刻改变了金融业的资金供需主体、商业模式、风险构成和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向金融科技的变迁意味着规制活动日趋复杂化和专业化。但随着技术手段的快速发展,技术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信息规制的方式和价值,重塑信息规制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趋势。
陈洋洋[4](2020)在《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表明,在我国迅速崛起的过程中,民营经济无论是在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在解决就业压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7年,我国民营经济所创造的GDP占全社会的60%以上,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80%以上。然而,在民营企业创造巨大社会财富与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占用的社会信贷资源却表现出极端的不对称,“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格局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与升级,尤其在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压力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危及民营企业的生存。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破除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均衡发展,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当前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毫无疑问,要疏通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首要的问题是要搞清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而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本身是相对国有企业而言的。也就是说,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赋予了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问题的关键便归结为:为什么商业银行会赋予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其程度如何。本文试图采用数据驱动型的研究范式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以期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本文在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关实际数据,借鉴KMV模型和PSM模型分别对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融资活动中所获得的信用状况进行了测度与比较,首先从实践证据的角度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其次依据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异质性特征,通过引入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存在的政府“父爱主义”因素,从理论与实践上论证了企业融资过程中国有企业信用增级源于政府隐性担保,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在政府隐性担保下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层级异质性;再次根据我国省级政府隐性担保能力异质性的现实,从实践上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的区域异质性,并对政府隐性担保强度进行了区域比较分析;最后针对国有企业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所导致的信用增级的现实,进一步分析了这种现实背景所带来的经济后果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全文的分析得到如下基本结论:(1)在我国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的确赋予了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这是造成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2)商业银行赋予国有企业更高信用等级是其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决定的市场选择行为;(3)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不仅存在行政层级异质性,而且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4)国有企业信用增级一方面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宏观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它使企业经营风险向政府转移,增大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5)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途径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力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由股权控制改造成资本参与,以此弱化政府“父爱主义”下的隐性担保。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数据驱动的研究范式从实践上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揭示了我国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二是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根源在于政府“父爱主义”下的政府隐性担保,实践中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而非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三是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既存在行政层级的异质性,也存在行政区域的异质性。
杨若愚[5](2020)在《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影响因素及治理模式构建》文中指出环境污染已成为世界性治理难题,其中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两种最为突出的环境问题,也是环境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早在2006年发布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中国政府就已经把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2017年召开的十九大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及“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然而,环境治理涉及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冲突,各省份、各区域在不同的政策阶段面临的污染问题、取得的成效均存在异质性。因此,对中国各区域的环境污染物进行多年份的横向研究和纵向对比,分析其时空效应、治理困境和影响机理就显得十分必要且有意义。本文基于“现状—原因—对策”的分析逻辑,运用省域面板数据研究了中国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时空演变趋势和空间相关性,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其影响因素以及政策工具的有效性,最后提出治理路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1)在“现状”层面: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探索性空间分析(ESDA)方法研究了环境污染的时空变化特征,结果发现四种污染物指标都存在时间分布层面的波动性和空间分布层面的异质性以及集聚性。大气污染呈现出“块状集聚”的特征,水污染呈现出“条带状集聚”的特征。大气污染的空间相关性高于水污染,过渡型指标的空间相关性高于约束性指标。中国的环境污染具有显着的空间集聚效应,因此需要注意加强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合作治理。(2)在“原因”层面:通过构建STIRPAT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对多种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和政策工具的效果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人口规模、经济水平、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城市化等社会经济因素都会对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产生影响。多种政策工具的效果也不尽相同,目前中国的环境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运动式”的政治命令手段实现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量还比较薄弱,环境政策工具要根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践发展进行渐变式创新。(3)在“对策”层面:通过进行逐步回归分析和异质性回归分析,发现在不同的政策阶段和不同的区域,政策工具发挥的效果存在显着的差异性。东部地区目前属于“公众参与驱动型”的环境治理模式,中部地区是“市场激励驱动型”的环境治理模式,西部地区尚处于“命令控制驱动型”的环境治理模式。在未来的环境规制过程中,应该构建“合作治理”的新模式,推动政策工具的优化创新和重组整合,实现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区域生态的协调发展。本文的创新点和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在研究视角和研究思路方面,综合分析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时空演化规律和治理难题。将自然科学中的污染指标赋予管理学意义,细分为“约束性”和“过渡性”指标,区别于以往的宏观性政策研究和单纯的环境科学研究。在研究框架构建的过程中,将治理理论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等相结合。把环境合作治理细化为“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主体”、“政策工具整合”五个维度。基于“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多重视角分析环境污染的治理困境和多种政策工具的效果,丰富了合作治理的理论内涵和政策价值。(2)在研究体系和研究工具层面,以往关于环境治理的文献中,研究方法多为案例分析、文本分析、质性访谈等定性研究,而少数定量研究主要是针对公民个体的问卷调查,缺乏系统性的研究模型和框架体系。本文遵循“实然层面—治理困境—原因机理—应然层面”的分析逻辑,把理论研究与定量分析、实证研究相结合,挖掘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机理。在变量的操作定义层面,本文对七种社会经济因素和七种环境政策工具进行定量测量,弥补了现有文献测量指标的缺陷。运用逐步回归分析方法,动态测度了自变量显着性的变化。综合考虑时间异质性和空间异质性进行子样本回归分析,探究了不同区域和不同政策阶段治理路径的差异性。为“定量”评价中国环境污染现状和“定性”完善治理路径构建了一种可供借鉴的分析框架。(3)在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方面,把本文的理论框架映射到环境治理实践中可知,环境污染的时空效应要求处理好府际关系、区域关系、部门关系以及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综合使用多种政策工具,促进环境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区域环境治理能力的协调发展。在不同政策阶段和不同区域,不同污染类型的政策工具效果是存在差异的,公众参与的程度不断加强而政府管控的刚性逐渐减弱,环境政策的实施注意考量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打好政策组合拳,实现多维度的合作治理。
黄心如[6](2020)在《我国尘肺病问题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与运行演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尘肺病是我国目前最严重的职业病,占职业病发病总人数的90%左右,中国尘肺病患者人数在2019年已超过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近年来,尘肺病整体发病仍呈高发趋势,每年以2.6万例速度增长。尘肺病患者的高发行业范围正在逐步扩大,不仅包括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还覆盖到了机械制造、冶炼、建筑、筑路、水电等众多行业。尘肺病作为一种严重的职业病存在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这不仅严重损害患者的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还危及患者婚姻、家庭及社会功能,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随着我国尘肺病问题的日益严峻,如何在实现安全生产、健康劳动的管理目标进程中,解决职业健康损害问题、克服当前政府单一治理成效不显着难题已经成为当代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议题。协同治理在管理行为科学研究领域的模式创新、网络结构升级及治理成效提升方面均呈现出极大优势,因此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系统是突破目前治理困境的必然要求与可选路径。本研究在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概念界定基础上,从认知性、耦合性和演化性的“协同”视角探析中国尘肺病协同治理系统的构成要素、耦合边界及结构特征,系统刻画了基于主体-关系-结构的五类异质性行动治理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明晰了协同治理多主体互动机理,结合质性研究,构建不同网络群体关系的协同共治情境下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理论模型。在此基础上,通过问卷数据和质化分析结果,运用统计学方法对尘肺病治理系统中多主体互动要素及其对整体治理成效的影响作用机制进行分析。进一步地,基于多层神经网络和社会网络建模等方法构建了多主体协同交互要素和网络要素混合干预下的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系统,并运用系统仿真方法对多主体进行非线性行为建模,实现在不同情境要素作用下的行为选择。最后,基于实证和仿真结果针对性地设计了尘肺病协同治理多主体协同共赢政策体系。具体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一是多元协同视域下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理论建构。(1)确定了政府、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以及尘肺病患者主体的基本构成要素,进而厘清了以引导层-执行层-收益层为主的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结构。(2)在此基础上,依据社会偏好理论,从自利性、惠他性对尘肺病多主体治理行为进行剖析。(3)依据多元耦合秩序表达提出了“强厌恶互斥-弱厌恶互斥-弱互惠协作-强互惠协作-互惠共赢”演化路径。二是尘肺病协同治理多主体交互模型构建及量化研究。(1)通过质性研究厘清了尘肺病协同治理多主体间互动机理,从任务层面(信息、业务、职能、渠道、发展交互)和情感层面(认知、认同、信任、依赖水平)这两个层面对主体间的互动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同一主体在对不同主体交互感知中存在一定的双向冲突性,即尘肺病患者对用人单位交互感知最低,用人单位对尘肺病患者交互感知也最低。(2)交互主体之间整体关系感知质量呈现趋近态势,其中不同主体的情感交互感知均呈现出排序一致性,即依赖水平<信任水平<认同水平<认知水平,交互主体之间关系质量处于表层情感认知状态。(3)整体来看,不同主体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关系感知水平偏低,其中尘肺病患者与用人单位的“困顿型”占比最大,而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力型”占比相对较大且在多主体互动中起到良性助推作用。三是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型构建及实证分析。基于质性分析构建了囊括主因素、关系因素以及结构因素的尘肺病系统治理结构框架。实证分析结果显示:(1)不同主体尘肺病协同治理处于中等偏低水平,具体地,年龄小于30岁、未婚、家庭月收入在1000-2000元区间内、学历水平在小学及以下、家庭成员数在6人及以上、工作年限小于3年、基层管理人员身份特征为治理主体的尘肺病协同治理意愿较低。(2)系统内源因素中的主体因素(价值性感知、利益性感知、参与性感知),关系因素(任务和情感交互)以及结构因素(嵌入性感知、中心性感知、系统性感知)均对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具有显着的预测作用。(3)系统外源因素中的资源异质性、能力异质性、生态位异质性、政策制度风险、协同成本风险、技术渠道风险对主体、关系、结构因素与部分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行为倾向间关系的调节效应路径显着。四是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系统共治演化仿真分析。构建以真实多主体互动下尘肺病患者、政府、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联动网群结构,结合Matlab、Python以及Visual Studio等平台联合开发了尘肺病多主体协同共治演化仿真系统,运用系统仿真方法,复现在不同要素混合干预强度下多主体随着时间变化对尘肺病协同治理演化趋势。仿真结果显示:(1)在尘肺病多元治理系统的初始状态下,交互主体间呈现了强厌恶互斥关系最高,弱厌恶互斥次之的不良关系涌现特征,整体治理系统落入到“拮抗态”。通过进一步增强网络影响强度发现,卓越份子具有较强的扭转作用,尘肺病协同治理水平迅速增高,整个系统不断向更优级的共治秩序演化,最终达到“共存态”。(2)基于主体差异性,五类异质性主体在不同程度的互动要素干预影响下尘肺病协同治理水平均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其中尘肺病患者和用人单位行动主体间的匹配效果对共治秩序演进的影响最为显着。具体地,在两两主体匹配的任务和情感交互干预的同等增幅标准下,尘肺病患者与用人单位、尘肺病患者与医疗卫生机构、尘肺病患者与社会组织、政府与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与社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组织在改变多元共治关系和秩序方面具有相对较强的调节能力,而尘肺病患者与政府、政府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与社会组织则在干预效果上具有有限效用提升,同时发现过度强化的情感交互反而会造成整个系统共治效能的退化。(3)在不同程度的各方行动主体之间互动要素干预下,发现了主体因素感知、结构因素感知、异质性特征、风险特征在改变多元共治关系和秩序方面均具有相对较强的调节能力,当不同主体间所有互动要素和网络影响强度全面提升时,会促进整个网络以相对最快的速度由“拮抗态”跃升到“共赢态”的演化进程,相对于单独提升单一主体或要素能更快在始发时刻就进入到共赢态,因此,全面提升所有网络群体或所有互动要素则产生的共赢助推力最强,并能快速促进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的实现。最后依据质化分析与量化分析结果,构建了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系统PSBEN共赢互惠政策体系设计。以心理P-结构S-行为B–效能E-网络N为提升对象,分别进行了主体心理干预设计、网络结构重塑设计、主体行为防控设计、多主体协同网络效能提升设计和社会网络扩散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尘肺病协同治理助推策略,为有效实现不同主体间的协同治理提供借鉴。该论文有图61幅,表90个,参考文献475篇。
鲜一箐[7](2020)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网络关系、合法性与创业导向的关系研究》文中提出科技型企业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其中数量众多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最活跃的主体,其创新和生存与地方经济活跃程度高度相关,受到各级、各地政府的密切关注。由于内部资源不足和外部环境不确定性的双重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突出的新生劣势。如何通过企业网络获取资源,支撑企业的创新和创业活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已有研究表明创业导向对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和生存发展有显着促进作用,但主要关注创业导向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忽视了对创业导向前置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基于创业机会识别的相关研究,将网络关系作为创业导向的前置影响因素,并将其区分为政治关系和市场关系两类。探讨两种不同网络关系对企业创业导向的影响,并进一步以合法性作为中介,探究企业“新进入缺陷”影响网络关系与创业导向关系的过程机制。本研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通过构建差异化的网络关系获取资源,进而突破合法性约束,提升创业导向提供了实证研究支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本文基于文献研究,提出理论框架和基本假设,参考创业导向、网络关系与合法性三大变量的成熟测度量表设计问卷。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展开问卷调查收集数据,筛选出川渝地区265个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据进行分析。具体分析分为两个步骤:通过内部一致性检验和因子分析等方法对数据的信效度进行检验,并在此基础上运用层级回归和Bootstrap的方法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结果表明:与政治关系相比,市场关系对创业导向的促进作用更大,两种网络关系之间的交互效应对创业导向也产生了显着的影响。值得关注的是,企业的市场关系达到一定水平,政治关系对创业导向产生的促进效果才开始奏效。在合法性的中介下,网络政治关系和网络市场关系对创业导向的间接效应均大于直接效应。研究表明网络关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创业导向的重要途径,其中网络市场关系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此之上,合法性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网络关系影响创业导向路径上的重要中介。基于此,论文最后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建议。
陈小迁[8](2019)在《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多维研究 ——以沙特阿拉伯、巴林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冷战后乃至20世纪中后期以来,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并充分发挥治理能力是世界各国所追寻的主要发展目标。海湾君主制国家(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科威特、阿联酋、巴林、阿曼)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起于20世纪初期沙特现代民族国家建立。随着石油财富的涌入以及60、70年代英国殖民者逐渐退出海湾地区,各酋长国的治理任务也由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转向发展和完善治理体系与提升治理能力。历经数十年发展,海湾君主制国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治理成果,它们大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民众富足、社会康乐。然而,在繁盛表象之下,海湾诸国的国家治理正处在十字路口之上,旧有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越发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以往积累的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等问题一直未能彻底解决,引发了诸多治理矛盾。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只有坚定推进国家治理变革,切实提升治理能力,解决遗留的治理顽疾,持续推进国家发展,才能应对新时期的多重挑战,辩证地抓住利好机遇,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治理理论学派众多,至今尚无普遍认可的理论范式。鉴于此,本文以客观情况为基础,站在国家层面的治理视角,采取国家发展史与治理理论相互结合的方法,从20世纪初期以来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现代国家治理演进历程出发,探讨并总结符合海湾诸国国情的治理模式、成果、问题及转型路径。为进行更深入地研究,本文选取沙特阿拉伯和巴林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为研究中心,文中仍然会少量涉及并论述海湾君主制国家共有的治理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构建于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四个方面,并且治理演进与变革受到内部与外部的多重影响。因此,本文共分七部分,除导论和结语外,正文由政治、经济、社会、宗教文化、治理变革机制五章所构成,以求对沙特与巴林的国家治理问题进行体系性地研究。导论阐述了研究缘起、中外学术史、论文研究方法、治理理论辨析及研究框架,并且对20世纪以来的沙特与巴林国家治理演进脉络做简要梳理,以明晰它们的国家治理发展阶段和重要历史事件。结语部分首先判析了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治理模式,并且分析了新时期沙特、巴林国家治理的变革情况,存在的改革悖论,发展中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第一章探究了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治理问题,分别从国家治理的政治制度、权力核心构成、协商民主与立法权力、治理的行政体系与能力四个方面,对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体系构建及问题加以阐述。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治理体系较为完善,关键在于治理效能较为低下,制度性矛盾与传统治理观念限制了政治治理的高效施行。第二章主要论述了沙特阿拉伯、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经济治理问题,涉及海湾国家的经济治理特征、国家与市场关系、国家经济治理战略这三个主要问题,着重阐述了它们的经济治理基础、成果、问题及未来变革方向。在国家主导的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下,市场的治理地位较低且能力较弱,无法实现国家与市场的协调发展,导致海湾君主制国家经济治理的执行力、顺应力及市场活力均有明显的不足,需要着力调整。第三章以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社会治理为主题,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湾诸国中社会结构的演变及特征,对沙特和巴林的国家与社会治理关系的变化情况,特别是“食利契约”下的福利国家与社会保障机制的现状及问题加以探讨。此外,本章还就海湾君主制国家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妇女权利、社会整合、贫富差距、部落认同、个体诉求、移民等问题进行探讨,认为社会治理是一个体系性工程,需要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共同努力,调整社会治理政策,捋顺社会与国家及各群体间的关系,解决社会发展矛盾。第四章以沙特阿拉伯和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宗教文化治理为研究中心,对海湾君主国的宗教文化治理加以分类,并且概括分析各自的治理特征,对多种思潮冲击下的官方宗教文化治理政策及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探讨。文中认为,沙特和巴林对于非官方宗教文化群体严格管控的治理手段,加大了民众的逆反情绪,加之海湾地区什叶派的跨国教派认同,以及伊斯兰复兴主义甚至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兴起,引发了沙特、巴林等国宗教文化治理方面的多重矛盾与冲突,威胁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稳定。第五章分析了沙特阿拉伯和巴林等海湾君主制国家从20世纪初期现代民族国家建立以来治理演进的动力机理,认为经济、文化及政治因素是治理发展的内部动力,海湾君主国的治理变革风潮具有传导效应,同时变革的方向与速度受到地区大国的严格管控。此外,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民主促进”政策使海湾君主制国家承受了一定程度的改革压力,但出于铁杆盟友关系,美国对海湾君主国采取了与其他中东国家“区别对待”的保全政策。总体而言,沙特、巴林等国家的治理演进中存在变革与停滞、体系性改革与局部性改革、精英引导与民众行动等七组关系。概而言之,本文以国家治理的四个构成要素以及治理嬗变的影响因素为研究焦点,选取沙特阿拉伯与巴林为典型研究对象,在梳理半个多世纪以来影响海湾君主制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等发展的一系列事件的基础上,试图构建起分析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等相关问题的研究框架,试探性地总结并评价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同时为其治理变革找寻出路。
陈冲[9](2019)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证券市场构成中,中小投资者占比九成以上,持股市值达半数,却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交易额。从绝对值来看,中小投资者数量超2亿,以三人之家的标准计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保护了超2亿中产家庭、超6亿的中产群体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却是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立法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属于“符号性”目标,是发展资本市场顺带实现的附属性目标;二是立法没有对于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做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寻求保护也处处碰壁;三是长久以来对于资本市场治理以公权力为主导,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公权力保护为主,没有发挥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国家设立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其公权力背景和市场地位优势,发挥中小投资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并联结自上而下的公权保护和自下而上的私权利保护。本文结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和投服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和法治社会发展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本文共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体为五个章节,第七章为结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从文献角度梳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和法理发展,从投资者保护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和必要性研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推演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的原因在于公权力保护不足、执法激励不足,现有保护体系的不完备推导出需要强化对私权利的保护,并由权利主体行使保护的权利。而由于中小投资者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个体行使私权利的成本高,因此需要由专业保护机构引领行权: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以股东身份和投资者身份积极行使防御性权利;另一方面在权利受到人为损害时积极行使救济性权利。进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权利人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秩序。第一章为理论基础研究,界定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范围和概念,区分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及流通股股东等概念,对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金额做出限定。研究私权利的概念、投资者私权利的内涵和特征,论证保护投资者私权利与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的契合。从维护社会稳定、中小投资者私权利易受侵害以及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角度,论证中小投资者保护应然性的法理逻辑。对于我国证券法实施机制下的行政保护、市场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评析,推演出赋予性公权力保护不足和内生性私权利保护必要的法理逻辑,对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模式做出思考。第二章为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并研究投服中心作为引领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长久以来对于公权保护的倚重、在资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及用脚投票、缺乏股东权利和本位意识,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弱势、缺乏公司治理的参与能力以及私法救济的专业能力,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能力。破解之道在于通过机构示范引领养成其私权利行使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事前保护、构建证券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同时注重专业引领机构的培养,明确其性质、法律定位、行为模式和监督与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中国新模式探索。最后通过细化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各项指标实证分析,以及投服中心对于各项指标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检验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实践效果。第三章横向分析各法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引领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模式,主要对比了四个法域的投资者保护模式:一是美国ISS引导的股东积极主义、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以及非营利组织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二是韩国PSPD的行为模式和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起到的引领作用;三是台湾地区投保中心的功能与运行机制,及对我国大陆投保中心的启示与反思;四是香港地区证监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及司法规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作用,研究我国在制度建设中可借鉴、可吸收的有益成分。第四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主要从股东积极主义的角度通过引领示范使中小投资者通过持股行权参与公司治理,从损失防范的角度维护法益。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的法定股东权利和投资者权利,分析中小投资者行权的难点,结合投服中心的示范性行权以及征集代理权等,唤醒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同时研究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和代理行权中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以及选择性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投服中心引领行权、示范行权的行为模式提出建议。通过让中小投资者知晓权利、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制度性条件,并逐步扩展引领机构的行权保护范围,达到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目的。第五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主要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和证券民事诉讼的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对于损失填补的法益修复。中小投资者私权利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财产权利,相较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小投资者更关注于投资的当下收益与可预期收益,以及一旦发生因人为欺诈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损失弥补。投资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入市,最佳的救济性保护是给予受损投资者经济补偿,使之恢复原有经济利益。本章节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证券民事纠纷的ADR机制,讨论投服中心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渠道,以及现有的先行赔付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外的权利救济;二是证券民事诉讼,从支持诉讼和示范诉讼的角度,结合司法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和繁简分流制度,研究法院逐渐放开证券民事诉讼管制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寻找集团诉讼的替代模式,让司法发挥其作为权利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竞合问题,如何保障民事责任优先赔付,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主要研究罚款罚金回拨制度和建立专项赔偿金的可行性,以及在推行上述机制时投服中心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制度整合,推进更好的法治。结论部分是对投服中心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模式的总结、反思与展望,归纳保护机构从私权利行使维护与私权利保护救济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全链条保护模式,中小投资者公权保护与私权利保护的衔接耦合才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核心要义。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以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二是破除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制度障碍;三是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探索投服中心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在其他领域推行适用的可尝试性。
董凡[10](2019)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国内学者研究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及司法实践,历来注重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方式等问题的定性探究,而较少重视对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原则、数额的确定等核心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与实证分析。以致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一直饱受诟病,并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要求不相适应。现阶段,学理界与实务界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情势严峻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尚未充分发挥保护权利人、遏制侵权行为、持续激励创新的制度效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多数仅简单借用传统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内容,十分缺乏在传承继受基础上形成创新发展性质的研究成果。因此,国内多数研究结论与建议亦无法有效解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赔偿低、举证难等突出问题。本文在基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特殊性以及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的现实情势,围绕“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具体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路径”与“制度完善对策”四大主轴,设计研究框架,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在“制度本体内容构成与适用现状”部分,旨在探求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核心组成内容及其内涵。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在损害意涵、制度功能、基本原则、多元赔偿方式方面明显有别于传统的民事损害赔偿制度。同时,通过对1769件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裁判案件的实证分析,可以清晰地发现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失基础理论指引、具体赔偿方式适用空间有限、法定赔偿裁量空间较大以及缺乏专门证据制度等显现问题。在“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部分,深入剖析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与基本原则两大方面。基于现有侵权情势严峻、赔偿额补偿效果遏制社会创新潜力以及传统民事损害赔偿理念难以解释突破法定赔偿上限等现实状况,进而强调“预防功能”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应将预防功能与救济功能置放于同一功能价值位阶,以发挥其遏制侵权、促进创新的制度效果。传统民事损害赔偿以填平救济原则作为最主要的计赔原则,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在坚持填平救济原则的同时,还应当明确引入和确立市场价值原则和比例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三原则”内容体系。在适用填平救济原则作为确定赔偿实现目标的基础上,具体适用市场价值原则来确定初步的损害赔偿数额,再适用比例原则确定最终的合理损害赔偿额。在“赔偿方式及其适用规则”部分,实际损失应当厘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另外,法官在适用实际损失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以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持“分摊原则为原则,以整体市场价值原则为例外”的裁判逻辑;适用“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时,应当扩大合理许可费基准范围,适当援引域外计算合理许可费基数的司法经验;同时,应当确立“法定赔偿”的量化裁判标准。同时,我国应当全面引入“惩罚性赔偿”,并在适用规则方面设计精细化赔偿倍数的考量因素。基于上述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需从实体法、程序法和相关配套制度三方面进行完善。在实体法维度,应当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及适用关系,即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赔偿基准、取消适用损害赔偿方法的法定位序限定等;删除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中“倍数”的立法措辞,而以“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赔偿方式代替;适当修正法定赔偿的最低判赔限制与至高判赔上限,以及统一“法定赔偿”的立法措辞;提出以“故意侵权”和“实施两次以上的侵权行为或者侵权情节严重”作为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并且统一判赔倍数的幅度。在程序法维度,提出在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收集阶段确立诉讼证据披露规则与证据保全规则;在诉讼庭审过程中确立举证妨碍规则以及降低证明标准的完善建议。在相关配套措施方面,应当强调通过发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以及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通过上述完善对策的实施,促进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发挥出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政府与市场关系”得分下降值得警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府与市场关系”得分下降值得警惕(论文提纲范文)
(1)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 |
1.2.2 关于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原因 |
1.2.3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 |
1.2.4 关于“拉美化” |
1.2.5 关于拉美“贫困化” |
1.2.6 简评 |
1.3 研究结构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发展模式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 经济发展的内涵 |
2.2 经济发展原因的一般解释 |
2.2.1 经济发展分工论 |
2.2.2 经济发展要素论 |
2.2.3 经济发展制度论 |
2.2.4 经济发展关系论 |
2.3 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及特征 |
2.3.1 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 |
2.3.2 经济发展模式的特征 |
2.4 经济发展模式的划分 |
2.5 拉美经济发展模式概念的界定 |
第3章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 |
3.1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
3.2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形成 |
3.3 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下的经济表现 |
3.3.1 出口经济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
3.3.2 工业化初步发展 |
3.3.3 城市化发展加速 |
3.3.4 收入分配不均衡 |
3.4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没落 |
3.5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评价 |
第4章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 |
4.1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 |
4.1.1 凯恩斯理论 |
4.1.2 二战后西方主流经济发展理论 |
4.1.3 拉美结构主义 |
4.2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及调整 |
4.2.1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 |
4.2.2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调整阶段 |
4.3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经济绩效 |
4.3.1 经济增长 |
4.3.2 现代工业发展 |
4.3.3 城市化的迅速扩张 |
4.4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评价 |
4.4.1 国内市场保护过度,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
4.4.2 国际收支持续恶化 |
4.4.3 对外资依赖性日益增强 |
4.4.4 不重视农业发展,劳动力资源利用不足 |
4.4.5 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导致寻租活动盛行 |
第5章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 |
5.1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战略 |
5.2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 |
5.2.1 贸易自由化改革 |
5.2.2 金融自由化改革 |
5.2.3 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
5.2.4 税制改革 |
5.2.5 劳工和养老金制度改革 |
5.3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绩效 |
5.3.1 经济增长率有所提高,但仍处于经济恢复阶段 |
5.3.2 通货膨胀得到初步控制 |
5.4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评价 |
5.4.1 贸易开放度加深,但贸易失衡严重 |
5.4.2 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危机频发 |
5.4.3 收入分配不均,人均收入差距加大 |
第6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现状、发展趋势及特点 |
6.1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现状 |
6.1.1 “激进左派”政府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 |
6.1.2 “温和左派”政府对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 |
6.1.3 “右翼”政府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 |
6.2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趋势 |
6.2.1 “激进左派”政府面临巨大挑战 |
6.2.2 “温和左派”政府和“右翼”政府政策逐渐融合 |
6.3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特点 |
6.3.1 发展模式的转换呈“断裂式”、“钟摆式”变化 |
6.3.2 拉美经济依然“脆弱” |
6.3.3 拉美国家的依附地位依然未改变 |
6.3.4 拉美发展模式的演变追求“理论先行”、“整体推进”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制度变迁角度下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原因分析 |
7.1 制度变迁理论 |
7.2 拉美国家选择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2.1 制度调整的内部原因 |
7.2.2 制度调整的外部原因 |
7.3 拉美国家选择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3.1 制度调整的外部原因 |
7.3.2 制度调整的内部原因 |
7.4 拉美国家选择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4.1 债务危机爆发迫使拉美国家反思经济发展模式 |
7.4.2 债务危机的调整方案迫使拉美国家进行应急性政策调整 |
7.4.3 其他国家的示范效应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社会影响 |
8.1 “中等收入陷阱”始终无法跨越 |
8.1.1 拉美地区“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经济表现 |
8.1.2 拉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分析 |
8.2 收入分配不均与贫困化程度高 |
8.2.1 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高 |
8.2.2 贫困化程度高 |
8.3 经济自由化背景下拉美国家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8.3.1 模型构建及数据说明 |
8.3.2 实证结果分析 |
8.3.3 主要结论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
9.1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经验 |
9.1.1 坚持不懈进行减贫工作 |
9.1.2 养老金制度改革 |
9.2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教训 |
9.2.1 过度城市化导致城市贫困化及边缘化现象严重 |
9.2.2 不重视农业及农民利益 |
9.3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启示 |
9.3.1 理论创新要与本国国情相结合 |
9.3.2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政治条件 |
9.3.3 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
9.3.4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9.4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绿色发展视域下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基础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基础概念 |
2.1.1 绿色发展 |
2.1.2 森林旅游产业 |
2.1.3 产业竞争力 |
2.1.4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 |
2.2 相关理论 |
2.2.1 绿色发展理论 |
2.2.2 “两山”理论 |
2.2.3 产业经济学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5 产业竞争力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
3.1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
3.1.1 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
3.1.2 森林旅游产业绿色发展问题 |
3.2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
3.2.1 森林旅游产业对区域经济的直接贡献 |
3.2.2 森林旅游产业带动其他产业能力 |
3.2.3 森林旅游的区域经济牵动度 |
3.3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历程与竞争阶段分析 |
3.3.1 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历程 |
3.3.2 森林旅游产业市场竞争阶段分析 |
3.4 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趋势 |
3.4.1 适应森林旅游产业消费群体变化 |
3.4.2 适应森林旅游产业产品需求变化 |
3.4.3 适应森林旅游产业文化内涵变化 |
3.5 本章小结 |
4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的模型构建 |
4.1 基于钻石模型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
4.1.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分析框架 |
4.1.2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
4.2 基于熵权法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构建 |
4.2.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方法选择 |
4.2.2 基于熵权法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模型 |
4.3 本章小结 |
5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评价分析 |
5.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测算 |
5.2 各级评价指标的作用权重分析 |
5.3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结构分析 |
5.3.1 生产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3.2 需求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3.3 支持产业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3.4 政府作用要素维度竞争力分析 |
5.4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聚类分析 |
5.4.1 聚类分析结果 |
5.4.2 聚类结果分析 |
5.5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时空分析 |
5.5.1 空间分布分析 |
5.5.2 时间趋势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
6.1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构建原理 |
6.1.1 绿色发展对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机制 |
6.1.2 影响因素遴选原则 |
6.1.3 影响因素体系构建的方法 |
6.2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构建 |
6.2.1 拟选影响因素体系 |
6.2.2 影响因素筛选模型设定 |
6.2.3 数据处理及检验 |
6.2.4 拟选影响因素指标主成分分析 |
6.2.5 拟选影响因素指标回归分析 |
6.3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体系 |
6.3.1 绿色旅游资源因素 |
6.3.2 绿色产业规模因素 |
6.3.3 绿色发展环境因素 |
6.3.4 绿色基础设施因素 |
6.3.5 绿色政策支持因素 |
6.4 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的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结构分析 |
6.4.1 解释结构模型的构建 |
6.4.2 影响因素的多级递阶结构 |
6.5 本章小结 |
7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PMO分析 |
7.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理论解析 |
7.2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压力(P) |
7.2.1 竞争力提升的压力 |
7.2.2 压力的动态变化 |
7.3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动力(M) |
7.3.1 动力主体构成及动态演化 |
7.3.2 驱动力构成及动态演化 |
7.4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的P-M循环推进框架 |
7.5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路径(O) |
7.5.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目标与路径设计原则 |
7.5.2 以保护优先为先导的绿色旅游资源要素提升路径 |
7.5.3 以结构调整为机遇的绿色政策支持要素提升路径 |
7.5.4 以产品创新为特色的绿色产业规模要素提升路径 |
7.5.5 以全域协作为支撑的绿色发展环境要素提升路径 |
7.5.6 以绿色供给为前提的绿色基础设施要素提升路径 |
7.6 本章小结 |
8 绿色发展视域下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提升建议 |
8.1 绿色发展视域下旅游资源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1.1 自然资源保护方面 |
8.1.2 资源管理能力方面 |
8.2 绿色发展视域下产业规模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2.1 产品创新方面 |
8.2.2 技术创新方面 |
8.3 绿色发展视域下发展环境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3.1 经济环境方面 |
8.3.2 社会环境方面 |
8.4 绿色发展视域下政策支持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4.1 绿色供需方面 |
8.4.2 政策制度方面 |
8.4.3 人才选育方面 |
8.5 绿色发展视域下基础设施要素竞争力提升建议 |
8.5.1 交通产业支持方面 |
8.5.2 服务设施升级方面 |
8.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 |
附录1 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各级指标的权重 |
附录2 2008-2017年各地区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评价结果 |
附录3 各地区一级指标综合评价测算结果 |
致谢 |
博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3)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信息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信息概念的基本理论 |
一、信息概念的词源 |
二、信息的法学意蕴 |
三、信息活动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信息的关联性 |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类型化 |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生成与扩散 |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中的信息约束 |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应对:信息工具的综合应用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网络分析 |
一、社会网络分析的基本理论 |
二、社会网络中的互联网金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溯源 |
一、互联网金融规制面临的新挑战 |
二、公权主导型互联网金融规制及其局限性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引入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基本原理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基本原则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具体方法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金融法“三足定理”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比较 |
一、实施成本单项比较 |
二、两种规制路径的比较优势与匹配领域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若干概念的澄清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中的信息工具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分类依据与规范体系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分类依据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规范体系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的信息披露制度 |
一、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与信息披露 |
二、现实审视: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成本收益与结构优化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的声誉机制 |
一、声誉机制的作用原理与比较优势 |
二、声誉机制的生效要件 |
三、互联网金融声誉机制的实例研究:以P2P网络借贷为例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评级制度 |
一、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的制度定位 |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的功能审视与反思 |
三、P2P网贷平台评级功能的重塑 |
第五节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制度 |
一、风险信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与行为偏差 |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双重面向 |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的实践展开 |
第六节 互联网金融的悬赏举报制度 |
一、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的制度逻辑 |
二、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中的法律关系 |
三、互联网金融悬赏举报的制度构造及其优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运作逻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匹配性 |
一、互联网金融的规制场景 |
二、信息工具的强度 |
三、信息规制的成本和收益 |
四、对第三方利益的影响 |
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运行框架 |
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的组合运用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组合运用的必要性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组合运用的方法 |
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实际运作的考察:以对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反思为例 |
一、案例扫描: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回顾与效果评估 |
二、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运行逻辑 |
三、信息规制进路对P2P网贷专项整治行动的补充与修正 |
四、结语与讨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与行政规制的合作模式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为何需要合作模式 |
一、规制优势互补性 |
二、有利于多元主体协同以改善规制体系 |
三、试验性治理给予互联网金融创新更大的空间 |
第二节 合作模式中的资源禀赋与参与主体优势格局 |
一、合作模式中的资源禀赋 |
二、合作模式中的参与主体优势格局 |
第三节 合作模式的解释路径 |
一、合作规制模式的基本原理 |
二、合作规制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具体解释 |
第四节 合作模式的未来展望 |
一、采用智慧型合作规制,实现技术理性与制度理性的结合 |
二、借鉴“监管沙盒”经验,创设一个包容性的规制空间 |
三、“行政指引”+“自律规制”+“自愿合规”的多元协同路径 |
四、提升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信息能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后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信息规制可能走向 |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变迁 |
一、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概念 |
二、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界分 |
三、金融科技对创新理论的拓展 |
第二节 信息规制中的科技元素嵌入 |
一、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路径 |
二、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优势 |
三、科技嵌入信息规制的风险及其化解 |
第三节 金融科技信息规制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 |
一、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表征形式 |
二、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 |
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融合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4)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设计和主要内容 |
1.3.1 总体研究设计框架 |
1.3.2 研究主要内容 |
1.4 重要概念的界定 |
1.4.1 企业信用增级 |
1.4.2 政府隐性担保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企业信用风险的测度技术 |
2.1.1 违约与违约概率概念的界定 |
2.1.2 违约概率的测度技术研究与比较 |
2.2 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 |
2.2.1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动机 |
2.2.2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途径 |
2.3 简要述评 |
第3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统计描述及其特点 |
3.1 企业信用评价理论与模型 |
3.1.1 信用风险测度KMV模型 |
3.1.2 PSM模型匹配分析 |
3.2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的检验 |
3.2.1 研究假设 |
3.2.2 研究样本处理 |
3.2.3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分析 |
3.3 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信用差异性检验 |
3.3.1 研究假设 |
3.3.2 国企与民企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3.3 不同行政层级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 |
4.1 政府“父爱主义”与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 |
4.2 基于政府隐性担保对国企影响的扩展KMV模型 |
4.2.1 “父爱主义”对国有企业担保价值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2 基于“父爱主义”的KMV模型扩展 |
4.2.3 数值模拟担保价值变化对国企信用影响 |
4.3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测定 |
4.4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实证分析 |
4.4.1 模型及变量选择 |
4.4.2 样本数据 |
4.4.3 实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区域比较 |
5.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影响因素 |
5.1.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模型 |
5.1.2 我国不同层级国有企业政府隐性担保强度估计 |
5.1.3 政府隐性担保影响因素模型 |
5.2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异质性与企业信用不平等程度 |
5.3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的区域比较 |
5.3.1 关键变量说明 |
5.3.2 模型设计 |
5.3.3 样本数据 |
5.4 省级信用不平等的区域比较 |
5.4.1 模型选择 |
5.4.2 回归分析 |
5.4.3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1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
6.1.1 资源配置效率测度方法文献回顾 |
6.1.2 资源配置效率的测度方法 |
6.1.3 实证分析 |
6.2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风险分析 |
6.2.1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引发的过度投资 |
6.2.2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产能过剩 |
6.2.3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不良贷款 |
6.3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信用风险 |
6.3.1 过度信用增级引发的地方偿还道德风险 |
6.3.2 信用增级与地方政府财政危机 |
6.3.3 信用增级引发区域性财政风险 |
6.4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4.1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途径 |
6.4.2 主要理论模型 |
6.4.3 信用增级与系统性风险实证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改革的路径选择 |
7.1 股权结构与信用增级程度关系 |
7.1.1 股权改革背景 |
7.1.2 国有股权与国有企业信用间关系 |
7.1.3 研究设计 |
7.1.4 实证结果分析 |
7.2 优化股权结构明晰政企责任边界 |
7.2.1 优化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升非国有性质控股比例 |
7.2.2 对特定功能类企业保持股权不变同时降低投票率 |
7.3 完善国有资产制度设计、改革激励机制 |
7.3.1 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7.3.2 建立国企市场化选聘与激励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5)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影响因素及治理模式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问题和主要研究内容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环境污染 |
2.1.2 空间相关性 |
2.1.3 环境监管与政策工具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和外部性理论 |
2.2.2 政府规制理论 |
2.2.3 空间相关性理论与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2.4 治理理论 |
2.2.5 理论启示 |
2.3 文献综述与研究缺口 |
2.3.1 环境污染的时空分布特征与空间相关性 |
2.3.2 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3 环境政策工具和治理模式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2.5 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逻辑剖析和分析框架构建 |
2.5.1 环境污染“合作治理”的逻辑剖析 |
2.5.2 “合作治理”分析框架在本研究中的构建与应用 |
第3章 环境污染的时空特征、空间相关性与治理困境 |
3.1 污染物选择 |
3.1.1 大气污染物的选择 |
3.1.2 水污染物的选择 |
3.2 “现状分析”层面的研究方法 |
3.2.1 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 |
3.2.2 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方法 |
3.3 环境污染的时空特征分析 |
3.3.1 大气污染的时空特征分析 |
3.3.2 水污染的时空特征分析 |
3.4 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
3.4.1 大气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
3.4.2 水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分析 |
3.5 环境污染的治理现状与治理困境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大气污染的影响因素和政策工具的治理效果 |
4.1 STIRPAT模型的扩展与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4.1.1 实证研究模型的扩展与构建 |
4.1.2 变量的选择与加入 |
4.1.3 样本选择、变量测量与数据来源 |
4.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2.1 经典模型三要素的研究假设 |
4.2.2 七种社会经济因素的研究假设 |
4.2.3 七种环境政策工具的研究假设 |
4.2.4 研究假设汇总 |
4.3 数据分析结果 |
4.3.1 大气污染约束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 |
4.3.2 大气污染过渡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 |
4.4 假设验证 |
4.4.1 约束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4.4.2 过渡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水污染的影响因素和政策工具的治理效果 |
5.1 STIRPAT模型的扩展与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5.1.1 实证研究模型的扩展与构建 |
5.1.2 变量的选择与加入 |
5.1.3 样本选取和变量测量 |
5.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5.2.1 经典模型三要素的研究假设 |
5.2.2 七种社会经济因素的研究假设 |
5.2.3 七种环境政策工具的研究假设 |
5.2.4 研究假设汇总 |
5.3 数据分析结果 |
5.3.1 水污染约束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结果 |
5.3.2 水污染过渡性指标的空间计量分析 |
5.4 假设验证 |
5.4.1 约束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5.4.2 过渡性指标的假设验证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对策建议 |
6.1 整体性视角下的对策建议 |
6.1.1 不同污染类型的环境治理体系构建 |
6.1.2 不同指标类型的环境治理之道 |
6.2 分地区和分时段的对策建议 |
6.2.1 不同区域的环境治理对策 |
6.2.2 不同政策阶段的环境治理路径 |
6.3 政策工具整合视角下的对策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中国环境污染的时空分布特征和治理困境 |
7.1.2 中国环境污染的影响因素与政策工具选择 |
7.1.3 环境“合作治理”模式的构建、应用与完善 |
7.2 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展望 |
7.2.1 空间尺度的细化研究 |
7.2.2 时间尺度的对比分析与预测研究 |
7.2.3 污染物种类层面的综合研究 |
7.2.4 影响因素和政策工具层面的扩展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6)我国尘肺病问题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与运行演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来源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治理理论及相关研究 |
2.2 协同治理相关研究 |
2.3 尘肺病治理政策体系及相关研究 |
2.4 文献系统性评析 |
2.5 本章小结 |
3 尘肺病治理多主体协同理论解析、构成及框架构建 |
3.1 我国尘肺病治理严峻形势及患者生存困境 |
3.2 尘肺病协同治理的多元概念、构成及互动层面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型构建 |
4.1 基于质性分析的心理和行为层面的交互要素的选择和界定 |
4.2 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的理论模型构建和假设提出 |
4.3 基于主体-关系-结构的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型构建 |
4.4 本章小结 |
5 尘肺病协同治理多主体互动核心变量的量表开发与数据收集 |
5.1 研究量表的设计与开发 |
5.2 正式调研与样本情况研究 |
5.3 正式量表的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外源-内源-交互行为倾向变量的实证分析 |
6.1 系统内源与外源变量的描述性和对比性分析 |
6.2 行为倾向变量的描述性和差异性分析 |
6.3 系统内源变量和多主体互动行为倾向变量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
6.4 系统内源变量和多主体互动行为倾向变量之间的回归分析 |
6.5 基于异质性特征和风险特征的调节效应分析 |
6.6 基于外源-内源-交互行为倾向变量间关系的假设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7 尘肺病多主体协同治理系统的共治演化仿真 |
7.1 多主体行为建模及共治演化的逻辑设计 |
7.2 多主体、多要素互动目标下的可视化界面设计 |
7.3 多主体互动要素混合干预下的共治仿真结果 |
7.4 本章小结 |
8 尘肺病协同治理网络PSBEN多元互惠共治政策体系设计 |
8.1 尘肺病协同治理网络PSBEN多元互惠共治体系的总体思路 |
8.2 尘肺病协同治理网络PSBEN分维度体系设计 |
8.3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主要创新点 |
9.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科技型中小企业网络关系、合法性与创业导向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现实背景及意义 |
1.1.2 理论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及论文结构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及文献综述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科技型中小企业 |
2.1.2 创业导向 |
2.1.3 网络关系 |
2.1.4 合法性 |
2.2 创业导向相关研究回顾 |
2.2.1 创业导向的起源及定义 |
2.2.2 创业导向的维度及测量 |
2.2.3 创业导向的研究现状 |
2.3 网络关系相关研究回顾 |
2.3.1 网络关系的起源和内涵 |
2.3.2 网络关系的分类和测量 |
2.3.3 网络关系的研究现状 |
2.4 合法性相关研究回顾 |
2.4.1 合法性的定义和来源 |
2.4.2 合法性的研究假设和视角 |
2.4.3 合法性的维度和测量 |
2.4.4 合法性的研究现状 |
2.5 网络关系、合法性与创业导向 |
2.5.1 网络关系与创业导向 |
2.5.2 网络关系与合法性 |
2.5.3 合法性与创业导向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 |
3.1 理论模型的提出 |
3.2 研究假设 |
3.2.1 网络关系对创业导向的作用 |
3.2.2 网络关系对合法性的作用 |
3.2.3 合法性对创业导向的作用 |
3.2.4 合法性的中介作用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分析 |
4.1 问卷与数据 |
4.1.1 问卷设计 |
4.1.2 变量测度 |
4.1.3 数据收集 |
4.2 描述性统计 |
4.3 量表信效度 |
4.3.1 信度 |
4.3.2 效度 |
4.3.3 共同方法偏差 |
4.4 假设检验及结果 |
4.4.1 相关分析 |
4.4.2 网络关系对创业导向影响 |
4.4.3 网络关系与合法性 |
4.4.4 合法性与创业导向 |
4.4.5 合法性的中介作用检验 |
4.4.6 假设验证情况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结论 |
5.2 理论贡献 |
5.3 实践启示 |
5.4 局限与展望 |
5.4.1 研究局限 |
5.4.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8)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多维研究 ——以沙特阿拉伯、巴林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中外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本文研究方法与理路 |
四、治理理论辨析与研究框架 |
五、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现代国家治理的发展脉络 |
第一章 制度化权力运行与复合施政体系: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政治治理 |
第一节 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政治治理体制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威权主义治理构建 |
二、海湾君主制国家政治治理的政体类型 |
三、海湾君主制国家威权治理的合法性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政治治理的权力核心 |
一、家族权力国家化:责任性与控制力 |
二、权力核心的继承问题:表现与差异 |
三、权力核心圈的派系情况与互动关系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政治治理的协商民主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协商传统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协商机构的建立与发展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协商机构的人员构成 |
四、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协商机构的效能与问题 |
第四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政治治理的行政机构与施政能力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行政机构功能化的演进 |
(一)沙特阿拉伯行政体系的发展阶段 |
(二)巴林的行政体系的发展阶段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行政体系的施政能力评价 |
(一)行政能力的评价标准梳理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行政能力的简要评价 |
小结 |
第二章 资源型经济模式转型与市场化运作: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 |
第一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经济治理的基本特征 |
一、国家主导的经济治理模式 |
二、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 |
三、外籍劳工数量庞大的劳动力结构 |
四、第一、二、三产业之间转换不合理 |
五、与全球市场走势密切相关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经济治理中的国家与市场关系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私营部门的发展情况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私有化进程 |
四、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商人类型与政商关系 |
五、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职能与市场经济改革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市场资源配置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市场竞争规则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市场宏观调控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战略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治理规划 |
(一)经济治理规划相关理论与沙特、巴林的治理规划概述 |
(二)沙特阿拉伯经济治理的五年发展规划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经济治理的长远规划 |
二、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经济多元化转型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经济多元化转型的政策特点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经济多元化转型路径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本土化人力资源政策 |
小结 |
第三章 社会变迁与“食利契约”下的治理问题:沙特与巴林的社会治理 |
第一节 二战后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社会结构演变及特征 |
一、人口规模与结构变动 |
二、城市化催生人口的地域空间结构变化 |
三、社会阶层变动:“中产阶层”崛起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国家与社会关系 |
一、“食利国家”概念与海湾君主制国家 |
二、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国家与社会的契约关系 |
三、“食利契约”与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社会稳定 |
四、海湾君主制国家的社会保障传统与现代福利国家理论 |
五、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福利国家构建途径 |
六、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福利制度的问题与转型出路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 |
一、妇女的社会地位与角色权利问题 |
二、群族身份与社会整合问题 |
三、社会财富分配与贫困问题 |
四、部落传统与社会组织结构问题 |
五、互联网与新媒体时代的个体诉求问题 |
六、海湾社会中的移民问题 |
小结 |
第四章 官方宗教文化规则与多维思潮冲击:沙特与巴林的宗教文化治理 |
第一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宗教文化治理类别 |
一、沙特阿拉伯:瓦哈比教派与宗教文化治理 |
二、巴林:统治家族与社会民众的宗教派别错位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宗教文化与国家治理 |
一、伊斯兰宗教信仰与国家治理的关系 |
二、阿拉伯部落文化的承袭 |
三、官方宗教文化原则与治理方式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宗教文化治理中的交往纷争 |
一、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宗教文化思潮及群体 |
二、跨国宗教文化的认同及治理问题——以什叶派为例 |
三、政府对非官方宗教文化的治理政策与发展出路 |
小结 |
第五章 国际及地区形势的内外动力与变革矛盾:沙特与巴林的治理嬗变 |
第一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内部动力与地区效应 |
一、沙特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内部动力:经济、文化与政治因素 |
二、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地区效应 |
第二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域外力量:以美国“民主促进”为例 |
一、美国对海湾君主制国家“民主促进”的现实考量 |
二、阿拉伯剧变前美国对海湾君主国“民主促进”的政策框架 |
三、阿拉伯剧变后美国“民主促进”政策与海湾悖论 |
第三节 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嬗变的七组矛盾 |
小结 |
结论 海湾君主制国家的治理之路通往何方 |
一、海湾君主制国家的国家治理模式判析 |
二、新时期沙特阿拉伯与巴林的国家治理变革与问题 |
(一)巴林:寻求国家稳定的治理变革趋向 |
(二)沙特阿拉伯:全方位的国家治理变革 |
(三)沙特阿拉伯与巴林治理变革的悖论与出路 |
三、面向时代大潮中的挑战与机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作者简介 |
致谢 |
(9)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整理与既有研究评述 |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发展 |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发展 |
三、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与必然性 |
四、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研究 |
五、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 |
六、公权保护的不足与私权利保护的兴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问题意识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二、拟解决的问题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研究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
一、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之思辨 |
二、中小投资者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投资者私权利的概念与界定 |
一、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定 |
二、投资者私权利的特性 |
三、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与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契合 |
第三节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理逻辑 |
一、中小投资者群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中小投资者能力弱势导致利益最易受损 |
三、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公权力保护与对私权利的保护 |
一、行政保护评析 |
二、市场保护评析 |
三、司法保护评析 |
四、对私权利的内生性保护 |
第五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供给与重构 |
一、制度供给不足 |
二、制度重构 |
第二章 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兼论投服中心角色定位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与难点 |
一、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意识 |
二、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能力与激励 |
第二节 机构引领下的私权利行使制度构建 |
一、机构引领下的私权行使意识与能力之养成 |
二、通过示范性行权实现事前保护 |
三、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 |
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 |
五、通过机构引领破除私权利保护的制度障碍 |
第三节 中证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引领机构的研究 |
一、投服中心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
二、公益性公司的特殊性质研究 |
三、公益性保护机构行为模式研究 |
四、公益性机构的独立性和社会监督 |
五、公益性公司激励机制研究 |
第四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效果验证 |
一、评价指标体系 |
二、保护效果实证检验 |
三、提升保护效果的反思与建议 |
第三章 域外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私权利保护模式与引领机构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机构投资者服务公司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二、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三、非营利组织保护投资者权利 |
第二节 韩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投资者保护机构PSPD成立背景与简介 |
二、PSPD行权方式方法 |
三、韩国股东积极主义评析 |
四、PSPD活动独立性保障 |
五、PSPD对中国投服中心的启发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两地投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
二、台湾地区投保中心主要功能与运行机制 |
三、台湾地区投保中心制度检视与反思 |
四、对我国投服中心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香港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回复原状令 |
二、证券民事纠纷调解模式 |
三、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四、准司法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
五、对我国投服中心的借鉴 |
第四章 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积极主义 |
一、何为股东积极主义 |
二、我国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对于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必要 |
第二节 中小投资者法定权利研究 |
一、中小投资者享有的法定私权利 |
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
三、证券法赋予的投资者权利 |
第三节 机构引领的行权研究 |
一、行权原则 |
二、行权方式 |
三、行权困难 |
四、投服中心选择性行权 |
五、机构引领行权的建议 |
第四节 推动中国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的思考 |
一、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悉股东权利 |
二、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
三、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条件 |
四、扩展引领机构行权保护范围 |
第五章 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纠纷化解与民事诉讼 |
第一节 证券民事纠纷中的ADR |
一、ADR模式概述 |
二、证券纠纷调解模式 |
三、证券纠纷仲裁模式 |
四、先行赔付制度 |
五、我国现有ADR模式的短板及建议 |
第二节 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诉讼 |
一、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现状 |
二、投服中心推动证券民事诉讼实践 |
第三节 证券支持诉讼研究 |
一、从支持诉讼到证券支持诉讼 |
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难题与思考 |
三、现存证券支持诉讼模式借鉴 |
四、构建证券支持诉讼长效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证券示范诉讼研究 |
一、示范诉讼机理研究 |
二、示范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
三、证券示范诉讼的域外参考 |
四、证券示范诉讼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责任竞合时民事赔偿优先问题 |
一、责任竞合法理研究 |
二、民事责任优先理论 |
三、现行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和实践障碍 |
四、落实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建议 |
结论 机构引领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的总结与建议 |
一、机构引领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 |
二、完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思路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学术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与立法依据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内容构成 |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依据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现实考察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呈泛化态势 |
二、判赔金额与诉请金额间差距较大 |
三、部分赔偿额超过法定赔偿的上限 |
四、缘于“举证难”致使审理周期较长 |
五、判赔额与地区经济水平呈正比关系 |
六、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地区分布不均匀 |
第三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适用的存在问题 |
一、缺失制度特有的基础理论指引 |
二、赔偿方式未能彰示其工具价值 |
三、法定赔偿适用的裁量空间过大 |
四、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证据规则 |
五、赔偿方式的规则设计不尽合理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与功能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价值基础 |
一、矫正正义理论:基石价值 |
二、功利主义理论:补充价值 |
三、创新激励理论:专有价值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多元功能 |
一、救济功能 |
二、预防功能 |
三、惩罚功能 |
四、确认功能 |
第三节 预防功能应当定位为核心功能 |
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功能定位调整的必要性 |
二、预防功能定位为核心功能的多维度诠释 |
三、预防功能发挥与实现的必要限定 |
第四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基点 |
一、填平救济原则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基石原则 |
二、适用填平救济原则确定损害赔偿范围的路径 |
第二节 市场价值原则:确定赔偿数额的价值原点 |
一、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理论支撑 |
二、引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原则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三、确定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量定工具与方法选择 |
第三节 比例原则:探寻诉讼当事人利益的衡平点 |
一、比例原则的基础内涵与本质属性 |
二、比例原则适用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正当性诠释 |
三、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阶层化操作及其适用 |
四、比例原则适用于损害赔偿的局限表征与完善径路 |
第五章 知识产权损害的一般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实际损失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实际损失的所属类型与赔偿范围 |
二、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实际损失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二节 侵权获益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侵权获益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择定 |
二、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侵权获益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三节 许可费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理论基础 |
二、许可使用费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适当扩大许可费赔偿的基准范围 |
四、丰富我国合理许可费的计算方法 |
第四节 法定赔偿方式与适用路径 |
一、法定赔偿方式的理论内涵 |
二、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困境 |
三、法定赔偿方式的适用路径 |
第六章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与适用规则 |
第一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基本内涵 |
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一、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必要性 |
二、全面引入知识产权惩罚赔偿制度的可行性 |
第三节 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考察与镜鉴 |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二、大陆法系地区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三、域外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经验镜鉴 |
第四节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与考量因素 |
一、厘清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规则 |
二、释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 |
三、预防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滥用的适当限制 |
第七章 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对策 |
第一节 实体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修正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方式的法定位阶及适用关系 |
二、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赔偿规则的立法规范 |
三、调整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的赔偿幅度与规范内容 |
四、构建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的基本要件 |
第二节 程序法维度的完善对策 |
一、完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诉讼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
二、优化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与保全规则 |
三、调整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三节 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对策 |
一、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司法政策的指引作用 |
二、强化我国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的司法示范作用 |
三、引入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制及司法会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政府与市场关系”得分下降值得警惕(论文参考文献)
- [1]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D]. 周冲. 吉林大学, 2021(02)
- [2]绿色发展视域下中国森林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D]. 邹成成. 东北林业大学, 2020(09)
- [3]互联网金融信息规制的法治化研究[D]. 唐士亚.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9)
- [4]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D]. 陈洋洋.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5]环境污染的空间相关性、影响因素及治理模式构建[D]. 杨若愚. 天津大学, 2020(01)
- [6]我国尘肺病问题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与运行演化研究[D]. 黄心如.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7]科技型中小企业网络关系、合法性与创业导向的关系研究[D]. 鲜一箐.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8)
- [8]海湾君主制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多维研究 ——以沙特阿拉伯、巴林为中心[D]. 陈小迁. 西北大学, 2019(01)
- [9]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D]. 陈冲.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 董凡.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