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烟给未成年人 罚(论文文献综述)
刘新吾[1](2021)在《查处中小学周边的售烟行为》文中研究说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但近日,记者暗访了重庆多个区县中小学周边,发现有不少店铺还在销售香烟,这让不少家长和老师非常担心。“老板有烟没有?”记者走进重庆市一所中学附近的美乐佳便?
刘新吾[2](2021)在《查处中小学周边的售烟行为》文中认为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但近日,记者暗访了重庆多个区县中小学周边,发现有不少店铺还在销售香烟,这让不少家长和老师非常担心。“老板有烟没有?”记者走进重庆市一所中学附近的美乐佳便?
佟丽华[3](2021)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十大变化》文中研究表明基于比较研究的视角,分析了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内容方面的变化:初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发展完善了家庭监护制度、创新发展了强制报告制度、创新发展了侵害人身权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明确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的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预防和处置性侵案件相关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国家监护制度、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创新发展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和强化法律责任。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刊编辑部[4](2021)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 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文中提出2020年10月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要点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张宾[5](2020)在《湘潭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卷烟市场是全世界最大的卷烟市场,中国目前烟民的数量大约在3.5亿人,占全世界烟民总数的1/3。2018年以来,烟草行业每年所上缴税收超万亿,占国家税收6%以上。行政执法是烟草行业职能中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提出“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重大任务,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率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指明了方向。由此可见,国家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烟草行政执法单位是行政执法的具体实施者,是维护烟草行业专卖制度的守门员,其不仅代表了烟草行业在国民心目中的地位和印象,更是与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本文以湘潭市烟草专卖局为例,首先从法律法规、执法主体、执法队伍、执法监督等方面分析现阶段烟草行政执法所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到问题所存在的主要原因,通过分析原因找出所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主要是存在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执法体制的不健全、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烟草法制宣传和执法力度需加大、需健全烟草专卖执法监督体系。提出一系列措施: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自身专卖执法队伍素质、加大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力度、加强烟草专卖法制宣传、健全烟草专卖执法监督体系等措施。市级烟草专卖局是烟草行业面向社会、面向人民的窗口,更是烟草行业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基础单元格。建立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出的又一重大课题。
李勇[6](2020)在《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建构研究(2007-2019)》文中指出当前,健康问题越来越得到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并重视,而烟草是全社会健康的重大威胁。它不仅伤害着吸烟人的身体,其产生的二手烟更是影响着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所以做好以控烟议题为代表的健康传播,是当代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控烟也是一个国际问题。我国自2003年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至今已经17年,但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显示,我国在控烟方面所做的努力虽取得一定成果,但仍未达到世卫组织所设立的标准。本研究通过对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建构现状的分析,揭示了健康时报网对控烟议题报道的整体概况、报道主题的分布,梳理了报道框架以及议题的呈现形式。进而结合访谈结果,探讨了影响其控烟议题建构的因素,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最后对大众媒体的控烟议题建构提出了优化策略。研究发现,健康时报网控烟报道年度分布不均衡,2015年到达峰值为57篇,之后虽有起落但年均仍可达到20篇以上,超过2015年之前。报道主题主要集中在“烟草的危害”以及“控烟现状及效果”,两者占报道总量的比重达到51.6%。报道框架以“措施-效果-观点”框架为主为123篇,高于另外两种框架的89篇和38篇。报道类型集中于“新闻报道”与“新闻综合”,而“新闻评论”只有两者的1/5。报道的信源分布上,来自医务人员和(医学)专家学者的最多为90篇,值得注意的是,信源不明的报道有56篇,位居第二。而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社会的因素,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制约着控烟报道的深度和广度;有来自健康时报网自身的因素,其定位于专业健康类媒体;有来自报道对象的因素,烟草存在广泛,而烟草可能引起的疾病呈概率性发生;还有来自于读者的因素,科普知识的报道对读者影响低于读者在乎的“身边人”的行动提示效果。最后,本文对大众媒体控烟议题的建构提出了优化策略:记者素质层面要加强控烟相关知识(包括政策方面和医学方面)的学习,提升议题建构的能力;媒体价值观层面要传播正确的烟害认知观念;媒体专业操作层面包括从受众、内容到传播渠道的优化。
何照新,张斌[7](2020)在《“等”外公益诉讼先河:为未成年人打造无烟环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检察公益诉讼主要针对"4+1"领域,"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即英雄烈士保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针对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用了一个"等"字。2019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检察机关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拓展公益诉讼的急先锋,早在四个月前就已落实了这一要求。
张欣[8](2020)在《清后期南部县妇女权利研究 ——以《南部档案》为中心》文中提出南部县地处川北,境内多山,土地贫瘠,农业的相对落后导致了当地盐业的盛行,并逐渐在清代形成了以农盐并重为主的经济结构。清初外省移民迁入,使南部县得到进一步开发,社会文化也更加多元与复杂。而清朝历代知县对南部县进行积极治理,至今仍保存数量丰富的档案。《南部档案》中的资料主要集中于清后期。除损坏和遗失等外界因素外,清前期百姓因经济贫乏而忌讼也是原因之一。此外,自道光朝起,县衙告状中出现大量已被社会调解过又再次告上衙门的案件,这也是地方调解体系影响弱化的表现。南部县妇女拥有一定的民事诉讼权。妇女告状案件的大量出现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其中地方官府的治理、男性家长的缺席以及被他人所利用的女性“恃妇惩刁”的诬告行为都间接导致意识萌发。而南部县令在断案实践中对涉案妇女采取轻罚和保护的偏向,既是妇女实现诉讼权的体现,又验证了滋贺秀三认为地方州县断案更重情理的论点。南部县妇女在婚姻缔结过程中有一定的自主权。虽然该县嫁卖成风,但仍有部分妇女通过自请再嫁、招夫养子甚至自请出家实现自己的婚姻自主。一方面,受西方思想影响,部分妇女能够争取婚姻自主;另一方面,因礼教伦理的束缚和嫁卖利益的驱使,妇女婚姻自主又受到限制。整体而言,她们的自主权利极为矛盾。经济因素始终影响她们的自主行为,而宗亲族人鼓励她们守节的同时却又嫁卖她们以谋求利益。南部县妇女拥有一定的家产处分权,尤其以寡妇为主。由档案可见,妇女的处分权主要表现为买卖田房等产业、主持分家事宜两方面。同时,官府对妇女的财产权利也给予一定的支持。不同身份的妇女家产处分权利的大小不一。一般而言,未婚女性权利小;寡妻有权自主签订经济契约,也有权承继丈夫的家产;寡母在财产的处分过程中权利最大。此外,地区经济是否发达并不是衡量妇女财产处分权大小的唯一标准。同富裕地区相比,南部县妇女也拥有一定的财产权利,而这种权利取决于妇女是否在家庭生活中拥有家长权利。
李艳[9](2019)在《不问年龄 外卖商家“暗语”售烟》文中研究指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8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零售烟草专卖品,包括网络购物平台、外卖平台、社交平台等。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外卖平台
马旭[10](2019)在《流变、竞争与融合 ——中国控烟运动的媒介表征与数字媒介实践》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的控烟运动自1979年进入政府议程,至今刚好40年。尽管中国政府早在2003年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由于种种利益牵绊,控烟进程一直处于缓慢而渐进的状态中。以往研究中,通过对控烟政策的考察,发现中国控烟运动存在多元主体的相互博弈,是一场多方不情愿的运动;立足于健康传播学视角的研究则更多聚焦于控烟宣导的效果提升,对本土文化的牵制作用和个体心理基模的能动性有所忽略。本研究认为,促成控烟运动走向深远的关键因素是不同群体在健康认知和控烟行动上取得一致;即达成控烟的多元共识,从根本上弥合分歧,让控烟运动实现社会共治。所以,本文以达成控烟共识为出发点,引入社会表征理论,从社会表征的两个重要来源:媒体影响和社会互动入手,分别与媒介表征和数字媒介实践的核心要素相勾连,建立了由媒介表征呈现“表层共识”,即共识的结果;数字媒介实践中的主体互动反映“深层共识”,即共识的过程两个维度的分析链条,结合框架分析探讨达成控烟共识的过程、结果与机制。研究综合运用数据挖掘、基于LDA主题建模的框架分析、基于语料库的批判性话语分析、基于Plutchik情绪轮的细粒度情绪分析以及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探寻2003到2018十六年间反映在媒体表征中的“表层共识”;以及数字媒介实践中多元主体通过搜索、展演、参与等互动达成“深层共识”的过程。研究发现:(1)媒介表征中的控烟议题在时间、空间上分布不均衡;对不同主体的话语表征趋向固化,“表层共识”容易分化。烟草控制与烟草经营两种悖离的议题在我国的媒体报道中此消彼长,并在外力“拔河”下趋于平衡,长期共存。从全局来看,控烟报道在烟草大省和非烟草大省之间存在巨大反差,这种差异在中央级媒体的表达上得到了微妙的调和,但仍显示出控烟议题在中国境内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价值地位。通过行动者并置词的分析发现行动团体间存在话语的割裂与固化,这种路径依赖的现状正是因为控烟议题缺乏进入公共议程价值而造成的。(2)数字媒介实践的考察中,当控烟议题与网络公共事件勾连,进入公共视野,并在互动中形成一致的意见和情绪,便可成为聚合控烟“深层共识”的强势路径;但在其他数字媒介实践中控烟议题则容易失焦与圈层化。通过控烟志愿者微信群的观察和典型人群的访谈也印证了上述结论。(3)我国控烟运动所展现出来的媒介表征和数字媒介实践,存在着阻抑共识聚合、分化不同群体烟草表征认知的现象。不同群体间关于烟草的表征和控烟的共识存在着争议性和模糊性,网络空间关于控烟议题的互动与现实生活也存在差异,但可以通过不断的意见扩散和协商,争取控烟共识的最大公约数。在研究创新方面,本研究首先致力于转变健康传播的常规研究视角,提出了媒介表征、数字媒介实践与共识达成的理论机制模型,并借助框架理论进行了操作化补充;随后,将此理论模型在控烟运动研究中进行了演绎和总结,推演出控烟共识达成的媒介路径;最后,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和框架理论对海量数据文本进行分析,跳出了静态的结构分析,实现了对框架过程和情绪流变的呈现。
二、卖烟给未成年人 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卖烟给未成年人 罚(论文提纲范文)
(3)《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十大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初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 |
二、发展完善了家庭监护制度 |
三、创新发展了强制报告制度 |
四、创新发展了侵害人身权益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制度 |
五、明确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的基本制度 |
六、建立和完善预防、处置性侵案件相关制度 |
七、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国家监护制度 |
八、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 |
九、创新发展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 |
十、强化法律责任 |
(4)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 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论文提纲范文)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要点解读 |
解读一:增加可操作性,强化法律责任 |
解读二: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增设强制报告制度 |
解读三: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防控制度 |
解读四:加强家庭保护,细化家庭监护职责 |
解读五:针对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完善委托照护制度 |
解读六:明确国家监护制度,为未成年人保护兜底 |
解读七:加强未成年人入住酒店登记管理 |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四大亮点” |
亮点一:关爱呵护“留守儿童”细化监护人监护职责 |
亮点二: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加强监管防止沉迷 |
亮点三:不做“沉默的羔羊”,强化各方报告义务 |
亮点四:强化学校“防线”向性侵和欺凌说不 |
宣传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各地在行动 |
湖北省丹江口市:开展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
福建省光泽县:检察院多形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
安徽省蚌埠市:救助管理站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讲座 |
河南夏邑: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普法宣传 |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 |
社会各界齐发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 |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控烟”有法可循 |
(5)湘潭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般理论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烟草专卖 |
2.1.2 行政执法 |
2.2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理论依据 |
2.2.1 行政执行理论 |
2.2.2 治理与善治理论 |
2.2.3 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理论 |
2.3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主要内容 |
第3章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现状 |
3.1.1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基本概况 |
3.1.2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现状 |
3.2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
3.2.1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
3.2.2 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主体职权混乱 |
3.2.3 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过硬 |
3.2.4 烟草专卖执法难度不断加大 |
3.2.5 烟草专卖法制宣传不到位 |
3.2.6 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
3.3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 |
3.3.1 立法层面原因 |
3.3.2 组织机构设置原因 |
3.3.3 队伍建设层面原因 |
第4章 完善湘潭市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对策 |
4.1 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4.1.1 明确立法原则 |
4.1.2 完善立法内容 |
4.1.3 推进控烟立法 |
4.2 完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体制 |
4.2.1 规范各职能部门的职权 |
4.2.2 建立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
4.2.3 打破行政区域执法、形成联合管理 |
4.3 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
4.3.1 转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观念 |
4.3.2 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和技能素质 |
4.3.3 创新队伍建设管理机制 |
4.4 加大烟草市场打假打私力度 |
4.5 加强烟草专卖法制宣传 |
4.6 健全烟草专卖执法监督体系 |
4.6.1 实行综合监管 |
4.6.2 加强自我监督 |
4.6.3 实行党内监督 |
4.6.4 强化社会监督 |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湘潭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岗位职责 |
附录2 专卖监督管理科职责 |
附录3 烟草卖零售许可证审批发放流程 |
附录4 日常市场检查流程 |
(6)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建构研究(2007-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关于健康传播的研究 |
1.3.2 关于控烟议题的研究 |
1.4 相关适用理论 |
1.4.1 议题建构理论 |
1.4.2 框架理论 |
1.4.3 健康信念模型(Health Belief Model)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健康时报网的控烟议题建构现状 |
2.1 健康时报网控烟报道的整体概况 |
2.2 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的主题设置 |
2.3 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的框架分布 |
2.4 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的呈现形式 |
2.4.1 “报道类型”的结果梳理与分析 |
2.4.2 “报道信源”的结果梳理与分析 |
第三章 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建构的影响因素 |
3.1 社会层面:多重压力制约着报道深度和广度 |
3.2 媒体层面:脱胎于传统媒体,定位于健康类媒体 |
3.3 对象层面:烟草存在的广泛性,疾病发生的概率性 |
3.4 个人层面:“身边人”行动提示效果更佳 |
第四章 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建构的不足 |
4.1 报道数量偏少,控烟热点事件关照弱 |
4.2 缺乏国际视野,健康观念引导效果弱 |
4.3 叙事方式单一,内容缺乏人文关怀 |
4.4 重新闻轻评论,思想行动引导效果差 |
4.5 消息来源不明,降低受众信任度 |
第五章 大众媒体控烟议题建构优化策略 |
5.1 记者素质层面:加强控烟与健康相关知识学习 |
5.2 价值观层面:传播正确的烟害认知观念 |
5.3 专业操作层面 |
5.3.1 区分受众群,实现分众传播 |
5.3.2 拓宽报道视野,借鉴国际经验 |
5.3.3 平衡报道类型,重视新闻评论 |
5.3.4 丰富内容细节,重视信源交待 |
5.3.5 扩展传播渠道,实现多渠道联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等”外公益诉讼先河:为未成年人打造无烟环境(论文提纲范文)
契机 |
协作 |
合力 |
小贴士 |
诉前检察建议 |
(8)清后期南部县妇女权利研究 ——以《南部档案》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的形成与整理 |
第一节 南部县的历史地理与人文环境 |
一、农盐并重的经济结构 |
二、纷繁复杂的移民社会 |
第二节 《清代四川南部县衙门档案》概述 |
一、档案的时间跨度、数量及内容 |
二、档案分布不均及原因 |
第二章 南部县妇女的民事诉讼权 |
第一节 南部县的衙门组成及断案程序 |
一、佐贰七房三班的衙门组成 |
二、理准审断一体的运作程序 |
第二节 南部县妇女涉讼的表达与实践 |
一、《大清律例》中妇女涉讼的规定 |
二、状式条例中妇女涉讼的规定 |
三、南部县妇女的涉讼概况 |
第三节 南部县妇女诉讼意识的强化 |
一、男性家长的缺席 |
二、地方政府的鼓励 |
三、恃妇逞刁的影响 |
第四节 南部县令断案的情理选择 |
一、对犯案妇女的轻罚 |
二、对涉案妇女的保护 |
第三章 南部县妇女的婚姻自主权 |
第一节 妇女的婚姻请求诉愿 |
一、婚书与嫁卖契约 |
二、婚姻自主的表现 |
第二节 生存与礼法:妇女婚姻自主的现象 |
一、礼法与名节的要求 |
二、经济压力下的困境 |
三、西方思想的影响 |
第四章 南部县妇女的家产处分权 |
第一节 家产处分权的表现 |
一、多途径处置产业 |
二、主持分家事宜 |
三、官府判决认可 |
第二节 家产处分活动中的女性身份 |
一、寡妻的地位 |
二、寡母的地位 |
第三节 南部县与他省妇女财产权的比较 |
一、经济契约形式的相似性 |
二、妇女参与经济活动角色的多样性 |
三、经济契约主体人身份的相似性 |
结语 |
附录一 清朝四川南部县妇女涉讼案件类型统计表 |
附录二 南部县妇女涉讼案件调解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不问年龄 外卖商家“暗语”售烟(论文提纲范文)
现状 |
外卖商家售烟情况普遍 |
调查 |
学校周边卖烟情况仍存在 |
释法 |
不得网售烟草专卖品 |
(10)流变、竞争与融合 ——中国控烟运动的媒介表征与数字媒介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 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关键概念界定 |
1.3 从表征到共识的媒介研究路径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中国控烟运动的历程 |
2.2 国外有关控烟运动的研究 |
2.3 国内跨学科视角下有关控烟运动的研究 |
2.4 文献评述与研究问题提出 |
3 媒介表征:基于历时、全局、主体性的考察 |
3.1 研究对象的选取和处理 |
3.2 时间脉络 |
3.3 社会变迁与关键事件 |
3.4 地域差异 |
3.5 媒介表征下的行动者框架 |
3.6 本章小结 |
4 数字媒介实践:基于实践画像的考察 |
4.1 数字媒介实践的类型 |
4.2 搜索: 媒体聚焦与用户关注的偏离与重合 |
4.3 展演: 热门话题的表达实践 |
4.4 “劝烟”网络公众事件的聚类 |
4.5 参与: 网络公众事件中的表征流动与情绪竞合 |
4.6 补充与验证 |
4.7 本章小结 |
5 结语 |
5.1 控烟议题的共识机制 |
5.2 反思: 共识达成的媒介路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五类主体高频并置词 |
附录二: 2009-2018影响力排名前50热门微博 |
附录三: 2016-2018新浪微博“劝阻吸烟”媒介事件汇总 |
附录四: 深度访谈引导问题 |
附录五: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四、卖烟给未成年人 罚(论文参考文献)
- [1]查处中小学周边的售烟行为[N]. 刘新吾. 人民日报, 2021
- [2]查处中小学周边的售烟行为[N]. 刘新吾. 人民日报, 2021
- [3]《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十大变化[J]. 佟丽华.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21(01)
- [4]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 为“少年的你”保驾护航[J]. 本刊编辑部. 平安校园, 2021(01)
- [5]湘潭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宾. 湘潭大学, 2020(02)
- [6]健康时报网控烟议题建构研究(2007-2019)[D]. 李勇. 河北大学, 2020(08)
- [7]“等”外公益诉讼先河:为未成年人打造无烟环境[J]. 何照新,张斌. 法律与生活, 2020(07)
- [8]清后期南部县妇女权利研究 ——以《南部档案》为中心[D]. 张欣.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9]不问年龄 外卖商家“暗语”售烟[N]. 李艳. 云南法制报, 2019
- [10]流变、竞争与融合 ——中国控烟运动的媒介表征与数字媒介实践[D]. 马旭.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